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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 做活动发的文案(8篇)

时间:2020-07-13 1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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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 做活动发的文案(8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一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准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监外执行。

申请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患有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空洞型肺结核等重病,生命垂危,请求法院对其准予监外执行。

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时公安机关欲将其送去_______________区看守所关押,但看守所对_______________体检后,认为_______________病重,生命垂危,不予收押;当晚公安机关立即将其送往_______________武警总队医院抢救,才挽回_______________生命。由_______________病重,从拘留的当日至今,_______________均被关押在武警总医院的治疗,若离开医院,_______________随时有生命危险。

由于_______________疾病严重,病史长,患有多种慢性病。其中肺结核病病史已有十多年,肺部已形成空洞,平时常有吐血情况出现,曾多次发病入院医疗,早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医科大学住院时,经查已发展到双上肺浸润型肺结核,且具有高传染性,需长期服药治疗,病情也一直恶化;另外,糖尿病病史也近十年,为i型糖尿病,依赖打胰岛素才能维持生命。_______________疾病发作极易引发心脏、大脑等器官功能衰竭,随时有可能死亡。(有关_______________的病史详见此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病历》、《检验报告单》,贵院也可以向_______________武警总医院了解情况)

现在_______________被关押,随时会病危,其不适合继续关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院可以准予监外执行。

_______________病情及身体状况符合上述有关情形,请贵院予以考虑,准予_______________监外执行,让其家人送其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治疗,以免发生病死意外。

_____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_____的大哥,可以保证_______________能遵守监外执行期间的各种规定,随传随时到案,不妨碍司法,请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二

复议申请人:明天,男, 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男, 复议被申请人:何为,男, 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

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错误的。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1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在这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艾小林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能力也无义务协助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具有债权,原审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兴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变更为“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永兴矿业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错误的。

三、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情不清、证据不足。

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永兴矿业享有股份。

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而并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购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明天的,全部转让款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还有400000元于20_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调查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购永兴矿业的股份,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永兴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请人收购的永兴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三

异议人:赖,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省韶关市曲江区xx镇路号,身份证号码:44x20,联系方式:13x28。

申请执行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

住址:xx省xx市花都区xx镇路1号。

被执行人:邹,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韶关市曲江区xx镇路9号房。

被执行人:xx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

住址:xx省xx市花都区xx镇xx村路南。

在申请执行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被执行人邹、xx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贵院作出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案号:()穗花法执字第16号),贵院误将异议人的财产“xx市花都区xx镇城xx街商铺”作为被执行人邹财产予以执行,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商铺尚处于有效租赁合同期内,权属的变更不应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故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立即中止()穗花法执字第16号案的执行,停止查封xx市花都区xx镇城xx街商铺。

事实与理由:

一、被执行财产并非被执行人邹所有,而系异议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据以执行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不具有强制处分异议人财产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被执行财产“xx市花都区xx镇城xx街商铺”原系被执行人邹与异议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后经法院判决离婚,贵院作出()花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均一致确认:位于xx市花都区xx镇城xx街商铺及商铺内物品,归异议人所有。虽然该被执行商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并不影响异议人对该被执行商铺所有权的享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异议人早已自()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成为该商铺的所有人。被执行人邹表面上虽是该商铺的登记产权人,但实际上已不享有该商铺的所有权。

异议人通过()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合法取得该被执行商铺的所有权,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均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同时,申请执行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仅对案件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异议人并非该案审理过程中的当事人,不能对其产生法律约束力,更不能以此做为强行处分异议人财产的法律依据。

二、被执行商铺自x年起一直处于租赁状态,现由案外人赖某程承租,租期至x年4月27日。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承租人仍有权继续占有该商铺进行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被执行商铺自x年9月起先后由被执行人邹出租给案外人伍某林、刘某松等人,一直处于租赁状态。20xx年9月15日,异议人收回出租权,并将商铺出租给案外人赖某程,后双方协商一致将商铺续租至x年4月27日。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处于租赁期内,如强行要求案外人赖某程搬出商铺不仅不利于保护善意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更不利于市场经济稳定。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以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国,也即,贵院对异议人财产进行查封拍卖时应保留承租人合法享有的继续承租权。

综上,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邹财产予以执行,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结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贵院也应立即中止该执行案的执行,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诉讼以及异议人与承租人财产权益的重大损失,特请贵院待查明事实之后再依法决定是否予以执行。

