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展现我县各族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00年来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和取得的光辉业绩,按照《托克托县“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上下开展“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诗歌朗诵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主线,高扬爱党、爱国、爱岗主旋律,用诗歌朗诵的形式,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弘扬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团结力量,深情讴歌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托克托县委宣传部
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托克托县教育局
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托克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活动时间地点
大赛时间:6月下旬,分初赛和决赛
比赛地点:托克托县云中文化宫
四、参赛要求
(一)大赛组别:
大赛分为成人组、青少年组
(二)报名年龄:
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成人组比赛;200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少年组比赛。
(三)报名须知:参赛选手需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下发的《报名表》,组合报名最多不超过两人。朗诵形式可采用纯音乐伴奏或影视配乐。报名采用实名制,并填写真实有效联系方式。
(四)联系人:杨志东 李佳欣
联系方式:8512712
(五)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
五、参赛要求
1.朗诵作品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热爱家乡、深情讴歌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为宗旨,内容健康向上;
2.朗诵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3.脱稿和配乐不作为硬性要求;
4.参赛作品个人自主选择;
5.要求参赛选手,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言、语调流畅,感情真挚、富于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六、奖项设置
比赛按组别分别设立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初赛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部门进行联合初选,进入决赛的获奖选手由中共托克托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原标题:《关于举办托克托县“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诗歌朗诵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