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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5篇)

时间:2022-03-23 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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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一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移动通信服务质量,扩大移动信号覆盖范围,乙方在建立通信基站。为了解决基站机房用电问题,经与(下称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使用甲方现有三相动力电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功率15kw)供电。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入位臵,电源线路敷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走线路径区域自行设计施工。乙方新架设的线路和安装机器设备敷设的管线应当进行必要的固定。

三、协议期间,除供电部门中断供电、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事故和乙方逾期不交纳电费外,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电,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乙方用电。

四、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电费每____个月为计费周期,由双方共同派员查抄电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电费分割单及提供电费原始发票复印件向乙方收取电费。电费价格按____元/度执行(在不超出供电部门价格的基础上,电费价格随供电部门调整而调整)。

五、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电费,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联行号: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期间如甲方搬迁,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七、协议期间,乙方除保证按协议商定的电费价格和期限按时交纳电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加收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发生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

(1)地址:

(2)联系电话:

(3)传真:

(4)电子邮箱:

乙方:

(1)地址:

(2)联系电话:

(3)传真:

九、协议终止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需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将设备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

十、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约地:郑州市北环路11号。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住所地:沙

乙方:

住所地:

根据乙方建设需要,甲方为了支持电信事业的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电方基站所在地:

二、基站用电期限:自20xx年元月1号起至设备拆除为止。

三、用电方每年需交付伍仟圆整(5000元整)人民币为设备用电电费,供电方需要向用电方提供相应票据。

四、用电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供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二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

1.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 间和 (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3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1.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 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4.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一)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金总额百分之百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

(二)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期限起始之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自 年 月 日开始,乙方每 (时间)支付一次租金,每次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当期应支付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

4.3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由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租赁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署交付清单,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承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以下支持:

(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二)向乙方提供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三)向乙方提供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的房屋和楼顶结构平面图,以及本楼电源及工作接地的技术资料,或者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四)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内现有的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含大楼红线内入楼管道井、预埋入楼管道等),配合乙方做好光缆引入、消防及安全保障工作;

5.2为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行,并尽可能减少装修和设备安装对大楼其他使用人的影响和干扰,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在认真听取甲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楼顶天线的安装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施工期间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等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

(三)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确保通信设备的荷载,不影响该房屋结构和使用;

第六条 基站用电

6.1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

(一)由甲方负责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使用电源应当单独安装计量电表。甲方应将供电部门的月度电费帐单费用除以总用电量,作为当月每度电的分摊电价;乙方应在【每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月】【季度】【半年】分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将电费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凭证;

(3)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由乙方自行解决

(1)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接引外电,配电箱和计量电表的安装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应予以支持;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7.2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7.3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7.5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 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转让

8.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向乙方退还提前天数的租金和场地使用费,合同双方应在办理清算手续后,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用或者拆迁许可范围内的;

(三)该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9.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提交相关证据:

(一)因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致使乙方设置基站无法用于通信,或继续使用可能危及基站和通信安全的;

(二)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署,乙方对电信网络进行调整,该租赁物不再用作基站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租赁物、转让租赁物承租权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承租权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并能出具权威部门鉴定证明的;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个月的;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9.3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9.4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9.5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0.5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 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 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10.6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0.7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10.8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12.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二份 、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三

甲方(出租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的场地\房屋\屋顶(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场地的范围及位臵详见附件。

二、租赁场地的法律状况

租赁场地现有的法律文件有:

1、房屋产权证,证号为: 无 ;

2、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 无 、证号为: 无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5、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无 。

三、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为使用权人的,应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产权人同意租赁的文书,该文书自动成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四、租赁用途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乙方保证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不破坏甲方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如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及赔偿。

五、租赁期限

起租日:年月日,终止日: 年月日止。

六、交付

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10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顺延(租金不变)。 。

2、交付是指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七、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场地,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本协议所称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和付款时间。

八、租赁费用

1、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 元 含税 ;

2、乙方付款日期为 每年 月 日前一个月内, 甲方应提前开具正规租赁发票给乙方;

3、乙方付款方式为: 转帐支付;户名: ;开户行: ; 帐号:

4、非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或延后的,双方应以日为标准结算租金。(日标准的计算公式为:年租金/365日)

九、租赁登记手续

甲方负责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登记手续,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工程规划手续

乙方负责办理基站的规划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十一、施工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

2、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应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甲方应该协助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

3、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4、施工期间的水电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实结算;

十二、租赁场地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

3、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他相关设施进出租赁场地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埋设电气线和安装空调室外机的位臵。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臵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线路,乙方有上述调整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为乙方提供380v50hz15kw动力电源,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

