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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 优秀旅游工作者先进事迹(6篇)

时间:2022-08-01 1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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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 优秀旅游工作者先进事迹(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一

神农架地处长江和汉水间的川鄂交界地带,1970年建立行政区划,面积约为3253平方公里,其中森林覆盖率达67%,区内居住有汉、土家、回等民族,人口约7.9万。

另外神农架还有个十分气派的称号——华中屋脊,这是因为神农架中的最高峰——神农顶海拔高达3105.4米,为华中第一高峰,故而有此称号。

神农架最初只是指一座山峰,即今天的大小神农架,到现在则指整个神农架林区。

神农架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开始有原始人类在此活动,相传炎帝神农氏曾率众在此搭架采药,教人们耕种,故将这里称做神农架。神农架也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20世纪80年代,在神农架发现了一部民间唱本《黑暗传》,以解释宇宙和人类社会的起源、叙说中国古代历史为主要内容,其特征近似神话史诗,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也填补了华中地区没有发现过长篇神话史诗的空白。

大家都知道神农架是一片原始森林,其中有种类繁多的鸟兽虫鱼,很多濒临灭绝,在别的地方见不到的物种在神农架却可以见到,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神农架凭借其地理位置以及自然环境的优越性,在第三、第四纪冰川时期充当了生物界的避难所,至今尚较好的保存着原始森林的特有风貌,其中有金丝猴、金钱豹、华南虎等极为珍稀的动物。因此,神农架于199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接纳为成员。

神农架也是一座规模很大的天然药材库,有中草药两千多种,包括麝香、熊胆、金钗等名贵药物和头顶一颗珠、文王一支笔、江边一碗水等珍惜草药。其中有60多种具有防癌抗癌的功效。

现在神农架凭借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及旅游资源,在作为观光度假旅游区的基础上,还开展了森林浴行和自行车、攀岩、漂流、淡水垂钓等颇受旅游者喜爱的旅游活动。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二

首先我代表重庆3200万同胞热忱的欢迎大家的到来,我是今天陪同大家重庆一日游的导游,我姓王,大家可以叫我小王或者是王导,在前面为大家提供驾驶服务的师傅姓方,大家可以叫他方师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重庆。

重庆历史及简介:

首先问一下大家,你们知道重庆为什么简称渝?重庆名字又是怎么得名的吗?

重庆在古代曾被叫做江州,巴郡,巴州,楚州,渝州,恭州。

嘉陵江古称渝水,581年隋文帝以渝水绕城,将楚州改为渝州,重庆由此简称“渝”。

1189年南宋光宗赵敦因在恭州被封为恭王,后又称帝,就以双重喜庆之意改恭州为重庆府,重庆便由此而得名。

重庆曾三次建都三次直辖。三次建都分别为:4020__年前的巴国国都,公元1363年明玉珍登皇位建国“大夏”时称为夏国国都和1940年定为抗战时的陪都。 三次直辖时间分别为:1939年5月第一次直辖,1953年3月第二次直辖和1997年3月第三次直辖。

重庆具有3000多年历史,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在1999年底辖13个区,23个县和4个县级市,全市面积达8.24万平方公里,地界东邻湖北省、湖南省,南靠贵州省,西连四川省泸州市、内江市、遂宁市,北接四川省广安地区、达川地区和陕西省。重庆市位于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人口多达3200万人。 重庆地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热冬暖,年平均气温在18摄氏度左右,冬季最低年平均气温是6—8摄氏度,夏季最高年平均气温是27—29摄氏度。重庆的雨量充沛,常年降水量为1000—1400毫米,春夏之交夜雨特别多,所以在重庆素有“巴山夜雨”之说。 重庆是一个旅游资源大市。既拥有集山、水、林、泉、瀑、峡、洞等为一体的壮丽自然景色,又拥有熔巴渝文化、民族文化、移民文化、三峡文化、陪都文化、都市文化于一炉的浓郁文化景观。全市共有自然、人文景点300余处,其中有世界文化遗产1个(大足石刻),世界自然遗产1个(武隆喀斯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森林公园24个,国家地质公园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个。

