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餐饮单位: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我市自10月25日至11月8日,全面严控大型集体聚餐活动。
一、禁止大型聚餐活动
从10月25日至11月8日,禁止5桌(25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
二、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落实5桌(25人)聚餐报备和聚餐人员信息报备签订承诺书“双备案”制度及“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严格控制用餐人数
用餐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要求就餐人数控制在50%以内。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餐或未严格控制就餐人数的,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求餐饮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进店扫码测温,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等措施;所有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必须戴口罩服务,落实勤洗手、常消毒等要求;加大对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对加工和就餐场所每日上下午各消杀一次;严格落实公勺公筷使用;食堂错峰错时就餐,落实分餐制、一米线距离。
五、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证一码”(通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蒙冷链追溯码)管控,进口冷链食品单独存放,要求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码。
六、加强外送的餐食封签管理
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月25日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_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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