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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 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图片(二篇)

时间:2022-03-20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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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 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图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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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一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方式: 。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_____。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_____。

第六条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作为履行协议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学习投资项目合同范本。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协议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2) 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 条受让人在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协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协议;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协议。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协议,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协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协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协议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协议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 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分期购买电站协议书范本二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

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其他 ;

2.

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年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年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年月) □无

交强险:□有(至年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年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

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

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

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

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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