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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 如何化解流动性风险(七篇)

时间:2019-10-20 06: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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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 如何化解流动性风险(七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平安李家堡”、“和谐李家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 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依托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协调,在司法所设立接待受理平台,由组长指派人员轮流值班,对群众的纠纷诉求实行

“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基础,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相关部门联调联动制度,进一步扩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联调联动范围。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受理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联合调解或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调解;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作为镇里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李家堡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宅基纠纷、土地使用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家庭成员、邻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产权纠纷、村公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及时调处,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矛盾纠纷的信息情况,掌握苗头和趋势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要及时上报镇调处中心。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镇、村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明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为完善明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管区、部门站所职能作用和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核心作用,健全完善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管区、各部门、各村庄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1、社区(村庄)一级调解。社区(村庄)成立调解委员会,从原有‘两委’成员、网格员和村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中推选3-5人组成,由一名村庄“两委”成员负责,及时对村庄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调解。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集体听证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2、管区二级调解。各管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由管区人员、中心村支部书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调解能手和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组成,对社区(村庄)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和依据。

3、镇三级调解。镇成立调解中心,由镇领导、管区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聘请调解能手组成,综治办牵头负责。畅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整合调解力量,对管区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1、排查调处制度。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社区(村庄)每周、管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根据需要即时召开,切实把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到实处。

2、“三三”调解制度。社区(村庄)发生的矛盾纠纷,需经过社区(村庄)、管区、镇三级逐级调解,下一级将矛盾纠纷上交前至少要调解三次,村庄调解不了的上报管区调解,管区调解不了的上报镇调解,坚决杜绝矛盾扩大化和升级,力争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3、首接负责制度。首次接访的部门和具体人员要跟进做好对接落实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部门参与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管理、协调联动处置。

5、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村庄)、管区、镇要做好当事人个人诉求、处理措施、处结意见登记,做好相关文书、当事人签字和现场照片等音像资料的存档。

1、奖惩考核的依据。奖惩考核以镇调处中心、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的卷宗、登记簿(册)等台帐资料为依据。

2、奖惩考核形式。考核每半年一次,分别于6月和12月底,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专门考评小组,以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察看,走访案件当事人,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形式对各调委会进行考核,年终以两次考核综合成绩作为最终奖惩依据。

3、奖惩考核标准。(1)奖励标准:对实现"五无"(无矛盾纠纷上交、无集体或越级上访、无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无未调结的指派分流矛盾纠纷、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管区、社区(村庄),奖励村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500元;对坚持排查、预警机制,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矛盾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并规范调解程序及卷宗的,以调解卷宗为据,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劝阻群体性或越级上访或防止民转刑的,每调解成功一例按调解的难易程度分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奖励该调委会100、50、20元;对调解室硬件、软件建设均规范到位,制度完善,落实有效的,奖励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300元。(2)惩处标准。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不予受理或相互推诿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100元;对不坚持排查制度,本管区、社区(村庄)出现的矛盾纠纷不知情的,或发现矛盾纠纷不及时上报,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50元;对调处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不按时调结,拖延积压或导致上访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各300元;对调解室建设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卷宗不规范、不健全的,扣管区、社区(村庄)各300元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不公道,导致群体性上访或民转刑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各500元。

4、奖惩考核实施方式。对奖惩考核的实施以考察小组两次考核结果为依据,年终兑现,以奖代补资金由政府列专项财政经费支出,罚金由政府在管区、社区(村庄)各种费用中扣除。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通报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每季度调度、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

