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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 排水管申请书怎么写(七篇)

时间:2024-06-05 02: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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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 排水管申请书怎么写(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劳务用工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安全规范的规定;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水,电图纸所示项目。

2;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槽;消防系统除外,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开关面板灯具的安装。〈不包括暖气〉。

3;给排水管道安装。

4﹕负责施工现场水、电安装、维护。

5;乙方负责劳务用工以及施工机器,工具,小型耗材〈钻头,胶带,胶布,自攻丝。生料带,穿线钢丝〉自带,其它材料一切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40元/每平方米〈不包括暖气〉,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附加工程量结算。

四;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中每月付工程量的80﹪工程费,安装结束付到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甲方的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的住宿,工具存放。

2∶专人配合乙方,保证材料的供应,不能使乙方因此延误工期,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提供给乙方书面材料及变更图纸,作为附加工程量结算凭证。

六;乙方的约定;

1;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服从一切工地管理制度,友好配合其他施工单位。

2;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积极配合甲方人员,按规定的施工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执行,谁违反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

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

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各项费用。

七、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于建设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按比例给予支付。

八、保修期1年。

设计变更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1)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3)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

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2)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__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对本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甲方将该工程: 项目的水电安装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结构类型:

二、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 20__年 月 日

(二)总(日历)工期: 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三、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范围: 1.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室内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的安装工作。

3.夜间施工乙方必须派专人值班。

四、承包价格

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_按定额计价方式计价:建筑、装饰及安装等工程按《20__年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__年云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__年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20__年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计价文件,按一类工程取费,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无定额及相近可套项目,参考市场价格。

b、施工期间颁发新定额或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办法,则按有关政策性文件执行

2﹑水电材料及辅材按施工期间内每月的《昆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材料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3﹑人工调差按总承包合同执行。

4、甲方按照水电安装工程总造价下浮5%支付给乙方。

5、签证部分,甲方按照实际签证支付给乙方。

6、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要求

1.必须具备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20__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担工程款和工期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6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7.保修期为一年。

五、施工工期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工期顺延。

六、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七、付款方式:进度款支付按照每层完工付款

1、乙方每月25号报当月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5号前支付乙方进度的70%的工程款。

2、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申请甲方及开发商组织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一周后未验收的,或者开发商开始使用的,视为整个工程验收合格,乙方配合甲方向开发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97%。

3、3%的维修质保金,满第一年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对超出维修质保金范围金额,仍有乙方承担。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四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在内安装球墨铸铁管约*米,水表*套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大写):(小写):*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预算书,前述合同总价为暂定价。

2.工程款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4)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5)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第五条 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 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帐 号: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五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银行帐号:开户名: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六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总工期为天,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则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和质保期:

工程安装完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本工程质保期为6个月,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计款元:乙方开始订购材料,门窗框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计款元;门窗扇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的工程款,计款元,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满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发包方责任:

1、提供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资料。

2、乙方进驻工地后,提供水电和设备及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及库房设施,协调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施工材料进入工地后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确保无外部干预而影响乙方施工,否则出现窝工和损失现象由发包方承担。

八、承包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图纸认真研究。

2、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过曾中,随时接受质检部门、监理及委派人员的监督检查,并给予积极配合,抓好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及进度,服从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九、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合同的条款执行,谁违约、谁负责,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安装水管立项申请书汇总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承包范围:会所、幼儿园工程(距外墙1.5米内)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采暖、给排水、电气、卫工程工作内容。

一、 工作内容:所承揽范围内所有给排水管道安装、暖气系统安装与调试和管道保温、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弱电预留、消防预留、防雷接地系统的施工。

二、 承包方式:采用耗材及中小型工机具连同劳务费用平米包干的承包方式。

三、 合同内容:

1. 负责全工程竣工交验管理、资料报表汇聚移交;临水临电安装、管理维护。 给排水管道安装、暖气系统安装与调试、管道保温。 照明、动力、弱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现场清理、照明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动力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弱电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低于配电箱及配电柜安装、照明器具安装、照明及动力系统调试、防雷接地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及竣工清理、工程交验、工程竣工后维修等所有工作。

2. 其他:

1) 承包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内甲方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

2) 施工人员的后勤保障、食堂卫生、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

3) 到达绥中“安全文明工地”所需发生的临杂用工

4) 过路盒(包括盖板)、所有明装箱(包括弱电箱)后背盒安装

5) 图纸规定的内容及时洽商变更

6) 所施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成品保护。

四、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本合同施工面积为 m2,(幼儿园、管理用房)合同单价为 元/m2(其中包括人工费用、中小型机械费、辅料费、临水临电费用)合同总金额为 元

2.合同单价中包括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费用、现场材料搬运费、生活费(含住宿用品及餐具)、交通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抢工费、工具费、成品保护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差旅费、冬雨季施工降效及施工不可预见状况产生的其他费用。

3.各种低值易耗品及工机具包干范围:

1)手工工具:线坠、卷尺、水平尺、钢锯弓、钢锯条、各种钻头、油漆刷、油漆小桶、螺丝刀、可丝钳、各种扳手、剪刀、各种锤子、斧子、喷灯、电工工具、焊工工具、剥线钳、压线钳、液压钳等所有手工工具。

2)中小型机械及配件:弯管机、弯管器、套丝机、套丝板、眼里架、压力钳、手推车及修理配件、手电钻、各种电锤及钻头、切割机、切割片。云石机、云石片、空压机、磨光机、磨光片及相应配件、风镐及配件、倒链、电焊机、开孔器邓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配件。

