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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 优化方案总结怎么写(六篇)

时间:2021-01-15 2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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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 优化方案总结怎么写(六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一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宣布市委关于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人事调整的决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徐志军同志任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史明华同志调任宁波市人大会城建农资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陈瑜同志任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纪委书记,不再担任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这次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的调整,体现了市委对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的决定,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决定精神上来,统一到集中精力干事业、谋发展上来,继续保持城市管理工作良好发展势头。

下面,我简要提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城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城市管理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做好城管工作,对于推进“六大联动”、实施“中提升”战略,对于建设文化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宁波”,对于开展解难创优、建设“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管理的任务日趋繁重。城管系统的广大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对城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保障和促进城市发展为已任,更加主动地把城市管理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地在大局中谋划和思考城市管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城市管理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关系,以及城市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的关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提高城管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建立新机制,解决新问题,努力创造整洁优美、清新宜人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靠法律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必须通过公正文明的执法来规范各方面的行为。要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把执法与管理、执法与市民法治素质的培养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提高执法效能。要结合宁波实际,加强立法调研,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并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使城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建设,一方面,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理顺市、区两级执法主体关系,形成各具特色的执法运作模式;另一方面,按照“大城管”的要求,加强与建设、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城市管理的工作合力,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解难创优,继续加快城管事业新发展。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城管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切入点。一定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的需求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当前,长眼长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解难创优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四个优”,不断推动城管事业新发展。一是“公交优先”。认真把握城市化进程中的出行规律,科学谋划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公交优先的相关政策,通过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加强公交场站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公交企业行为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努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二是“供水优质”。加快重大水源工程建设,扎实抓好城市供水管网和二次系统的建设与改造,大幅度提高城市水源水质,不断增强城市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洁净的优质水。三是“市容优美”。大力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实施环境卫生动态保洁和内河河水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天亮、水清、地绿、景美的城市整体环境。四是“设施优良”。加大对市政公用设施的投入,完善城市路网、管网、线网,着力解决好人行道、小街小弄、桥梁接坡、排水管网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树立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相适应的良好城市形象。

四、强化班子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城市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形成整体合力。主要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大胆放手地支持班子成员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敢于大胆发表意见,积极支持主要领导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对项目、资金等使用安排,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按规矩办事。每一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身作则,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严谨的人生态度和生活作风,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同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城管队伍的教育、培养、监督和管理。城管系统有不少下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过去在经济方面有过深刻的教训,一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健全内部监督和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形象良好、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同志们,市委对市城管局的工作寄予厚望。希望大家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认清形势、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二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区纪委监委围绕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中普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集宁区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办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围绕《集宁区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4个方面30个问题,对审批、执法、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工作每周报送1次,自查台账(后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由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3号楼101室)。

(一)问题查纠。自查自纠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结束,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整改落实。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保证自查问题梳理全面、准确。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批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监督检查。由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派驻单位和联系部门的自查自纠日常监督工作;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联系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由5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查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总结提高。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在11月中旬向区纪委监委上报工作报告,区纪委监委汇总整体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尽责,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摆发现问题,发挥“探头”作用。乡、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紧抓实自查自纠监督工作。对及时主动自查自纠自改的,给予容错纠偏机会,对督查中被动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问题不查处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畅通举报渠道,做好线索处置。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三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纪检组长xx,总工xx任副组长,注册分局、企个科、餐饮、食品、生产科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的开展。

(一)开办企业

1、全省平均申请材料数13件,我县19件,比全省平均水平多6件;

2、办理环节7个,全市排名靠后。

(二)企业注销

1、调查期内办理企业注销总数41个,全市排名靠后;

2、办理简易注销所需环节4个,全市排名靠后;

3、办理简易注销所有环节所需时间2个工作日,全市排名靠后;

(三)市场总量

1、调查期内新登记企业户数187个,全市排名靠后;

2、调查期末实有企业数2141,全市排名靠后。

(一)政策宣传方面

1、印制企业、农专社、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微信办理、口述办证申报指南和市场准入窗口业务一次性告知清单;

2、在县政务中心宣传制作市场准入事项办事流程政策宣传专栏。

(二)具体整改措施

1、开办企业。进一步压缩精减提交材料件数,由原来提交19件压缩至9件,办理环节7个减少至4个。

2、企业注销。办理简易注销由4个环节减少至1个环节。办理简易注销由2个工作日减少至1小时。

3、调整期内新登记企业户数187个和总数2141全市排名靠后,我县属山区县,企业总量和存量新注册与平川县相比较少,但与市工商局下达的市场主体同比新增12%目标任务相比,截止8月28日,我县发展各类企业122户,与同比增长27.08%;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6户,同比增长93.33%发展个体户461户,同比下降18.41%,全县市场主体上半年增速全市排名第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办照的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发展。

