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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 连锁门店运营管理心得(八篇)

时间:2023-09-30 00: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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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 连锁门店运营管理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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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第一条组织

1.____公司(以下称“____”)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公司”登记商标。

2.____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____”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____”)。

3.____在没有设地区__________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____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____。每个店铺为日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____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____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____。此加盟____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公司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____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公司”____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____(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____(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____(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____(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____(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____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公司”的____,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公司”____及商标;

2.有关“____公司”____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____,公限于由____提供或指定的____。其使用方法,要按照____(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____的物品类,均由____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____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____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____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____(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____(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____(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____(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______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______日报)向____(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______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______日报的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______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______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_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____(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____(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____(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__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______%;

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_%;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

__________元以上部分交0_______%。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____(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____(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____(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____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____(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____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____(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____(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____额是按以下基准由____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____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_______%,或租赁费的1个______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_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________________施工额的_______%;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________________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_______%;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________________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_元,但最低总____额应足_________________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________________保证____的______%或租赁费的1个______月____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____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____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____(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____(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____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____(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____(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____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____(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____(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____(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____(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____(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____(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______月前以书面形式向____(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______年度中旬已向____(支部)交付了______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____________日前。

第二十一条____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____(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____(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____(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____(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____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____(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____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____(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____(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____(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______日报.或____(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____(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____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公司”的____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____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____提供或许可的____.标志.广告特等上交____(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____(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____(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____(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____(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公司”的____及标志等时,____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______日起的2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______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____(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或“____”)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公司连锁(____名称)______________(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___________元。

4.设备预定____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____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____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________________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____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____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价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____实施______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____,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_______%。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______月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______月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______日期:____。

(2)支付______日期:____。

(3)支付方法: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

机动车保险: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

以上作为____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____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盖章: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

保证限度____额: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

保证限度____额:__________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场所: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担者: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区域: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宗旨

甲乙双方就共同营造“_________”这个品牌,共同开拓个性影像市场,既“_________”连锁加盟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为了维护和明确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设备、店面装修方案、售后支持及常年有偿提供配套耗材。

2.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至少一名或提供技术光盘、软件、制作图库素材、营销方案等资料以供乙方开业前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3.负责品牌宣传、增强品牌知名度、网站推广及协助乙方组织相关的营销活动,帮助乙方提高营业额。

4.严格控制单一区域内的加盟店数量,调解和监督各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冲突。

5.不断增加产品款式和提升技术水平。

6.努力降低所供产品成本,保持竞争优势。

7.为乙方提供货源,物流支持。

第三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自主选址及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证照,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

2.以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为参考,经营场所应突出个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需使用“_________”所有品牌标识。

4.乙方应协助保护“_________”商标使用权,维护品牌形象,打击假冒。

5.乙方经营中所需的耗材、设备必需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应价。

6.乙方可以在当地发展连锁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须由甲方受权。

7.乙方在所加盟的区域内享自主经营权,合同期内拥有“_________”商标使用权。

第四条设备、耗材保修服务

1.承诺:加盟后首次进的耗材可在一个月内以折扣_____%无条件退货。

2.甲方对所提供的影像转印设备和水晶成像设备实行:整机免费保修三个月,损耗件免费保修半年的售后服务。(损耗件包括:水晶机灯泡、转印设备发热垫)

3.超过免费保修期后,甲方仍然长年提供维修服务,如需更换配件甲方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4.凡在乙方当地尚未设有售后服务部的,顾客需要保修时需将设备发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维修的设备后次日即安排修理,维修后当天发回给乙方。

5.乙方发来维修的运费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遥远维修不便或仅是小故障处理的,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指导,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行处理不了的再发到公司。如还不能解决,所用的维修费用可在查实下由甲方支付同等价格的耗材。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机的、属人为损坏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机器损坏的,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第五条订货与发货

1.订货:乙方可通过qq、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订货方式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发货。

2.付款:乙方进货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办理货到付款,汇款购买需按公司公布的帐号汇款,不按指定帐户汇款出现发货迟延等问题甲方不负责。

3.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或确定了订购单后48小时内发货,如因货品短缺等特殊原因无法即时发货时应向乙方说明,双方协商后实施。

4.运输: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发货到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自行提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5.货损:乙方在收到货品后三日内无异议的,甲方视为乙方确认发货有效。货品运输途中如发生丢失、损毁,由乙方将丢失情况和损毁货物的照片(货物丢失要当地货运公司的证明)上报甲方,双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第六条其它

