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应落实
现状分析:
定密责任人制度是保密法新增加的内容,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明确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定密工作负总则;如果工作量较大,性质敏感或专业性较强,可指定一名或者几名人员具体负责定密工作。定密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是及时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对负责具体事项的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通过控制定密权,明确定密责任,以有效解决有权定密者过多、随意定密等问题,从而提高定密的准确性。
典型案例:
一日,某保密检查组对A市政府办公室文印室开展例行检查,检查重点为涉密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检察人员在对该文印室一台用于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存储1份标着“秘密级”字样的文件。经查,该文件系政府办综合科干部赵某起草,赵某认为内容比较重要,就给文件标上“秘密”。该政府办定密责任人、副主任李某在对该文件进行定密审核时,未认真把关,就签批同意印发。对赵某定密审核不严、李某擅自对非密文件定密的行为,检查组给予了严肃批评,并交由该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保密提醒:
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应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负责。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_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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