其中:aaaaa景区(7个):武隆喀斯特旅游区、巫山小三峡、大足石刻、酉阳桃花源风景区、綦江万盛石林黑山谷、南川的神龙峡和金佛山.

aaaa景区(41个):钓鱼城、白鹤梁、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酉阳龚滩古镇、长寿古镇等。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三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四

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

为庆祝建党90周年,响应国家和谐社会的号召。704号公社决定举家出游,同时由于邱克刚从英国留学归来,外加姥姥姥爷与和鑫迪同学即将结束深圳之旅,特此策划家庭聚会。带领全家感受深圳东海岸的美景与享受美食。

2.基本情况:

东部华侨城坐落于中国深圳大梅沙,占地近9平方公里,由华侨城集团斥资35亿元精心打造,是国内首个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户外运动、科普教育、生态探险等主题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主要包括大侠谷生态公园、茶溪谷休闲公园、云海谷体育公园、华兴寺、主题酒店群落、天麓大宅等六大板块,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华侨城以"规划科学合理,功能配套齐全,城区环境优美,风尚高尚文明,管理规范先进"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建成为一个现代海滨城区,被誉为深圳湾畔的一颗明珠。

3.执行对象:

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4.活动影响:

促进家庭的和谐,愉悦身心,消除压力,了解了深圳的海滨文化。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组织领导:团长“和老板”&邱财务

成员: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2.物力资源

交通:丰田大霸王一辆,马自达福美来一辆。

活动场所:深圳市东部华侨城和深圳东海岸

四、活动开展

1.时间:于xx年7月9号上午09:00启程;于xx年7月10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深圳市东部华侨城和深圳东海岸

3.活动单位:我爱的人们和爱我的人们。

4.管理方面:由于东部华侨城面积较大,人流较多,需要所有人遵守团队规定,整体行动,不擅自离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队,需向有关人员通告且携带通讯设备。

5.饮食及其他方面:本次活动主要以海鲜为主,海鲜过敏者请自带干粮充饥;由于园区内食物价格偏高,建议每人自带矿泉水一支,水果以及适量干粮;队伍需自带2到3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支持环保;同时,因为天气炎热,并有老人同行,可以选择性的携带折叠小凳子和扇子休憩,防暑;每位出游者许穿着舒适的运动鞋;70岁以上的姥姥姥爷记得带上老年证。最后,由于夏季紫外线较强,请爱美人士自带防晒霜。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9:00龙都花园楼下集合,由团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开车到达深圳市吉钓沙。

(2)预计11:00到达东冲,由团长带领团队全体人员享受午餐。

(3)午餐后前往东冲海边踏浪,享受日光浴,游泳等。

(4)约5:00享用晚餐(客家窑鸡)。

(5)7:00返回酒店

(6)10号早晨7:30离开酒店,前往东部华侨城。

(7)8:00到达门口,由团长进行统一购票,准备游园。

(8)9:00——16:00在东部华侨城园区内游玩,感受深圳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景观,感受异国风情,了解深圳茶文化,了解深圳旅游文化,了解深圳花卉艺术,体验深圳多元化的风土人情。(午餐自理)

(9)17:00开车回家。

五、经费预算

房费:800

东部华侨城门票:4*240=960

海鲜午餐预算:每人150

晚餐预算:每人100

总额:3500

六、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团长和老板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五

xx省西峡县回车镇境内有一条长达10公里石垒的寨墙,当地群众俗称“白大垛寨”,其周围另有杏花寨、牛呤寨,分别称为“白大垛寨”的前哨、东大门,寨墙总长约20公里,横跨黑虎庙、西沟、大块地3个村,依山而建,时断时连,时隐时见,据文物部门初步鉴定为“楚长城”,从而把附近楚邑—白羽城、屈原岗、若阝国、古丹阳连为一体,成为西峡独具特色楚文化旅游景点,为了做强做大以“楚长城”为主楚文化旅游产业,整合地域文化资源,扩大西峡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对楚长城文化旅游项目进行宣传策划。