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增加补充条款。

2.本合同共计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3.对违反本合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做出赔偿补偿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另行商订。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加盟连锁合同》,特制订本章程,以便总部及各连锁店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繁荣市场经济,弘扬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传统饮食文化,保持和发展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品质、文化、信誉,增强总部和各连锁店的规模效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第二条原则:连锁加盟店以注册的商标为牌匾,以注册的商标为标志。

第三条连锁店要进行标准化的内、外部装修,安装总部指定的徽记和标志,无总部许可,不得安装其它标志及招牌。

第四条接受本部及区域型管理,维护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国际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店的统一形象。

第五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宗旨:利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国内外知名度,运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独特的经营管理办法及制作技术,经营加州系列食品。赢得规模效益。

第七条经营范围: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系列点心、小菜及特色快餐。

第三章连锁店资格及加盟程序

第八条加盟店资格: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管理能力。

2.热爱餐饮行业,具有创业热情。

3.接受总部及本地区代理商的管理。

4.愿意参加各项培训,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

第九条加盟程序

一、申请加盟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或个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开连锁店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当地相同行业菜单及价格表。

4.详细的图片资料,包括房屋照片、企业方位概略图。

5.详细阐述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况。

6.简单介绍当地类似的餐饮行业经营状况和运作形式。

7.当地消费者口味习惯和就餐习惯介绍;

8.投资资信证明文件。

二、店址选择:总部或区域加盟代理商将派专人赴申请加盟店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位置。

三、开业培训:对加盟区域代理商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加盟店主要技术人员由总部委派。

四、店面装修:店面装修由总部统一按标准做初步设计。桌椅、餐具及灯箱广告、宣传画册等由总部有偿提供。

五、开业准备:加盟店在开业前应做好开业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十条机构设置

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国际连锁有限公司连锁机构由总部和各直营店的区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组成。总部设在中国天津。

一、总部机构设置图:

总经理室 发展培训中心 企业策划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机构设置图:

地区加盟商经理室 培训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机构设置:

第十一条各机构职能

一、天津金筷子快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是中国区域连锁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如下:

1.审批连锁总部的发展规划。

2.批准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审批整体机构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

4.有权召开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会议。

5.审定总部确认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业策划部是总部的策划、广告、宣传部门,负责连锁机构的整体策划及广告宣传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制定总部及各区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广告计划。

2.负责总部统一的广告宣传。

3.负责各加盟店的ci导入及装饰设计。

4.负责市场调查、形象管理。

三、开发经营部是总部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连锁事业的拓展、经营、管理和开发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指定总部的年度销售计划。

2.落实连锁店工作会议的决议。

3.负责协调各加盟店、区域管理公司总部之间的关系。

4.负责商标使用费、专利费、加盟费的收取。

5.负责加盟店的选址、市场调查、合同签定等开发工作。

6.负责指导加盟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7.负责指定管理、经营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货部门。职能如下:

1.负责料包的采购、加工和仓储。

2.负责按时、保质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发展培训部是加盟店经营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基地。职能如下:

1.负责经营管理培训。

2.负责操作技术培训。

3.负责标准化服务的培训。

4.负责向各加盟店输送主要技术人员。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为了维护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国际连锁有限公司的声誉,保持传统正宗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风味,树立统一的企业形象,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统一管理第十四条十个统一。

1.统一的店面牌匾、标志。

2.统一的调料等原材料。

3.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形式。

4.统一的服装、灯箱、员工服务卡。

5.统一的装修风格。

6.统-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统一的服务规范。

8.统一的员工培训。

9.统一的企业文化。

10.统一的经营理念。

第十三条总部在以下方面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指导

1.加盟区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2.加工工艺流程及技术标准。

3.促销宣传。

4.经营分析。

5.服务质量。

6.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总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总部能及时掌握各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并予以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1.营业收入(分类)。

2.广告及促销活动。

3.遇到的困难。

第十五条加盟店开业前总部将进行开业指导。

第六章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加盟店开业前由培训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

第七章会议

第十七条总部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加盟店经理参加的工作联谊会。

第十八条总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竞赛与联谊活动。总部提前30天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区域加盟代理商的职能及加盟店的权力义务

