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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 慈善机构申请书范文(六篇)

时间:2020-01-25 04: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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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 慈善机构申请书范文(六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一

一、教育教学

(一)常规教学管理井然有条

1、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的分工负责,即以分管校长为首的常规教学管理负责制、以教务处为首的教学督导负责制、以班主任为首的教学实施负责制和以教研组长为首的教学研究负责制,强化班主任管理职能和教务处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备课组常规教学教研活动的管理力度。

2、按课程要求开足开齐各项课程,在加强课堂教学教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同时,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立有关社团组织。

3、坚持常规工作制度化,常规活动定期化,各项工作有预案,各处室、各班级、各教研组在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安排活动。

4、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环节,狠抓教学质量,努力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包括教学目标意识、面向全体意识、反馈矫正意识、教学情感意识、学法指导意识,引导广大教师关注学法指导,教会学生学习,进一步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5、进一步加强了教育教学过程的督查力度,建立了家长和学校联系的畅通渠道,召开家长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学生作业和教师师德情况调查表、学校日志、家长意见反馈表、学生对教师满意程度调查表、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反馈,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艺水平。

6、加强对外联系,迎接了省、市、县有关领导的莅临检查与指导,参加了多项省、市级有关赛事和学科竞赛活动,圆满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

由于我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继06、07、xx年之后,xx年又被xx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学校”,历年高考,我校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本科完成率为民办中学第一。音体美特长生在以前的基础上又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专业和文化课双上线率为50%。其中xx同学被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美术学院录取,、xx同学分别被重庆大学、苏州大学、西安体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高校录取。今年我校高考参考人数200人,县教育局下达目标任务本科4人,实际录取7人,专科任务27人,实际录取31人(含三本14人,专科17人),使xx中学在教书育人,造福桑梓方面,继续走在民办中学的前列。

二、教师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继续推进教师建设三项工程,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高度敬业、勇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一)继续开展师德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今年八月,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召开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德育专业化水平”为主题的培训及相关座谈会,出台《xx中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班主任、任课教师一日常规,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基本行为,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

(二)强化师艺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组织教师填写《专业化发展1~3年个人规划》,使之明确自我发展目标;组织以“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水平”为宗旨的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推出一批教学能手;激励广大教师争先创优,对参加县优质课获得一等奖的奖励一级工资,出台“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为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组织教学业务检查,推举综合优胜奖人选,加大对青年教师指导、培养、督查和评比的力度;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三)加强校本培训,加强教师的岗位进修和继续教育,强化学历达标教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新理念学习、新课程学习、新教材培训、教育理论进修、专业课程进修,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教研交流,鼓励大家订购教学书刊资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招收了十几位新大学生充实到教学一线,壮大了学校教师队伍。 (五)不仅注重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也注意待遇留人,关心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合理进行工资调整,对在安心我校工作的教师在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校园建设

1、一年来,我们继续抢抓机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提高办学标准,不断改善育人环境,新购75台电脑,1部钢琴,建成新的电教室、音乐室和微机教室,添置了新课桌凳,校园面貌进一步改观,教学设施进一步改善。

2、加强了学校安全工作,出台了安全条例,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强化了校园安全管理;建立了甲型流感消毒制度,加强了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

3、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得到了家长的充分肯定。

4、进一步加快校园绿化、净化、美化、香化和文明化进程,加强苗圃建设,坚持晨扫制度,以“文明班级”评选为抓手,加大卫生保洁、校风督查的量化评比力度,努力营造温馨、和谐、洁净、舒心的校园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优良环境。

四、主要成果

1、教师

①在全县语文、物理优质课大赛中,、等老师分别获得一、三等奖。

②在全县计算机课竞赛中,xx老师获三等奖。

③xx年,我校共上报市、县教研室4篇论文参评。

2、学生

①高考:今年我校高考参考人数200人,县教育局下达目标任务本科4人,实际录取7人,专科任务27人,实际录取31人(含三本14人,专科17人)。

②学科竞赛:参加全国英语竞赛7人。

③高一、高二级各班都参加市书信比赛。

④有十三名同学参加了省“爱我中华,颂我陇原”征文活动。

3、学校

荣获xx县xx年先进学校称号。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有距离,新的一年,我们将凝心聚力和衷共济,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发扬开拓创新、与日俱进的时代精神,超越自我,争创品牌,在上级领导和学校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谱写xx中学发展新的篇章。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 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 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xx幼儿园。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xxx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鄂城区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鄂城区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徐姣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1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律法规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并在教材选用和课程设置上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

第十四条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五条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四

20xx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自我约束,规范、健康发展,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在有关领导下开展业务活动,定期举行会议,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年终开展工作总结,就我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评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单位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比如家长回访制度,家长休息室建立,微信平台和qq群的建立等,这一年来我们的家长口碑获得了进一步增长。随着我单位的发展,家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何满足家长的需求已经是我们单位发展的重点,而这重点当中,服务质量、环境、硬件软件设施是重中之重。为了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们开展了教职人员礼仪培训,从家长来我单位第一个接待环节开始,从家长来校到离开,让他们能在舒适的服务环境中。

在去年去居委会、广场为儿童免费服务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方式和范围,充分利用好各种载体,创新服务方式,在给学生上课的同时为他们的家长开展家长讲座,让家长们掌握最基本的教育孩子的能力,共同协力教育好祖国的花朵。

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但由于20xx年我校对校区进行了装修、并购进了许多桌椅及先进的教学设备,加上物价成本和人员开支的上涨,收支基本持平。

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因为我单位是属于民办的,又是非营利性的,自收自支,并根据总体的收入,合理、有计划的安排费用开支。

20xx年,我们是进步的一年,是收获的一年,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获得了更好的口碑,吸引了更多的学员,单位的业务在增长,我单位的教职人员将继续努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创新,为广大家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为秦皇岛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益英语培训学校

20xx年x月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五

x年12月23日,胡明龙主任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副主任张海平、张建平、应明歇、徐薇薇、朱志明、潘法祥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仁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农办、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管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台、旧城改建指挥部、城区建设整合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横溪镇、白塔镇、下各镇镇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仁方所作的《关于x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焕荣所作的《关于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任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进展不够平衡;资金保障不够到位;部门配合仍需加强;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

为进一步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深入开展,会议要求:

一、继续深化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政府要把办实事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好的做法,通过为民办实事这一抓手,切实解决一些民生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为民办实事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征求意见、公开征集、代表建议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民情反映渠道,科学合理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做到实事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

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立足于以人为本、为民谋利,善于把为民办实事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实事项目的成效,努力使实事项目的实施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对已经完成的实事项目,要继续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正常性监管。对进度偏慢的实事项目,要加大力度,强化督查,加快进度,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重视保障体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是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坚定不移、齐心协力地抓好落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的同时,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的保障措施。对确定的实事项目,要尽力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优先安排,及时拨付。

如何写民办公益组织申请书范文(精)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事务执行

第七条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体合伙入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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