5、 水电费结算:电费单价:元/度,乙方自行接表,按实结算,预付电费 万元(¥元),甲方开据正规收据,按实际用电度数结合预付款结算,多退少补,遇国家上涨,作相应调整。

十三、租赁场地维修

租赁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基站设施。

十四、消防及安全

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十五、拆迁

租赁期内,场地遇政府拆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乙方无故延迟 1个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20%。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赔偿乙方年租金的 20%。

十七、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租赁合同因此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十八、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在经济(合作)业务来往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十九、服务品质条款

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国移动相关服务品质要求开展工作,不出现损害中国移动信誉、客户利益的行为,对因违规行为导致客户投诉、媒体曝光的,自愿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其他约定:

1、双方均有责任为对方“专有信息”予以保密。本协议的“专有信息”是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的、创造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专有技术、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除自身不使用外,也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义务需要的除外。如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披露方造成损失,披露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给披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四

甲 方:

乙 方:

为适应通信事业发展,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 房屋/场地 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租赁物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具体租赁范围及位置详见附件。

2.权属情况:甲方持有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租赁物(是/否) 设定了抵押。身份证或营

3.乙方承租租赁物用于基站建设、 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二、租赁期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时双方商定年费用为,合计 整(¥ 整),其中,税金 (实际以税务局征收为准)。按 月/季/半年/年 结算, 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设,基站开通后 乙方收到国家正式合法有效发票( 税金甲方自负 )30天内转账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其中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若以下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发生款项流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其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决定以 租赁物租金/租赁物管理费/物业管理费 名义收取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的,租金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费用的 。 在租赁期内,该租赁物如因赠予、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本协议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电费采用如下 方式

1.直供电方式:

甲方应配合乙方向供电局申请380v、15kw、63a 电源. 乙方自付电费。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电费标准 。

2.转供电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荷为 30kw的380v或220v(选择一种) 供电电源,并提供供电线路安装路由。甲方配电室至乙方基站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甲方同时应提供壁垒接地线(根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提供电源。

(2)转供电方式下,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取数据按实结算。每月 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应提供总电费发票复印件、电费分摊表、相应金额收据等)后,乙方按 元/度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场地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出租权或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甲方欲将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移交权利和义务。

2.该通信基础设施,属乙方资产,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拆移通信设备,不得将该系统设备挪为他用。甲方若发现该设备系统故障或丢损,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以确保双方共同利益。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场地设施损毁或灭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三相五线电源的申请,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检修工作, 甲方允许乙方于租赁期内共享政策.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切断租赁物的水电供应。

4.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拆迁等费用 。

5. 为确保基站能顺利安装并开通,隐蔽施工等工作,并配合必要的群众协调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得以履行。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其他: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负责在该场地增设通信铁塔系统,并负责进行该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2.乙方应负责通信基站设施的所有投资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甲方不得擅自对乙方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任何变动、拆改。

3.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添置的装修物、设施、设备、系统可由其自行收回或拆除 ,届时乙方将租赁物按乙方处置后现状交还甲方,无须恢复原状

4.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需改变房屋结构等因素,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应设备调整。

5. 租赁期间,乙方确保设备放置符合安全要求,如建设维护人员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续签、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以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逾期十五日提供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或甲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甲方发生本协议标的相关的产权、出租权丧失或受到限制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租赁物使用的 ,甲方未尽修缮或周边环境维护义务,影响租租赁物使用的

(3)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逾期十五日未接收甲方交付的租赁物;

(2)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三十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结构,严重影响租赁物质量的;

(4)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解除。双方应于 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 当年年租赁费用50% 的违约金。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凡本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的,履行义务方均应按 当年租赁费用万分之五 的标准向接受义务方支付违约金。 履行义务方拒绝履行义务或逾期履行义务超过三十日的,接受义务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款项支付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 权解除本合同。

九、免责条款

租赁房屋被拆迁的,政府拆迁补偿政策中关于承租人所应享有的补偿款和安置权利归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从业人员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异地安置费、装修/设备/设施/系统的补偿等),其他拆迁补偿及安置权利均归属于甲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均提请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前,双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其他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或函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合同第一页所载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占地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五

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_______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址: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天线基础的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1)。

(二)天线桅杆、安装配件的制作(按甲方要求,见附件1)。

(三)发射馈线的敷设、紧固、安装、接头防水处理。

(四)配合甲方进行天线的调试、调测。

(五)天馈系统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2)。

(六)其它与基站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整个工程建设完毕(包括机房设备搬运整理、电源引入、桅杆架设、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总合同金额。

2.甲方将合同款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户:

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

(二)施工最后期限:

(三)完工时间预计: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附件,应共同遵循;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基站站点的勘察、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七条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验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30%。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附件(略)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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