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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开发商变更申请书范文 购房合同变更申请书怎么写(8篇)

时间:2021-09-29 17: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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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开发商变更申请书范文 购房合同变更申请书怎么写(8篇)

协议签订地点: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合作方式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及利益分配

第四章项目管理模式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章工程建设

第七章房屋销售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十章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经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作方式

1.1经甲方股东会(董事会)20__年2月28日会议决议,对重庆市垫x县xx街道办事处三星8社37.5亩土地进行投资开发,成立“仁和民居”项目经理部(申请工商登记为重庆桦林物业有限*任公司*棠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棠*公司)。

1.2“仁和民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甲方委派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乙方对内对公司负责,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1.3甲方与丙、丁方共同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甲方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和现金出资,丙、丁方利用现金出资。在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中甲方与丙、丁方按出资比例对内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对外共同互负连带责任。

1.4海棠*公司在建设银行设立独立银行账户,甲方与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之间,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非经乙、丙、丁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之财产设定抵押、对外提供担保。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得涉及丙、丁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丙、丁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1.5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受第三方追索使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1.6海棠*公司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房屋产权证等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统一实施。

1.7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仁和民居”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但丙、丁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仁和民居

2.2项目地址:重庆市垫x县xx街道办事处三星8社(现人武部对面)。

2.3占地面积:37.5亩。37.5亩土地的构成为本条第2.31款、第2.32款、第2.33款之和。

2.31地块名称:20__第2号使用权人:,面积10亩,证号:使用期限:使用权性质:

2.32地块名称:20__第08023号使用权人:,面积25.25亩,证号:使用期限:使用权性质:

2.33地块名称:使用权人:面积2.25亩,已取得号批文,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使用期限:使用权性质:

2.4土地用途:商住,拟打造垫x县城一流居家住宅小区。

2.5容积率:3.0;绿地率:%。

2.6建设周期:暂定3年。

2.7项目现状:已取得的批文有

第三章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及利益分配

3.1“仁和民居”项目总投资约万元。甲、乙、丙、丁同意在建设银行设立海棠*公司基本账户。

3.21经评估机构以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仁和民居”项目37.5亩土地使用权价值6000万,甲方首期以37.5亩土地使用权作价6000万出资。在20__年月日前交付海棠*公司使用,并且于20__年月日前完善37.5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办证和办证之前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22丙、丁方首期出资3000万,在签定合同后10日内全额支付到建设银行海棠*公司首期出资结算账户。

3.23未按本协议第3.21款、第3.22款履行义务的违约方,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24甲方保证“仁和民居”项目的37.5亩土地在本协议签订前不存在用于抵押、担保等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向丙丁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或赔偿损失万元。

3.25甲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甲、丙、丁方在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出资比例为甲方2/3,丙丁方1/3。甲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甲方可以通过减少出资或乙方通过增加出资的方式,变更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出资比例为甲方50%,丙丁方50%。

3.26“仁和民居”项目的后续资金渠道一: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始,以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名义向银行贷款,该项债务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分担。

3.27“仁和民居”项目的后续资金渠道二:按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在约定期限内自行出资;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应按守约方本条款出资金额的%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6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投入资金的%作为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28本协议第3.26款、第3.27款的后续资金存入建设银行海棠*公司专项资金结算账户中。

3.29甲、乙、丙、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建设银行海棠*公司专项资金结算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事项或要求退出合作提取资金。

3.3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3.31本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乙、丙、丁三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

3.32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利润分配按照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享有;债务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承担。

第四章项目管理模式

4.1“仁和民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4.2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4.21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担任,月工资___________元,乙方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签署设定财产性权利的法律文书时须经丙、丁方签字确认。

4.22设副总经理2名,由丙、丁方担任,月工资分别为、元。

4.23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行政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

4.24财务部会计1名,由乙方委派,出纳1名,由丁方委派,被委派人出现问题的,由委派人承担连带责任。

4.25其他部相应人员由乙、丙、丁方协商委派适当人员担任,工资大家协定。

4.3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议事规则:

4.31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例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

4.32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召开会议时,由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4.33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以方式予以表决。

4.4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财务规则:

4.41支票预留乙方、丙方、丁方三人的印章。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超出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签字方可支出,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二人共同签字就可支付。

4.42财务人员未经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委派方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

4.43财务部应每60日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44乙、丙、丁方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5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合同规则:

4.51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4.5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总经理牵头,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资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须经乙、丙、丁方或其委派人书面指示后实施。

4.53本项目所涉及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54行政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4.5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6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资料均是合作的重要原始资料,应由行政部专职人员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归挡保存。

4.6项目部制度

4.601岗位责任制度

4.6021总经理岗位职责

4.603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4.604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4.605各专业岗位岗位职责

4.606各部门岗位职责

4.607财务制度。

4.608合同管理制度

4.609印章管理制度

4.610其他管理制度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5.1本项目启动前应向垫x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缴纳的税、费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缴纳。

5.2项目前期工作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乙、丙、丁三方共同决策。

5.3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5.30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性研究报告

5.30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5.303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5.30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30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306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5.30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5.30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309施工单位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310监理单位招标,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5.311委托质检工作;

