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2日-11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嘉荫县森嘉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永安村
3、建设单位:嘉荫县森嘉木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河市明润达环保监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利旧现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库房等,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栋生产车间。年生产地板10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为500万元。
二、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本项目锅炉产生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锅炉、烘干塔等产生的噪声,其源强约80~85dB(A)。采用基础加双层隔振器,本项目经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2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固体废物分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边角料,本项目产生边角料,由市政部门委托处理。锅炉除尘器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作为肥料。废活性炭,本项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废布袋产生量为0.8t/a,由厂家回收。
三、公众参与情况:无
四、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2626180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153200
【来源:嘉荫县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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