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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送达心得体会和方法 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方式(3篇)

时间:2024-03-19 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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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送达心得体会和方法 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方式(3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执法文书送达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所有路政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由于缺少资金保障、一些设备没有及时购置、导致取证困难。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公路沿线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路政管理宣传力度,力求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保护路产就是保护“财富”。维护路权就是维护公益设施的理念,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执法文书送达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执法文书送达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同志们:

刚才,江学谦同志回顾总结了全市20xx年环境执法工作,分析指出了全市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下阶段的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落实。下面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 贯彻“一个精神”

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传达贯彻全省环境执法会议精神。参加全省环境执法会议对象有: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和各市州分管副局长、支队长。还有全省30个重点县市环保局局长,参会人员近200人。这种开法,历史上没有。全省环境执法会议,既是 一个年度环境执法工作的总结和部署会,又是一个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有关精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的部署会。

二、 落实“四项任务”

在抓好环境执法全面工作的同时,我认为,今年下阶段,要落实好“四项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专项整治区域流域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保护区标识,明确保护区范围,完善保护措施,开展保护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开展全指标分析,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做好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水质全面达标。二是开展地表水系全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重点水体水环境整治步伐,全面治理各种污染源,确保市辖区地表水质和跨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今年要用3个月时间,对府河、澴河流域进行一次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流域沿线各排污企业和重点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 全面调查各重点流域范围内企业总数、国控企业数、涉危涉重企业数、排污口总数;全面排查各重点流域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处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该罚款坚决处以罚款,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通过全面整治和集中治理,使两条河流的断面水质和出境水质达标。

第二项任务是对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42家国控企业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全面进行一次现场取样,实施监督性监测,并将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控数据比对。对确认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产整治,坚决遏制违法企业超标排污的势头,彻底改变守法排污成本高、违法排污成本低的局面。

第三项任务是对20xx年以来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各级审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分类和统计,彻底摸清审批项目数、开工项目数、建成项目数,对这些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是否同步,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之前是否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后是否申请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查建设项目营运期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通过集中清理和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四项任务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人”、“一企一档”制度。以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通过“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构建新的体制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专人对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的、系统的、连续的环境监管,对每个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严格、科学、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三、 成立“四个专班”

为圆满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环保局成立四个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室、监察支队和监测站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分赴各县市区,进行为期四个月(6—9月)的督导、稽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我与陈贻国带工作组负责市直“三区”和孝南区;丁永生、昌国平带工作组负责大悟县、孝昌县;鄢启明、鲁友如带工作组负责汉川市、应城市;李卫、江学谦带工作组负责安陆市、云梦县。

四、 搞好“四个结合”

各专班、各县市区在抓重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创模”工作相结合。前几天,我市召开了规模大、规格高的“20xx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市长滕刚、分管副市长陈宽宏作了讲话,纪委书记陈义国主持了大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都参加了大会。大会把“创模”攻坚任务分解到各地、各单位,市领导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们执法工作中的好多任务就是“创模”的任务,好多工作就是“创模”的具体工作。所以,我们要借“创模”之力,仗“创模”之势,抓好执法重点工作,打好执法的攻坚战。

二是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过不了多久,国家将召开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具体部署今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我们一方面要巩固去年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整治、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涉危企业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作好今年专项行动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把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权威树起来,把挂牌督办、项目限批等硬措施用起来,有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

三是与建设项目管理相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我们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防治污染的总源头。前面说到的四项工作任务都与建设项目管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事前严把审批关,能批就批,不能批坚决不批。事中严把监督关,省环境执法会议上讨论了《湖北省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境监察管理办法》,这个规范性文件即将出台,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事后严把治污设施运行关,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与解决省环保厅排查出的重点问题相结合。环境执法的目的就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3月13日—22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专班对我市范围内的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3家存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污、稀释偷排等环境问题。省环保厅一下子把目光投向了孝感市,并相继对我市采取了下督办通知书、约谈等措施。下步,省里对我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还要进行专项稽查。我市问题的出现,我认为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有的地方,对问题麻目不仁,总认为孝感不是环境问题“重灾区”,有几个问题也正常。有的执法人员,存在厌战情绪,在业务上不想学,不会查,在思想上不想查、不敢查。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作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立即行动起来,以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解决各辖区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扭转我市环境执法被动的局面。

同志们,今年已经过去近一半的时间。我市环境执法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会后针对新问题、新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再部署、再动员,想新办法、上硬措施,切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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