5.312申办《施工许可证》;

5.3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第六章工程建设

6.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乙、丙、丁三方协商一致后,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

6.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乙、丙、丁三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6.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原则采用《重庆市99定额》基价下浮2%(人工费不调整)。

6.4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行政部专职人员保存,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

第七章房屋销售

7.1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房屋以甲方名义与购房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的购房款全部进入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预售资金专项账户。

7.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未经乙、丙、丁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7.3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及专业人员负责。

7.4由丙方选定专业营销公司进行策划和销售,营销公司销售提成(含策划费用)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1.5%。

7.5经乙、丙、丁三方统一定价后,任何一方不能随意调价及办理打折业务,如为办理某项工作而必须打折的须经三方同意,否则折扣部分由提出方单独承担。

7.6如房屋未销售完毕,由甲、丙、丁三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尾房,各自完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向第三人转让,任何一方亦不得要求退出合作。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各方签字的会议记录等材料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8.4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8.5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各方无法协商时,按处理。

8.6本项目不能继续履行,各方投入的资金处理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甲方未经丙、丁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在三方解除协议或违约10日内支付丙、丁方违约金万元。

9.2各方在合作期间应加强沟通,友好协商,以大局为重,克服小分歧。不得以合作不愉快、思想不统一等抽象的概念为由要求终止合同,如果以此为由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出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

9.3“仁和民居”项目所属37.5亩土地不管将来市场价上涨或下降,甲、乙、丙、丁方任何一方都不得以此理由要求改变合同内容,更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外的合作方赔偿合作方出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

9.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就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9.5因协议一方的原因导致项目进展延迟障碍的,应对就此产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其他约定事项

10.1合作项目完成后,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分配。

10.2各方的通讯以本协议载明的住所、电话、传真等为准。在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因住所、电话、传真等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此住所、电话、传真通知即视为已经进行了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能及时收悉通知的全部法律责任。

10.3甲方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资产重组或其它可能影响丙、丁方权益等重大事项时,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丙、丁方。

10.4乙、丙、丁方共同预留签章、签字文件于甲方和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存档,甲方作为合作方在有关文件上签署确认时,首先应由乙方在有关文件或者该文件的副本上签章,以表明乙方保证该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签署设定财产性权利的法律文书时须经丙、丁方签字确认。

10.5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履行完毕。

10.6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本协议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各方对此协议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或涂改部分,除非经各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10.8本协议生效后,无论各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各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相关义务。

10.9本协议共页(加盖骑缝章),一式捌份,每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0本协议附件

10.10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2甲方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3甲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4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10.105甲方委任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文件

10.106三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7三地块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

10.108“仁和民居”项目批文

10.109乙、丙、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10.11以下为签名项,无正文

甲方(签章):重庆桦林物业有限*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捺印):

联系电话:传真:

住址:

乙方(签字并捺印):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传真:

住址:

丙方(签字并捺印):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传真:

住址:

丁方(签字并捺印):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传真:

住址:

精选购房开发商变更申请书范文七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开发商购房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_________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销售模式说明

本项目商业类产品施行分期销售。

本协议不表明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商业类产品进行认购或者进行类似性质的活动,而仅是甲、乙双方约定,待_________商业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有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产品的权利。

二、标的物

1.产品:_________商业产品

2.物业地址:_________。

三、优先权确认

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法人代码: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乙方有意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指明的物业产品类型,本协议确认的优先权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居住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本种类产品的权利。

四、优先权保证金

1.为了确保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时,乙方能够按照所拥有的优先权享有相应的优先挑选及购买产品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以每套产品_________元金额向甲方支付优先权保证金。乙方意向购买的产品数量为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优先权保证金自动充抵部分乙方所购产品首期款。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补齐。

五、优先权终止及失效

1.甲方在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三个工作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选房,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2.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权放弃优先权。

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选房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尚未与甲方正式签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协议约定的优先权。

4.自甲方接到乙方书面告知其自愿放弃优先权之日起,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免息退还优先权保证认金的手续,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按本协议支付的优先权保证认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其他

本协议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楼房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商购房合同(三)

甲方(卖方)

(代签)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的房产一套,由于房主已故,该房产由房主6子女共同继承,经房主6子女协商一致同意授权并委托房主三子李根明全权代表负责房屋的一切事务及承担房屋买卖协议中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以下条款中所有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均有李根明履行。

第二条: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万元整(大写万元整)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万元整,剩余房款乙方须在年月日

第三条:房屋过户

1、因本合同签定时该房产为下花园煤矿沉陷区拆迁房,暂无房产证,所以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中学西街盛源小区9号楼1单元2楼2号房产过户乙方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张家口市下花园盛源小区9号楼1单元2楼2号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任何《买卖合同》;

第四条:甲方责任

1、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乙方全额付完房款后出具收款证明并将该房产的有关资料、收据和所有钥匙全部移交乙方。

3、甲方应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天然气、水、电表入户费、物业等费。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见证时间:________

精选购房开发商变更申请书范文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三、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三、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房产交付

一、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二、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一、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三、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一、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一、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二、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一、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二、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三、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四、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五、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六、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七、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八、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九、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一、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二、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一、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一、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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