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桂自 然资发〔〕52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入推进灵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近日,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深入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以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及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防范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针对矿界不合理、形成“半边山”开采导致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高陡边坡等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露天采石场边坡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对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矿山,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做好防范宣传工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明显提高全县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