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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平安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 文艺作品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18: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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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平安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 文艺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平安伴我行”的主题宣传活动。有关活动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时间

征集范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个人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止

二、作品形式

征文:可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的短文、诗歌等。表演类的文艺作品:歌曲、小品、快板、朗诵、情景短剧、三句半、短视频等。

三、作品主题

(一)围绕“平安伴我行”主题展开,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导向性。

(二)围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基层平安建设成效,从不同角度,反映基层党建引领下的矛盾化解、安全整治、案件预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方面的突出成绩,展现基层平安建设工作者的敬业奉献,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和工作风采。

(三)围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宣传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通过演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心理失衡引发的极端案(事)件,剖析其产生根源,明晰内含法理,教育广大群众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减少不法侵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发生,防止各类案(事)件发生,最终实现“三零”目标。

四、作品要求

各类文稿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负。原则上征文字数1000-3000字,诗歌100行之内;表演类作品标明表演形式、参演人员、成品参赛,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邀请专家和相关人员参与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作品均按类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类别设置:

征文、表演两大类

(二)奖品设置:

获奖证书、奖金

(三)名额设置:

各类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8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1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在《稷山报》、“稷山政法”微信公众号、运城长安网、山西政法等平台逐级向上推送,适时举办作品展示和文艺汇演。

六、投稿方式

征文、表演类文艺作品文字稿件作品发电子版;短视频mp4格式,分辨率1080×720,发投稿邮箱。所有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作品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次大赛各项规定。

(三)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四)本通知解释权归中共稷山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稷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稷山县法学会。

(五)了解稷山县政法委基本情况、发展变化及工作动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稷山政法微信公众号。

八、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及参赛作品交稿地址:稷山县稷峰街12号中共稷山县委政法委员会103房间(邮编:043200)

投稿邮箱:ycjszzb@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5035965268(韩琳)

中共稷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稷山县委宣传部

稷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稷山县法学会

7月20日

原标题:《关于征集“平安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 文艺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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