4.调查期内办理企业注销总数41个,我局在每年市场主体年报和双随机检查中全县企业企业运行情况较好。今后在注销工作中企业只要有申请在1小时之内注销。

(一)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简化流程、实行简易注销等措施,加大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微信办照”、口述办照力度,对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所存在3方面7个问题,按整改措施9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由局纪检组对我局注册登记窗口明查暗访,打造审批环节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作风最硬、服务最优的“五最”服务品牌。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四

20xx年我县的招商引资及相关经济工作,我认为优化环境是重点。有人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喻为自然优势的倍增剂和劣势的弥补剂。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那么,经济发展环境要从哪些方面优化,如何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认为就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方法思想,个性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联,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应彻底放开投资经营范围,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务必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透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状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务必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持续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搞好服务。环境优的标志之一是服务好。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一门式”办证收费服务大厅应做到“红灯不闪,绿灯常亮”,使之办事快,效率高。结合事权分工,建立对口帮扶职责制,主动为投资者及企业带给全方位的服务。要认真推行检查报批制、收费登记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活动“十不准”,同时,切实抓好嵩明县重大项目挂牌保护和项目快速审批落地制度,为外商创造一个满意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

五要管好秩序。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政法部门要切实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外商及个体私营业主实行治安保护。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惩处执法腐败行为,重点是整治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的行为,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六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务必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外商及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此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持续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优化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形象则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财政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要求。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部门。财政政策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项财政改革举措,都涉及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益。其职能履行得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单位、单位与社会、财政与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这次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贯穿于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为实现“三新”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动上来。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

近几年来,在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作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同志仍然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财政干部甚至有利用职务之便搞“吃、拿、卡、要”的行为;有少数同志在执行禁酒令等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的同志缺乏工作动力,比待遇,图享受,只要组织照顾,不想多作贡献;有些年轻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官僚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财政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财政干部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当作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干部整天与钱打交道,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教育,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财政干部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勤政、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要警钟常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健康进行的重要保证。

随着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自身的工作责任也在不断增加。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编制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财政改革措施还将陆续出台,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使财政部门更加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部门,成为对徽县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影响最直接的部门,也是最能体现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好坏的部门。财政干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对这些财政改革效果的评价,如果我们不抓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行将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有些改革措施的失败。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对于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财权、事权和财政监督权,确保各项财政改革措施顺利向前推进,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五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努力提高规划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的刚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綦江城区控规修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区规划局要努力提高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科学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四区一城”的要求,主动优化完善城区控规。控规修改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健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城市品质、注重城市设计、传承城市文脉、突出现代山水田园城市特色。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控规。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土地用途、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致使控规无法实施确需修改,且经区政府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区规划局会同区土地主管部门及所涉园城管委会共同研究,再依法进行控规修改;否则,应先由区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依法进行控规修改,修改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再依法对土地使用权重新通过招拍挂出让。

(二)禁止对已实施的綦江河、通惠河、沙溪河、登瀛河滨河绿地,翠屏山、龙脊山等重要山水廊道,公园绿地,重要广场用地的调减。严格限制对其他绿地与广场用地的修改。

(三)严格限制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的调减。

(四)限制对居住及商业商务用地的调增,并严格控制其调增计容建筑面积总规模。

控规修改分为强制性内容修改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修改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以及纳入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应按控规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修改内容不涉及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增加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不涉及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按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三)虽涉及强制性内容但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1.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

(1)根据专项论证、已批准的专业规划或城市设计,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园绿地或优化其空间布局的;

(2)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优化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布局,但不改变各类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的;

(3)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合理调整商住混合用地或住商混合用地的商住比例,但不改变主导用地性质,且不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4)拟按划拨方式供应行政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停车场等用地时,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修改控规的;

(5)根据专项论证或已批准的专业规划,修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导致用地边界及规划指标相应修改的;

(6)经专项论证,或区政府已批准的市政工程项目,需对控规进行修改的(包含因市政工程项目修改导致公园绿地面积变化的);

(7)根据土地权属修正用地边界的;

(8)经区规划局研究后认定属规划编制失误的。

2.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后

(1)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多个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在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商住比例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各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密度进行统筹平衡的(含平衡后单个地块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

(2)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在不改变各类用地面积、用途且满足相应规范的条件下,对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的位置进行优化修改的;

(3)结合具体情况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的线型、标高、用地位置及范围或对公用设施进行修改的;

(4)经论证,在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影响安全、交通通行、地下管线铺设及满足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空中和地下增加过街建(构)筑物的;

(5)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用途用地的边界进行修正的。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申请对职权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控规修改的,应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控规修改的理由、诉求,并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认为需要修改控规的,应当按照前述管辖范围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经论证同意后由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按前述要求提出修改申请。