异议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提出异议,请求贵院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维护异议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节省诉讼资源。

此致

xx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20 年 月 日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四

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 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 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 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 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五

近日读《执行力》一书颇有些感触,闲暇整理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执行力》一书的两位作者分别是拉里。博西迪(larrybossidy)和拉姆。查兰(ramcharan),博西迪是霍尼韦尔国际总裁和ceo,查兰是一位游刃于国际500强公司的资深顾问,两个人均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可以说是深谙此道,我想这也许是此书在全球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读下来感觉与其他同类书籍颇有些不同,既没有高深的理论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观点,文章结构简单平实,但读后却让人沉思良久,深有感触。

先看此书的结构。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讲为什么需要执行,通过鲜活的例子说明执行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讲执行的要素,这一部分里作者阐述了良好执行力的三大要素或基石。要素一就是领导者必须具有的七条基本行为,分别是:1了解你的企业与员工;2实事求是;3设定明确的目标与优先级;4、后续追踪;5、论功行赏;6、传授经验以提升员工能力;7、了解自我。这一部分作者试图说明领导者执行一项工作首先必须要清楚的了解自己、了解员工、了解负责工作的真实状况,然后再确定事情的轻重缓急、工作进行中的追踪、员工技能的适时指导,最后是论功行赏,彰显组织的文化。

在了解自己(要素7)一部分中作者特别指出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领导者缺乏“情绪韧性(emotionalfortitude)”则会造成执行的巨大障碍,而情绪韧性则包括:真诚、自我了解、自我掌控和谦虚,这应该是一位具有良好执行能力的领导者的素质要求。在这里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布鲁克思著的《培养韧性》相信会对大家培养韧性有所帮助。

要素二讲要建立执行文化,良好的执行能力必须有“软件”也就是执行文化的支撑,作者认为必须使员工的行为与组织的绩效联系在一起,通过奖励鼓励那些正确的行为,而行为的改变则最终带来文化的改变,作者批判了那些要建立执行文化必须首先改变员工价值观的错误观念,提倡通过行为改变来实现文化改变。这一部分作者还强调了领导者的行为将决定下属的行为,说明了领导者与其组织文化的重要关系。

要素三作者强调了组织领导者的重要工作之一:人力资源工作。作者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工作是组织领导者必须进行的工作,不可能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部门完全代替,只有组织的领导者才更了解自己的员工并把合适的员工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去,组织的领导者必须同时是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否则再美好的策略也没有合适的人去完成。作者同时提出了一些进行人才培养、选择与配置的方法。整个第二部分作者强调了这样一个逻辑:良好执行力的基础是领导者本身必须具有一些良好的工作行为或习惯,同时要做好组织的人力资源工作,知人善任,并通过对正确行为的奖励建立执行文化。

本书的第三部分论述了执行力的三个核心流程,即人员流程、策略流程和运营流程。作者认为这三个流程互相联结、互相支持构成了完美的执行力,仅仅有任一部分是无法达成完美执行能力的。而在三个流程中尤以人员流程为核心。这一部分中作者认为必须根据组织的策略准备好质量和数量都符合策略要求的人员,对那些绩效差的人员要及时地鉴别,确定关键性的工作并让合适的人员去负责。同时作者还强调了人力资源部门应参与到策略流程及运营流程的整个过程中以促进绩效的完成。策略流程部分作者分析了策略的制定和评估过程及方法,强调要建立一个务实、简单有效的策略而不是仅仅喊口号。如果说策略流程确定了企业前进的方向、人员流程确定了哪些人参与其中,则运营流程是为人员指名路径,将策略流程和人员流程有效的结合起来。这一部分中作者强调运营流程要务实、符合实际情况,要将长期目标切割为短期目标逐一完成,要让各部门及员工了解整个目标的全貌并同时行动等。

在第二部分三个要素的基础上,加上人员、策略及运营三个流程的完美结合似乎就构成了完美的执行力。但综观全书我们发现其实这些仅仅是达成完美执行力的方法论,而更重要的则是作者通过全书的每一个角落所渗透出来的一种思想:领导者的主动投入与参与。我认为这才是本书的核心所在。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岂不是要领导者更多的进行微观管理。我觉得作者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作者其实也是提倡授权的,作者反对的是授权后就不闻不问,只等待结果的做法。作者提倡的是领导者应该对执行的过程主动的投入进去,了解事物的本质、多问几个是什么、为什么,只有了解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指导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下去。正如作者所说:亲自领导执行工作并非事必躬亲,或是专断独裁不肯授权,而是一种主动的投入,进行领导人原本就该做的事。