2、加强人员和硬件建设保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等调解人才库。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调解室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3、加强考核奖惩。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管区和社区(村庄)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惩。管区和社区(村庄)为治安维稳第一责任人,加大一级调解力度,年终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倡导正能量;矛盾纠纷必须逐级调解,不能越级,坚决杜绝简单应付将矛盾上交镇、推脱责任拖延不解决问题,一旦发现,给予通报,取消涉及到的管区和社区(村庄)干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到青岛及以上单位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村庄,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等方面不予安排,并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根据会议要求,现就福泉市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情况作如下报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福泉”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我市出台了《福泉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民生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精准脱贫。及时对建档立卡的错、漏、缺户进行纠错、补漏、完善,对全市扶贫对象进行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实施“532”比例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严格落实“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管理,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关注民生。通过实施“四关爱”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中小学布局和教学质量,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安全网,着力解决“病从口入”、城镇“大班额”、抢尸弃尸等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已建立留守儿童之家4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留守儿童困境救助服务点8个、养老院7个。三是及时救助。出台《福泉市201*-201*年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重点,不出事”的原则确定实际救助对象和所需救助款物,规范救灾款物发放流程,确保救灾款物安全运行。通过整合重建项目、建设资金和社会资源,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安置。出台《福泉市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实施方案》,计划201*年投保61200户,省、市两级投保总额为89.11万余元,以提高农村出现灾害后应急处置能力。

(二)城市建设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文明执法。出台《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并依托“六位一体”“互联网+”大数据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对文本证据、录音、视频影像等资料记录归档,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实行征地拆迁、赔偿补助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化,建立顺畅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贷款,稳定征地拆迁群众情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要求,要求施工企业缴纳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保证金,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合理合法解决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二是规范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主体工程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转包,严禁以低于成本价包揽工程。坚持“三最”原则,精准摸排调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程序审核,按规范建设,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前,要求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确保城市和景区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得到完整保护。三是强化管理。坚持“两个同步”,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着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复查审查工作,对相关“三类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事件发生,全力打造省、州样板工地。加大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物业管理队伍,积极引导小区居民自觉参与小区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5家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发放备案证书。

(三)公共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多渠道维护法治。全力打造“一中心”“一平台”,建立政务110服务平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纠纷化解融入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套机制解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现代高科技,织牢网络信息防控网,拓宽监管范围,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蛊惑煽动群众的信息,对已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涉及人员进行依法处理、正面宣传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高质量提升服务。加大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力度,合理制定运营标准,深入开展黑车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严格按照景区星级目标打造标准,加快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行厕所革命,重点对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聚集区域,实行专人管理,明确相关收费标准和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开展导游ic卡扣分检查工作,挤压“黑导”“劣导”生存空间,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树立旅游行业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三是零容忍保护环境。扎实开展环保“风暴”、百日攻坚专项等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清水江流域、乌江流域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对辖区内8家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夜间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目前,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8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件,共处罚金290余万。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得以落实。目前,已对9家安装自动监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15份。

(四)安全生产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推行“双控”机制。在全州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分别推行“双控”机制,有效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提高运营效率。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科技投入,不断加强井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在煤矿领域,以恒睿集团为主体,整合福泉境内及周边县境内煤矿资源,提高煤矿企业生产力和抗风险能力。在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全市50家矿山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非煤矿山企业8家,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的规模化开采,保障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应急防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指导高危企业加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瓮福集团、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的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重大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引导及防范,详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人员,做好交通引导和安全疏导,杜绝出现因安全防范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

(五)经济金融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招好商优环境。紧抓201*年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机遇,制方案、层责任、明目标,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紧盯磷石膏综合利用为主的磷化工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为载体的全域旅游大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助推农民工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优化招商服务,以企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新进项目代办,营造好亲商、爱商、助商服务环境。深入开展“千企改造”工作,对效能低污染大的企业进行关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停工改造或搬迁改造,高效发挥企业效率。二是抓预防严惩治。制定出台《福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全面曝光最新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方式方法,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案件从严处理。制定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两类公司依法合规运营。三是去杠杆化债务。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的要求,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清理系统内的债务项目,进一步核实底数,精准掌握债权债务情况,区别对待、量体裁衣,通过低成本置换高成本、ppp转化等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余额。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提高专项债务可偿债财力。以通过压缩债务余额和提高可偿债财力双措并举,降低综合债务率,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六)工作作风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紧盯“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有效解决调查研究走形式、走过场以及会议活动铺张浪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二是严守纪律强监督。制定和完善《福泉市六届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原则及相关规定,加大政府性调研、会议、活动等方面惩治腐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之人,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三是精准统计呈实事。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分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确保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严格执行“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结合”,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统计专业开展自查,严守统计工作红线,及时纠正各种统计错误,杜绝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七)宣传报道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坚定立场。在重大政治表述、重大提法上从严把关,严格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看齐意识不动摇、纪律规矩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方针不动摇,时刻保持与中央、省、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程序。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特别是在对党委、政府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中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层层负责,杜绝新闻宣传出现与党委、政府定性不符,用词用语不规范等现象。三是强化引导。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化解舆情风险,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研判、分析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全国及省、州、市“两会”、“党代会”等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责任制,建立120余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舆论热点问题上主动发声,积极引导,化解风险。杜绝对损害地方形象的网络谣言处理不及时、正面发声不力引发持续关联炒作的问题发生。

