问题内容:私营有限公司发生的节日职工聚餐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可以按福利费标准在税前扣除吗?(留言时间:-04-2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04-27)
职工聚餐费符合下列文件规定的应在工会经费列支。
上述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相关资料:关于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32号) 第七条、第八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
(二)文体活动支出。
(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五)其他活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