区政府确定需要对控规进行修改的,由区规划局直接办理。

2.办理

区政府批转区规划局办理的,区规划局应当组织对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为不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报告区政府,并终止该控规修改。论证结论为有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将必要性论证意见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再组织编制控规修改方案,经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必要时,可将必要性论证意见和控规修改方案一并报区政府审批。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2)按照区内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开发建设及居住人口总量控制的原则,对拟修改控规范围或相邻控规范围的用地布局、建筑总量进行总体平衡后,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3)若涉及建设用地增减平衡的,应同步提交建设用地平衡方案;(4)其他必要性论证材料。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由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向区规划局提出修改申请,也可由区规划局主动进行修改。

2.办理

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由区规划局组织审查,必要时,可组织论证并征求意见,并将修改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文件,说明修改理由、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有关情况、诉求等;(2)修改方案;(3)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

(三)公示及公布

修改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将控规修改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修改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控规修改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规划局应当及时公布控规修改成果。

(一)区规划局应当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控规修改论证。

(二)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专家咨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

(三)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遵循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形象品质、促进产城融合等原则,同步加强城市空间形态研究,落实城市设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

1.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25%的;

2.城市景观轴线、门户地带、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风貌敏感区或其它有必要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的区域。

(四)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线的研究,涉及地下市政管线调整的,一并纳入控规修改内容。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50%的,应同步进行地下管线承载力论证,并将审定的评价结论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

(五)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交通影响评价论证,并将审定的交通影响评价论证的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修改控规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论证:

1.旧城区改造、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单个用地地块容积率调整后3.0的;

2.控规修改导致地块周边主要交通流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停车配套设施减少20%及以上的;

3.在交通敏感区域新增大型场馆、交通换乘枢纽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

4.其他有必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

(一)对不符合控规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应当依法没收或拆除,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规划、设计中弄虚作假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停止受理其承接的规划编制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建,并纳入诚信管理,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控规修改申请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在申请控规修改前认真研究,严格把关,承担责任。

区规划局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控规修改的技术审查工作,建立已批准控规的动态维护机制,加强控规修改后的成果入库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区规划局做好控规修改有关工作。

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等区级主管部门,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东部新城管委会等园城管委会和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并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等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均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单位,有权机关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城区以外的各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执行。涉及市级有关平台公司储备用地的控规的编制与修改,对口的区级单位应征求市级有关平台公司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控规修改审批前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优化调整方案报告范文怎么写六

以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入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积极开展全面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广泛进行动员部署

专项活动方案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负责人会等形式,就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实施细节做出详细安排。

(二)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专项活动的内容和重点,结合西丰实际,研究制定了《西丰县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活动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详细列明每个阶段需要做的工作,每个阶段的要求与起止时间。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对我院专项活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建立了通畅的信息报送渠道,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我院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以便上级院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四)全面覆盖,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

我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对高检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服务非公经济18条,服务科技创新15条意见;省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服务40条意见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中应知应会的相关文件进行精读,认真领会上级精神。

(五)立足办案,依法履职

一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领域的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突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金融领域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建立健全相关案件办理机制,选派业务骨干依法及时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是突出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

四是突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

通过排查,共发现三方面十五项问题,具体为:

(一)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时候少,通过办案化解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矛盾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应对新类型、新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还没有较为成熟有效的方式方法,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态机制。

(二)办理涉企案件还存有司法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办案时语气过硬,着装不规范,法律文书填写不全,接待企业人员来访工作形式单一,涉企案件诉讼权利解释不到位,听取企业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司法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服务企业、服务大局

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化形式接受企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主动学习经济犯罪领域新法条、新规定自觉性有待提升,受司法改革影响办理涉企案件积极性不高。

下一段时间,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西丰县人民检察院

6月19日

xxx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以全面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省市县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在行动、平安锦州.法律保障在行动、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在行动”三大重点行动为切入点,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全县“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督促各类各层面的企业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掀起“法治企业”创建工作高潮。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

(二)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对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和非法集资等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调动全县律师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进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引导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顾问单位、结对子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为企业管理、经营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为维护企业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益的法律帮助。

(四)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支持。积极为银行在动产、不动产抵押,融资信贷等业务活动中当好参谋,提供法律意见,制定规避风险措施,审查修改相关合同。严格落实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急需办理的公证,特事特办,即时办理;制定出台《xx公证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证服务文明用语二十条》、《公证服务忌用语二十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为全县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等公证法律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公证咨询、受理、审查工作快速办理,全天候、休息日办证。

(五)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让百姓在发展中获得幸福感。以《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落实四项惠民措施,树立“法律服务品牌”。一是继续完善10分钟法律服务圈,开辟无障碍通道,将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前移,更加方便群众。二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力争办案数量有新增长,质量有新提高,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三是拓展延伸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小微、困难企业以及员工、弱势群体等推行上门受理服务,开通律师通道。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妇联、总工会、残联、共青团、民政、老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延伸扩展法律援助的宣传覆盖面。

(六)规范执法执业,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严禁“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对工作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不正之风、违纪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

(七)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及查找问题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各司法所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抓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找出阻碍全县经济发展、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列出明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10日)。各xx及下属事业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围绕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制定利民便民服务措施,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增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30日)。总结上报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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