通过不懈努力,我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顺利,经济社会环境良好,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逐步提高。但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债务限额与融资需求仍有差距,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任重道远。二是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大,来源少,民生领域抗风险能力不足。三是面对新形势下互联网违法增多、非法信贷增多等情况,应对新风险的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今后,我市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好重点风险防范工作。一是主动防范。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稳步推进,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加大对新形势下风险防范工作学习,紧跟时代需求,提升防范本领。二是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设计,事前加强风险的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三是标本兼治。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四是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患于萌发之时,充分估计最坏的可能性,对最坏的情景做到心中有数。面对风险时做到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估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处置,确保不出现最坏的情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是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法定义务,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采取更有力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好重大风险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汇报完毕。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近年来,“防控金融风险”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词,位列“三大攻坚战”首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已成为县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识,如何打好这一战役,防控县域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关键。

一、对县域政府性债务的认识

近年来,政府性债务在推动县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地方政府性债务作为地方政府的资金筹措手段,目的是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借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组织或社会法人、其他组织进行举债的行为。而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会助跑经济,另一方面它又会因为对它的依赖性而产生一系列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值得深思。

(一)县城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现状。

政府为什么要举债?归根结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城镇化需求和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所致。尤其是县级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处在城乡结合的连接点,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最为强烈。而县城相对税源较少,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只有依赖举债,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民生事业的进步,从而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举债热席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增长,尤其是县级城市,一些政府秉着不举债就是吃亏的理念,大行举债的现象逐渐蔓延,债务存量规模不断增大,巨大债务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不断涌现, 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了举债热后的一大遗留难题。

(二)县级政府大行举债的原因。

近年来, 举债发展县域经济已经成为各县区非常普遍的现象,县级政府的债务杠杆率越来越高,债务越来越多,县级政府为什么普遍大行举债?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1、财力有限,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资金缺口大。县域经济竞争激烈,投资、消费两架马车动力不足,大量的人力成本、配套资金的配置、创建活动的开支、城镇化建设等压力重重,为抢占发展机遇,各地不得不通过逐年投入大量资金来加快发展,不可避免带来负债。

2、制度滞后,政府债务管理随意性大。从中央到省、市,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成熟的债务预警、管理、监管、评估机制,给予了地方政府非常宽松的自由裁量权。各级政府举债搞建设、举债购买服务在全国上下成为常态,政府举债基本依靠自我约束,

3、监管乏力,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众监督都未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约束效力十分有限。近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为政府背书,甚至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在各方面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下,各种各样的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在监管空白地带肆意运作,不断膨胀。

4、gdp唯上,政绩观出现偏差。事实证明,举债发展确实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刺激gdp的增长。一些领导干部瞄准了这一“红利”,忽略了风险、无视隐患,大兴举债,给项目穿上更华丽的外衣,让购买的服务更加高大上,将大笔举债而来的资金不计成本的投入到一些面子工程,创造政绩,积累升迁资本。

(三)县域政府性债务的特点

除了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特点以外,县级城市政府性债务还存在一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幅迅速、规模巨大。在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大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性债务仍呈增加之势,普遍规模巨大。二是举债无规划,投资随意性大。部分县级政府性债务年初没有制定计划,或随意变更计划,清偿无规划,项目建设没有严格的认证和科学决策。三是使用效益较低。举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普遍不高,财政无能力安排偿债准备金,偿还债务的来源存在不确定和不稳定性。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多、收益低。大量的借款用于新城的开发建设和工业园区的整体发展,比如新城城区道路建设、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园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这些投入都难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

