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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四篇)

时间:2021-01-16 0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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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四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 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 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 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 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号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干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

i.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

ii. 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江干区人民法院和丽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iii. 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iv. 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v.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 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1.1 代理乙方参加号案件的诉讼;

1.1.2 若需要在丽水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丽水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丽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5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二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银行______分理处

主题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主题法律风险防范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展源头防腐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特结合残联系统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实际,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道德滑坡,政治觉悟不高,缺乏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奉献和牺牲精神。

2、缺少经常性、针对性学习和思考,进取创新精神不够,政策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需要。

3、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虚心听取残疾人意见,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工作业绩不佳。

4、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管理不严或是没有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可能产生拉帮结派、各自为政、相互扯皮拆台等歪风邪气。

5、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关键性没有充分认识,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单位或干部个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防控措施: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监管、公正廉洁执法理念,构建起“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

2、加强理事会班子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单位机关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切实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

4、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决策程序和办事程序,凡“三重一大”均实行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防范堵塞漏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二、勤政廉政风险点

(一)人事管理风险点:在人事管理、干部选技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深入基层调查,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弄虚作假,泄露相关信息、私下许诺先进称号等,导致人事管理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防控措施: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落实广泛征求意见、民主集中和议事决策等各项制度,凡涉及干部人事调整,均须按程序和权限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调整、提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能力政绩考核、讨论决定等程序确定考察对象,过程全部公开、及时公示。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

(二)财务管理风险点:

1、不认真执行年初的财经预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反财务制度乱发补贴奖金,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导致资金使用不当,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

2、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经办手续不全,预算外收入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或不进账,私设小金库,可能造成不合理开支,导致违纪报销,弄虚作假,套取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公共物品保管不力,或因处置不合规,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公共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或私分,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不良后果。

4、不按制度流程监管资金,造成资金流失,或被贪污、挪用、截留、坐支。

防控措施:

1、认真执行年初的财政预算,坚持“集体理财”的原则,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集体讨论,重要财务收支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开支不合理、挪用、误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2、认真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坐支挪用、隐瞒截留收入款项。

3、固定资产要管理到位,及时登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公共物品损失。

4、制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与检查,严把财务收支管理关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确保票据合法、使用规范、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

(三)公务管理风险点:

1、公务接待、会议安排中不厉行节约,铺张浪费问题。⑴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水等;⑵违规公款吃喝送礼;⑶违规同城吃请;⑷违规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⑸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⑹违规用公款参与健身、ktv等文体娱乐活动消费等。

2、违反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发生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问题。⑴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长期借用、租用或占用公务车辆;⑵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友、外出会友、上街购物、学习驾车等非公务活动;⑶违规未定点停放车辆;⑷违规外借公务用车;⑸违规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

3、违反学习培训有关规定,违规外出、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⑴违规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搭车”、“借道”公款旅游;⑵违规携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⑶违规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用;⑷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或转移学习培训考察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等其他费用;⑸未经审批工作时间内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旅游等;⑹外出会议、培训、考察、调研期间违规用公款相互吃请、互赠礼品。

4、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⑴未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⑵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⑶违规用公务车辆或占用公共资源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婚丧喜庆等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规定。

2、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四)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房屋、设备、设施维修管理风险点:

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资金监管中违反相关规定。⑴工程招标存在违标现象,或者设法逃避招标,导致单位集体利益受损。⑵工程建设施工中未经集体讨论,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增加工程量。⑶工程建设施工监管不严,建设用材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检查验收和资金使用中,弄虚作假、收受好处。

2、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固定资产采购、大额物资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中,不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违规购买、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

3、在房屋、设备、设施维修中,照顾亲朋好友关系,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维修单位回扣,或在维修单位报销个人因私费用,或虚开发票报销不符实际的维修费用。

防控措施:

1、所有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和固定资产、大宗物资、办公用品购买,均按规定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按有关程序实行阳光采购。

2、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建设施工中涉及变更事项或重要建设物品采购均需集体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关于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

3、在招投标及实施验收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要分别给予责令纠正、行政处分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影响极为恶劣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4、加强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维修费用支出的审核。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

