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谈了“神奇的孤平”,并明确了什么是“孤平”,即在格律诗五言句或七言句后五个字中,如果“平平仄仄平”句式中,第一个平音被仄音代替,变成“仄平仄仄平”句式,就犯了“孤平”。
只有“仄平仄仄平”句型属于孤平,其他任何句式,均不属于“孤平”。
本篇将谈谈“孤平”的危害和写诗要避免步入格式游戏的误区。
为什么不能犯“孤平”?犯了“孤平”会有什么危害呢?
其实“孤平”的危害一直以来没有一个公认的、有说服力的说法,只知道唐人在尽量避免孤平,格律诗中“仄平仄仄平”句型少之又少。
可能最接近事实的说法是,诗人们更爱用平音字,认为平音字能使诗读起来语调上扬,更铿锵有力,而仄音过多语调低沉,诗意不振。在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之前,我们权且认可这种说法吧。
本着继承和发展的思路,我们在写格律诗时,应该避免出现“仄平仄仄平”句型。
为什么我还要讲避免陷入格式游戏的误区呢?
我近期写了一首诗,《夏日绝句》,最后两句是:
南风最可含娇恨,吹破一池画纸皴。
有朋友在评论区说此诗犯了“孤平”。按照平水韵,“一”是仄音,“一池画纸皴”平仄上是“仄平仄仄平”,所以最后一句犯“孤平”这种说法从形式来说确实是对的。
这个问题在我写这首诗当时就发现了,但为什么没有改呢?
是因为汉字音调的改变,“一”已经读不出仄音了,实际我们读出的是平音。
上面我已经说了,避免孤平是因为“平音字音调上扬,读起来更铿锵有力,而仄音字过多语调低沉,诗意不振,尤其是在韵脚句中”。“吹破一池画纸皴”这首诗是用的平水韵,虽然“一”在平水韵中属入声,是仄音,但现在我们读出的却是平音,自然是能够语调上扬,自然能够铿锵有力,而不会诗意不振。
也就是说这句诗已经读不出“仄平仄仄平”的效果来了,读出来的效果是“平平仄仄平”,那还能说犯“孤平”吗?
当然不能。
这又引出我上次说的“形式上合律”和“实际合律”的问题了,我认为应追求“实际合律”,而不应该追求“形式上的合律”。
因为作诗不是格式游戏,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虽然某句诗“形式”看起来上犯了“孤平”,但因为某字实际读音变了,已经读平音了,已经没有孤平的危害,自然不能再算“孤平”了,否则不讲求实际,死扣字眼,就成了纯格式游戏。
“行,成于思,毁于随”,多思考,才能不断的继承和发展,否则只能“白发死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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