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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文化 书法艺术的发展 书法的特定文化背景

时间:2018-10-23 0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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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文化 书法艺术的发展 书法的特定文化背景

本文乃作者美食人小蛤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已经不是能按传统审美定势简单判断的问题。处在当今这种大氛围中的书家们,纵然还有迷茫、困惑,却不能不要求有自己的而不是简单取自别人的语言、形式、风格、面目,以表达自己的情性,表现自己的审美追求,确立自己在时代的存在价值。这就是近年来这种有异传统习见的书风书貌日益明显地增多的重要原因。与多少年来人们仰慕的晋唐风规比,它们的确“丑”、“拙”、“支离”、“直率”不合古法。

其实,他们中的许多人,并非没有接受晋唐的熏陶,但现在,他们更有心借取那些被前人视为卑下、丑拙,缺少严谨法度而被弃置、被忽视的各种民间书迹,强调民族大文化背景孕育的书法精神的继承发展;他们也从姊妹艺术中广泛汲取营养,强调自己的创作意识强调个人的艺术感觉,他们并非反对继承传统的基本美学思想,(他们同样重“工夫”、求“天然”、重“神采"、讲“格调”等),而是决心摆脱某些非关本体的传统定势。他们中确有自觉以“傅、刘美学精神”为营养、以丑拙为美而追求者,也有只是存心求有异于熟悉的传统风貌,若以传统审美标准衡之,才被视为“丑”者。

无可奈何花落去。持续了千百年的晋唐一统的格 局要被多样化的书法面目取代了。尽管今天仍有人准备沿晋唐风规下一辈子工夫,但晋唐风规不会成为统治整个时代的风规了。丑拙、直率、质朴,将作为时代书风一支强流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存在。这既是书法发展的必然,又是特定历史阶段特定文化背景的产物。

如果没有元明以来如赵董者将帖学传统推向精妍的极致,傅、刘针锋相对的书法美学思想不会产生;如果不是帖学定势引发审美心理的逆反,清人纵发现大量汉魏碑铭,也不会有崇碑抑帖、尊魏卑唐的过激思想和行为。正如如果没有“十七年”文艺路线向“十年动乱”的发展和十一届三中全会拨转文艺航向,书法热不会出现这样的势头。改革放开激活了人们对主体在书法艺术中存在意义和价值的思考。主动地利用传统而不是被动地屈从于传统,千方百计创造自己而不是被传统所淹没,已是不可逆转的书法美学思想潮流。

“这种状况正常么?既是提倡‘百花齐放,又何必偏寻丑拙?”一正是有了“百花齐放”的方针,这种追求才正常地表现出来。阅览现今书法报刊,参观重要的今人书展,几可谓“丑态百出”。我常想,如果赵、董等人能睁开眼睛,必大叹“人心不古”,“书风日下”。但时代书法的价值取向,不会因他们的嗟叹而改变。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已经提到的,还有本文尚未详举和可能尚未认识到的。但有一个原因,却是有意留在评价它们时说的,就是时代生活中如此广泛的虚假所引发的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求真、求直率,求质朴的审美心理反映。文明本来就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使人日益成为自然的主宰,从动物的人解放出来,站在自然的面前,利用自然,进行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生产创造并享受这种生产创造。

另一方面,文明又使人失去了原始的真朴,当失去的真朴还能以物质和精神利益得到补偿时,人们容忍了。十年动乱,使十亿人以毫无任何积极意义的代价失落了太多的真朴时,拨乱反要求精神上得到补偿的意欲便特别炽烈。当人们正以书法寄寓心志、调节心律、抒发郁芊之时,强要按照并不反映创作规律的某种风规(哪怕曾经被人认为是最美的)而做作,虽端俨、妍媚,却总是前人的而不是由自己的心志产生的面目。这更是书家摒弃刻意求之的精媚,一心寻求真率与丑拙的原因。也就是说,“傅、刘美学思想”的核心是真率、质朴。

前人以不尽合晋唐规范却显示出真率、质朴的支离,真率为丑,他们却以之为美。真朴与文明,在过去和将来很长的历史阶段,都是一对难以处理的矛盾,因而,真朴就成为人类永恒的向往。在现实里得不到时,人们便向为精神生活服务的艺术中寻求,真朴便成为艺术的审美要求。历来书法以宛若天然之真态为美,感到“工夫”与“天然”难以统一 ,原因就在于此。

书法之精媚,曾经是书家真情的追求,因而为人所美。但是,前人以真朴之心创造的艺术,被后来者当作一种程式强行效仿,可以得精熟的技巧,却难以原初创造者的真朴,因此便减弱乃至失审美意义与价值。积郁既久,便引发审美心理的逆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人们宁愿和曾经被奉为典范的形式、风格告别,就出现了被传统审美观视为“丑拙”、“直率”、“支离”的追求。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形式,而在它们能否体现主体的真实修养、情性、气格。刘熙载说得清楚明白:“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故托丑怪,‘美’、‘丑不同,其为为人之见一也。”着眼于“为人”,让人承认我有无晋唐法度,无意于真情性的充分表现,任何形态都没有审美意义,价值和效果,这是问题的实质。

但是,书法乃人的创造。岂有不“务为”者,“务为”才能发挥主体能动性,显示人的创造力。但“务为”也有前提、目的的不同。有“务为"于得心应手,“忘怀楷则”以表达主体情性气格者,也有“务为”于欺世媚俗、看俗风行事者。刘熙载将“务为妍媚"与“故托丑怪”同等看待,指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没有情性之真。经历了十年动乱的人们,掌握书法,大多不是出于实用,更非为了科名,而是为了抒发心志、调节心律。为什么还要在掌握书法基本技能以后,拘拘于久为人厌倦的精媚之态的做作呢?

参考资料《陈方既论书法 第4卷 书法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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