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一
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x年10月16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__x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区人民法院(__x)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x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x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__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x x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法定代表人:x x x(章)
20__年__月__日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二
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法经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负责人:____________,该酒楼经理。
丙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该公司董事长。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凌晨,______________酒楼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______________打伤,造成____________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_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_____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_______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_______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______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______日前付_______万元,八月_______日前付_______万元,九月_______日前付完最后_______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调解员(签字):_____________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四
医疗机构名称:_____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调解机构:__________
患者的姓名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住址_____职业__________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在医方处住院_____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医患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患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__________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患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医方交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医方盖上公章、患方盖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调解机构:
医方代表人签字:_____
医方法定代表人:
患方签字:
签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二: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五
为适应我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x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区、乡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群体的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主题调解老年矛盾纠纷心得体会范本六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xx市老年人协会(简称“老协”)。
第二条 老协的性质:是由xx市各界离退休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自愿 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自我保护的老年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老协的宗旨:团结和带领广大老年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确立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协助政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努力为老年人服务,把老年协会办成“老年人之家”。
第四条 老协的主管部门: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协的登记机关是民政局。
第五条 老协的住所:xx市xx街9号老年活动中心。
第二章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老协的工作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保持平和乐观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生命生活质量。
(二)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鼓励会员和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共建和谐社会。
(三)组织会员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
(四)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有关老年人的政治、生活、健康知识、法律知识等讲座,
(五)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
(六)开展老龄问题研究、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七条 老协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单位会员:
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崇单位及乡镇老年人组织,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九条 个人会员:
承认老协章程,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岁,自愿加入老协者,成为老协个人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参加老协的活动权;
(三)获得举办老协的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老协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老协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老协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老协交办的工作;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维护团结,向老协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 按照“自量、自愿、自费、安全”的原则参加老协组织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老协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
(二)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三)理事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选举、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情况特殊,也可临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除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职职权外,尚须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老协名誉会长和顾问;
(二)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
(三)聘任或解除副秘书长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
(四)领导老协各职能部门和指导单位会员开展工作;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如因情况特殊,可召开临时碰头会,但必须有1/2以上常务理事出席,议事方能有效。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老年事业、勇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身体健康,本人自愿。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均为四年,最多不得超过两届,如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身体健康,热心老年事业,本人自愿,并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继续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可担任老协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工作部门及单位会员之间的关系,开展工作;
(三)提名聘请副秘书长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为了尊重和照顾老同志的身体健康,顾问、理事、工作人员年满80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协会工作,对协会作出过贡献的协会老同志,应定期看望。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合法的业务及服务收入。
(五)存款利息;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经费完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三条 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完全、合法、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更替时,实行严格的交接制度,保证资料齐全,帐目清楚。
第三十五条 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局和民政局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法人代表如因换届更替,在更换之前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老协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变象转移、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老龄委,并报民政局备案。
第四十条 本章程于x年1月5日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老协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