二、县域政府性债务带来的影响

(一)积极作用

近年来,不可否认,地方政府性债务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的硬伤,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城镇化水平提升。许多城市在近五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县城,随着休闲、娱乐、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都不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二是民生不断改善。随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的不段投入,经济的活跃度增强,就业岗位明显增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廉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性措施不断升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三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通过政府举债融资,地方财力明显增强,在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负面影响

1、内部驱动力削减。长期靠融资拉动经济,“借旧还新”的模式循环,获取短暂的收益,长期来看,足以影响政府的基本宏观手段,从而限制了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滋生腐败。近些年,随着政府性债务的增加,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其经济大权与政府机关的职权交集捆绑,平台公司负责人权利较为集中,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给腐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将举债当作任意挥霍的通行证,

在举债中坐收渔利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融资平台负责人纷纷落马,腐败现象频发。

3、导致信任危机。政府长期举债,只能依靠微薄的财政收入,甚至许多县城偿债来源主要来自土地财政,过高的地方债直接推高土地和楼市价格,种种现象,容易让公职人员陷入恐慌,更为严重的是逐渐失去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4、诱发经济和社会风险。当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得不到有效的防控和化解,必定引发一系列的财政风险,甚至经济风险,从而危及社会稳定。

三、发挥人大优势,着力防化和化解县域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的一段时间,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管中长期处于初级摸索阶段,作用发挥十分有限,甚至长期处于缺位状态,这是由历史原因、自上而下监管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以及县级人大对政府债务认识局限等原因所致。近几年来,县域经济发展开始面临新一轮的下行压力,大规模的地方举债,偿债压力尤为凸显,各县级政府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是否能够解除债务风险,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鉴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属性,有必要发挥人大的优势,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一)强化实质性监督,对债务风险进行全面把脉。

县级人大在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中,应由过去的程序监督转变为实质性监督,切实担当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1、列入重大事项,开展实质性审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将政府举债规模、结构、使用、偿还以及计划情况作为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一项重点内容,对这块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提出意见和要求。

2、纳入工作要点,实现常态化监督。人大常委会可将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面上的全口径调查,听取和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政府投融资公司经营收支和管理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等内容,根据本市的实际,列入全年工作要点,通过采取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对政府举债的“借、用、还”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适时运用刚性手段,确保监督实效。在开展监督活动过程中,遇到政府性债务的一些重大问题上,适时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甚至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刚性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作用。

(二)强化机构的宏观把控作用,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督。

由于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工作中可能存在工作范围广泛、专业力量不足,知识储备还不强的问题,因此,建议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成立,由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财政经济服务团等专业人士、以及有经验的人大代表组成的政府性债务跟踪监督小组,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真正发挥人大监督的效能。具体做到:

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情况台账。要求政府的相关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人大政府性债务监督小组,及时建立政府性预计的贷款计划、债务余额变动情况、本年度的实施项目、贷款计划调整、还贷计划等为内容的台账,以便人大常委会随时了解政府债务情况。

二是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对政府性债务的进行提前介入,就其合法性、成本分析、效益、偿还计划等进行研究和审查,强化债务管控;督促政府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参与各项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的跟踪监督。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进行多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有序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止损。

四是多渠道普及人大代表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知识。加大组织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人大代表预算审议解读能力和风险防控相关知识储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引导人大代表和公众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全方位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前期的探索,认真总结,仔细研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报批程序,明确规定人大审查决定的必经程序,对规模、数量以及财政保障机制和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和重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健全债务管理激励和防控机制,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主题化解流动性问题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

2、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

3、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要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成因、化解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于矛盾尖锐、情绪激动,一时难以化解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控,适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民转刑”或社会极端事件发生。

(三)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要统筹司法行政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1、一般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重点矛盾纠纷。对各类涉企、涉农、涉访等矛盾纠纷要将其作为调解工作重点,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3、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执行效力。对纠纷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执行或后续处理情况,防止纠纷反弹。对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在做好案例选报的同时,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自4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推进节点,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专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主动汇报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使这项活动为领导所重视、为社会所知晓、为群众所支持,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自觉扛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该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列入日程、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用实效彰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已部署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发展“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深入农户调查指导活动开展,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运用广播、微信群等手段,标语、横幅、电子宣传屏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首选率和满意率,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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