3)测试机具:绝缘摇表、接地摇表、电压表、电流表、万用表等所有测试工具。

4)各种损耗性材料:塑料彩带、塑料胀管、尼龙绑带、壁纸刀、电焊条、电焊钳、电焊帽、电焊手套、焊帽镜片、喷灯及燃料、钢锯弓、钢锯条、砂轮片、锤子、錾子、圆锉、扁锉、各种螺栓、水平尺、水平管、油漆桶、油漆刷、酒精、防锈漆、石笔、粉笔、毛笔、手电筒、电池、麻绳、油麻、各种胶带、口哨、砂布、砂纸、锹把、镐把、锤把、各种清洗剂、棉丝、小白线、水管、水桶、小扫把、标志漆、塑料布等所有低值易耗品。

5)本工程直接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详见下列清单)由甲方负责供应,其包括在下列清单内所需要使用的损耗性材料(含变更洽商增加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并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6)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劳保用品均有乙方自行采购,如:水靴、风镜、防护镜、雨衣、手套、口罩等

7)平米包干单价实行一次包死,即包括水电工程以及完成此承包内容的所有工作在内的工程平米单价,乙方施工范围内不产生任何杂工,同时乙方应义务承担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所产生的临杂用工。

8)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工作。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六、 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检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及控制。

2. 乙方质检员必须按照国家。地区和甲方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配合甲方质检员进行联检。如果达不到验收标准,返工修补所发生的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视情况适当给予罚款,严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后期施工。

3. 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办法由甲方质检员确定人,乙方质检员应积极配合检查。

4. 每月由甲方质检及技术人员对已完工程部分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 严禁出现断筋、割筋等破坏建筑结构的行为。

6.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七、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2. 所有工人进场前须进行安全教育,对内配置专职安全员持证监督作业。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

3. 甲、乙双方安全员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检。

4. 特殊作业人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三证,甲方将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具备三证者,甲方将进行处罚。

6. 进场工人须执行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作业。

7. 杜绝重伤以上师傅发生,如发生责任在施工队,甲方对乙方将给与重罚,乙方常丹所有损失。

8. 以创建”葫芦岛市文明安全施工样板工地”为目标,乙方人员应同甲方一起共同努力,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周围居民发生纠纷,因此而引起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9. 后勤实行“公寓化”管理,乙方人员应着同意服装进入施工现场,保证食糖、宿舍卫生,做到宿舍床铺干净统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后勤进行抽查,实行奖罚制度,杜绝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事件。

10. 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材料要求:

1.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材料使用应精打细算、以样板间用量为准,限额发料,厉行节约,做到量才而用,不得大材小用,对于浪费材料、乱割乱锯等现象,甲方一经发现,将按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两倍经营处罚。

2. 所有乙方使用的材料在进场时由乙方点验,签收并直接发给乙方保管。对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义务、有权利拒收,如乙方收取不合格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技术室、预算室进行审核,材料进场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收料,发给乙方使用。

3. 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采购的辅料是否合格,若甲方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使用,并由乙方赔偿由于不合格材料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4. 部分辅料、劳保用品和小型工机具若由甲方购买时,甲方将按采购价从乙方工费中扣除。

九、 结算办法

1. 甲方派出的工程经理、工长及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指派施工队伍完成合同以外的工程任务时,派工人仅确认已完成工程的部位和数量,派工人无权确认已完工程量所需工日和费用,甲方派出的成本经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所需工日和费用并经项目确认后方可生效。

2. 每月根据月完成的施工面积和经甲方工程、技术。质检人员签认的验收合格单,甲方对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劳务结算。

3. 乙方所施工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按20x年《辽宁省将设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费的全额、辅料及机械费的100%进行核算。

十、付款方式:

1. 生活费支付。按每人每月1000元支付生活费用及零用费。

2. 完工结算:乙方应在开发商确认完工验收通过一周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工结算。托因乙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迟,甲方将以自行确认量为准,视同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核对工程量的权利,也放弃了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

3. 年底按照完成工程量全部支付劳务费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甲方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劳务费。

十一、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住宿、客房、办公用房、厕所,并向乙方提供按规定要求的便利条件。

十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市属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对期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全面负责。

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出具本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两份,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各种必备证件

4. 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

十三、工程管理:

1. 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装包给他人,甲方将对乙方按总建筑面积以1元/m2进行罚款。

2. 在甲方认为工程已经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 乙方人员无论在生活区、现场或者其他场所应遵守葫芦岛市有关规定,凡打架斗殴。滋生闹事、盗窃财物及聚众赌博,均处以罚款,清洁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没发生一次打架事件,首先对双方各处以罚款,然后惊醒处理,查明原因后,视情节对责任方再另行处罚。

5. 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现场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不得无故破坏或拿出现场,一经发现,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外来人员破坏工地财物或其他危险情况者,及时制止或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将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十四、其他事项:

1. 由于实行平米包干承包方式,乙方所施工程中任何工程量,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 合同在甲方与业主合同的基础上订立,如甲方与业主的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3. 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及奖罚规定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及补充条款同具有法律效力。

4. 乙方管理机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已经确认后的施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5. 合同正文与补充条款矛盾之处,以补充条款为准。

6.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7. 正义解决:凡与合同或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商定确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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