第十九条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十条加盟店的权力

1.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服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果。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第九章章程的生效及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主管部门和总部共同定立,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主管部门同意,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连锁店加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天津金筷子快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报各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创“_______________”的良好企业品牌和经济效益,更好的拓展市场,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开设加盟连锁店销售甲方指定产品等有关事宜,特签定销售协议如下:

第一条:开设连锁店销售地点的授权及设立

1、甲方设置三种加盟连锁店方式,供乙方自主选择;

①1.3万的加盟店,加盟店津贴5%,有三个资格可参与公司每月2%销售分红。

②2.6万的县/区连锁店,专卖店津贴6%。有六个资格可参与公司每月2%销售分红。

③3.9万的市级连锁店,专卖店津贴7%。有九个资格可参与公司每月2%销售分红。

注:三种加盟连锁店所销售的消费积分产品,店的津贴为:消费积分×_____元。

2、乙方填写申请书两份递交甲方,待甲方核准此区域可以开设加盟连锁店后,签定协议,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县(区)的加盟/专卖店。乙方及时将加盟连锁店_______________元整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公司配给同价等值产品,同时授权加盟连锁店的网上订货窗口。

3、乙方在协议签定后两个月内须向甲方提交乙方的合法经营手续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提出的加盟连锁店销售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配置

1、乙方若须订购产品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定货,在统一定单上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和编号、数量,并传真给甲方(最好采取网上订购)。乙方货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两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运送方式以铁路、公路运输标准,如乙方提出快运和空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货物到达指定城市后,其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清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经过核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后即安排处理,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损,应由乙方追究运输方责任。

第三条:经营规范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产品的定价进行市场销售,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定价、统一管理、统一的企业形象进行宣传与推广,不得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

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销售甲方指定以外的产品;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某种原因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时通知甲方制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销售应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直接进行销售工作。

5、甲方在经营期间举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乙方应积极派人参加。

第四条:协议的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暂定为一年,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须提前两个月续签协议。

2、乙方在经营期间,欲转让或解除协议时,在保证产品的保质期6个月以上,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经甲方核实之日起,扣除乙方百分之十的费用及所得的利润,补足差额部分。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______________”品牌仅供协议签定人个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

2、乙方在加盟经营范围内的收费价格不得随意调动,在与甲方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可适当给予客人折扣,但降幅不得低于80%。

3、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乙方须以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铺面形式经营婚庆公司。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乙方须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须维护甲方利益,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作任何决定或签署任何条约,如的确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批准或授权。

8、乙方如牵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协议期满或终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拆除所有带有“______________”标识的商号、店招、商标、服务标志的一切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停止“______________”品牌经营,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乙方未在规定限期内拆除,视为违约及对甲方的侵权行为,乙方独自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10、乙方享有在媒体以及网络进行广告宣传的权利,但其对外发布的信息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行发布。

11、乙方享有其加盟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12、乙方享有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内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独自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根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

13、乙方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但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

第六条: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得随意更改、终止或违约;

2、甲乙双方须保证其收费价格透明,不存在虚报、伪报价格行为;

3、甲乙双方应统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定相关规定,统一规范经营行为。

4、对于合作经营范围内的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及相关所需道具物品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甲乙双方应实现资源共享。

4、乙方每月3号前需将前一个月经营情况、定单量等营业进展、当地市场信息及广告宣传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出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乙任何一方若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协商协议继续履行或作废,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加盟费用

为保证甲方品牌的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行为,在加盟协议签定时,乙方须支付甲方品牌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于十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对其提供的道具物品,甲方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合作期间,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追加乙方必要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共同洽谈的定单分成在扣除成本后按50%平均分配;甲乙任意一方洽谈的定单分成在扣除成本后按接单方70%,协助方30%的比例分配。

第九条:关于违约及退约规定

1、违约规定: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全部保证金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抵扣保证金。如违约方造成另一方名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应依家赔偿另一方损失,另一方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你协议。

2、乙方加盟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申请退出,乙方在加盟前应做好本地市场调查,结合自身业务操作能力依情况而定,以避免浪费双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十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电子邮箱或网盘传输等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如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的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仓库地址变更以及其它有关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___________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钡幕占牵________唐泛妥魑____⒐愀媸侄问褂谩癬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________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元;

.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_元;

.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_________%;

.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_________%;

.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_________元。

.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总部(盖章):_________加盟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独家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描写连锁门店经营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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