责任对象:

(五)涉残惠残政策兑现风险点: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康复项目,扶贫救助、慰问,补贴发放,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安置认定,残疾人证办理,来信来访接待等残疾人惠民政策兑现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防控措施:1、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残疾人及亲属,对各项涉残惠残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惠残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广大残疾人。2、规范各类涉残惠残政策审批事项,优化申请审批手续,专人负责、热情受理、依法审批,提高涉残惠残政策办理效率。3、实施阳光操作,将涉残惠残政策文件、项目、标准、依据等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六)廉洁从政风险点:1、在办理服务事项以及行政确认事项过程中,存在人情执法和私心,吃拿卡要或接受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请托人的吃请、娱乐和财物,导致把关不严,执法不公,或违法为当事人说情,产生违法违纪的不廉洁行为。

2、逢年过节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借着过年过节名义的宴请,或接受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钱物。

3、抓效能和作风建设不够,可能发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或违反有关纪律等问题。

防控措施:1、及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推进办事公开,细化行政权力流程。

2、严格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形成有效行为约束机制,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管理对象的宴请,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监督管理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钱物,严禁收受和索要贿赂。

3、切实加强防范,加强监管,对风险岗位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干部职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不徇情枉法。

责任单位:党支部、理事会班子成员,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残联系统全体人员。

(一)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招标程序,私自采购;不按规定发放,可能存在失职渎职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进行购置,采购数量和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任务,发放对象的确定按照相关要求和条件发放、反馈。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二)康复项目: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残疾人康复对象筛查过程中检查不准确;对接受康复治疗及服务的对象登记不规范,信息登记不全面,导致失职渎职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适应指证和康复需求、家庭条件等要求确定名单,做好初筛、适配、台账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让各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到位,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三)扶贫救助、慰问:因工作不认真负责,或收受好处,优亲厚友;不按规定项目、规定标准、规定用途下拨、发放扶贫款项,不按实际对象名单发放、慰问各类救助资金等失职渎职的风险。

防控措施:所有下拨基层款项均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接受区财政局、驻会纪检组的监督;慰问、发放到残疾人的各类救助资金,均采取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三层审核制度,完整保留发放凭证、签字领取凭证等原始资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四)劳动就业:在介绍残疾人劳动就业、为企业介绍残疾人用工过程中收取费用,可能造成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风险。

防控措施:通过对外明确流程公示、宣传册页等让残疾人和企业知晓残联提供劳动就业中介完全免费,并接受纪委监督。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各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安置认定: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标准抵扣、认定企业残疾职工,不按规定催缴征收保障金,可能存在乱作为和玩忽职守风险。

防控措施:联合地税等部门在税务征收平台上提前明确告知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残疾职工抵扣、认定标准,保障金的征缴方式;在保障金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地税部门征税平台代征制度,残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防止乱作为和玩忽职守风险。

责任单位:康复教育就业股。

责任对象:。

(六)残疾人证办理:办理“人情证”、“关系证”;违反程序审批。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和标准办理,残疾评定必须经定点医院指定医生的结论方可办理;办理残疾人证时,必须各种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不得在手续不全或熟人打招呼后给与审批。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七)来信来访接待处理:不注重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信访件处理不及时,可能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损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后果。

防控措施: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件,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登记来信来访,按领导指示精神妥善处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信访答复和情况汇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残联。

责任对象:

(一)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加强内部监督控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领导于部述廉述职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加强对关键岗位勤政廉政教育,着重抓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公德以及讲正气、重品行、作表率、树新风等学习教育,树立爱岗敬业,认真严谨的执业精神。

(三)加强对廉政建设风险点的监控管理,形成以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公开制度,实行全程监控,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增强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四)对因执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乱等问题而产生廉政风险行为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提出合理建议或书面建议,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对当事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有不廉洁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所存在的问题仍未引起重视、纠正不彻底、群众仍有反映的,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并视情节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六)党支部对全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适时进行分析,实施有效控制,理事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防范措施,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

(七)各股室、各镇(街道)残联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分析、防范措施执行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件、重点时期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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