我们学管理学到现在接触到的越来越多的是战略、规划……好像这才是管理,不可否认这些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更多时候我们需要的是如何将这些战略变成现实,否则战略将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本书读来平平淡淡,但却真诚朴实,将我们从缥缈的管理云雾中拉回到了地面,这应该是一次管理的本源回归,就像作者所言管理就是“进行领导人原本就该做的事”。也许这才是本书的真正魅力所在。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六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 自 20xx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期限内,须完成销售额(人民币) 1200万 元(大写: 壹仟贰佰万 元正),利润额(人民币) 1 元(大写: 壹 元)的总体目标。

四、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 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利润分红。

a.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 15000 元;

b.绩效工资:每月(人民币) 5000 元(按照当月绩效考核评分发放,评分小于60分,无绩效工资;120分封顶)

上述 a、b 二部分当月考核,次月 15日前 兑现并发放;

c.销售提成:按 自然年度销售总额 * 1% 计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标,不计提)

d.利润分红:按 自然年度净利润总额 * 10% 计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标,不计提) 乙方同时享有 五险一金、年假、公休假 等公司所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 权利义务

(一) 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制订公司的整体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聘任或者解聘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

6. 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 乙方职责

1. 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经营权、管理权、人事权及部分财务权限,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正常经营,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在遵从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下,决定部门及岗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

4. 应于每月第7个工作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5.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外的管理人员;

6. 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需改动,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

7. 不得以甲方名义申请贷款,如有需要,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8. 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 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10.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 财务权限

1.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内所涉及的各项常规费用开支,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元的,由乙方签字,即视为有效,财务即可执行。

2. 经董事会决议,授权乙方可批准单笔(人民币) 5000 元以下,不在《年度销售计划》内的费用,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元;如超出,则乙方须向甲方申请,待甲方审批同意之后方可领用(为提高效率,甲方自接收申请24小时内未做出回复决议的,视为拒绝,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一并承担)。

3. 董事会保证公司账户流动现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包括生产物料、团队建设费、市场营销费用、供应商账款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费用。

七、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按约定准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履行管理职责,无重大失误,甲方无权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甲方除需按合同约束支付一切乙方应得报酬外,还需支付乙方三个月的工资(按乙方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作为补偿金;乙方工作失误的判定,需由公司全体主管及以上员工开会决议,以不记名形式投票表决;

3. 因甲方任何违约行为而导致乙方解聘,甲方需在公共媒体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真实原因,甲方不得诋毁乙方的名誉或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人身攻击,如有违反需向乙方支付全年报酬作为赔偿,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 执行年度经营计划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甲方董事会做出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等处理决定;

2. 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甲方董事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处理决定;

3. 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董事会做出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等处理决定。

(三) 甲乙双方如有不可预见事宜需中途解除合同的,双方经协商,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甲方:

(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签名)

有关执行活动分享文案范文如何写七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市______区梨园地区______村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主任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 请求贵院停止执行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

内容;

2、 请求贵院撤销(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______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达(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2、裁决前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证。

依据《裁决规程》第______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______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1、贵院未对该《裁决书》进行认真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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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市第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中民初字第号判决书、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高民终字第号判决书判令:乙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万元及相应利息,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元和财产保全费________元由乙、丙方承担。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市第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市第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确保按如下期限还清本金: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偿还本金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力争还清余额________万元。如不能按时还清,第二笔还款不少于________元,余额最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还清。另外,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________元,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给付甲方。

2、乙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在乙方未履行完毕上述清偿义务之前,甲方不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三、履行和解协议的担保

1、由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对乙方按上述期限还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乙、丙方请求,由公司为乙、丙方的清偿义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由该公司与甲方另行签订《执行担保协议》。四、乙、丙方和公司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本和解协议失效,本案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执行状态,自动恢复到本协议订立之日前的状态。由于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丙方及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公司与甲方签订《执行担保协议》以及甲、乙、丙方签署后生效。

六、除本协议约定外,各方无其它任何争议。

七、本协议书一式九份。甲方、乙方、丙方、公司各执二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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