1、旅游景点名称:

a、中国·西峡楚长城遗址

b、中国·西峡楚长城游览区

c、中国·西峡楚长城风景区

d、中国·西峡楚长城文化旅游区

2、宣传标语:

a、长城之父—中国·西峡楚长城

b、一段楚长城,半部中国史

c、旷世奇观,古代建筑地标—楚长城

d、泛红绽绿,群山织翠,红叶如火,瑞雪纷飞——观楚长城四季景,饮华夏文明水。

e、神奇而古老的楚长城,张开臂膀笑迎八方宾朋

f、中国·西峡楚长城欢迎您的光临!

g、漫游楚长城,感悟百味人生。

3、景点建设:

a、雕塑

a、孔子回车

b、屈原劝谏

c、楚国兵将、战车

b、楚文化展览馆

a、出土楚国文物

b、楚长城、若阝国、白羽城、屈原岗、孔子回车等实物、图片、声像资料、书籍等

c、烽火台

a、瞭望楚长城及周围群山风景的制高点

b、瞭望西峡县城附近全貌的制高点

d、文艺馆

a、根据楚长城来历及民间传说编排文艺节目

b、根据若阝国、白羽城、屈原岗、孔子回车等历史及民间传说编排文艺节目

e、礼品店

a、仿制楚长城、楚币、兵器、编钟、服饰、恐龙等小玩具、小礼品

b、西峡地方特色产品:猕猴桃、香菇、木耳、八月柞、木瓜、板栗、核桃等

f、白大垛祠

a、修缮白大垛道教圣地祠堂

b、为游客及信民游玩及参拜提供便利服务

g、溶洞

a、蝙蝠生物标本展览

b、观赏蝙蝠生活聚居

4、广告宣传片:

这是一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她有震惊世界被号称世界第九大奇迹——恐龙蛋化石群,她是中国·南阳世界伏牛山地质公园核心地带,这里曾流下历代圣哲贤达传奇遗踪:孔子回车返鲁,屈原劝谏楚怀王,李白、孟浩然、李商隐、苏辙、司马光游西峡而留下名作,今天在若阝国、白羽城、屈原岗楚国地标环抱下,楚长城是那样熠熠生辉、楚楚动人,游楚长城,感悟百味人生;登楚长城、沐浴华夏文明之风;中国·西峡楚长城游览区欢迎您!

5、导游解说词:

尊敬的游客同志们,欢迎您们来到中国·西峡楚长城游览区。

我们眼前看到楚长城约10公里,垒石修建而成,有6个寨门,4个烽火台,当地群众俗称“白大垛寨”,另有前哨杏花寨,东大门牛呤寨,总长20公里,据白大垛道教祠前碑文记载,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重修白大垛,结合其它史料记载推算,这条楚长城距今有2300多年历史,是战国时楚国为抵御外来入侵,巩固疆域而修建的。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这条楚长城历史背景,《西峡县志》记载,春秋时西峡属于若阝国地,若阝国最早国都遗址就在今西峡县丁河镇邪地村。司马迁《史记·楚世家》记载,公元前504年,吴国攻打楚国,占领番地,楚昭王很害怕,离开了郢城,把都城迁到北边的若国,也就是我们这里西峡县。

还有西峡县城莲花寺岗现存白羽城遗址,白羽城就是春秋时若之别邑,白羽城遗址现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峡县回车镇境内清宣统三年(公元19)所立的屈原岗碑文记载,公元前3,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曾在此劝谏楚怀王,楚怀王不听,执意率兵攻打秦国,致使损兵八万,惨败而归。据专家考证,历史上秦楚丹阳之战主战场在今西峡县丹水镇七峪一带。

与屈原岗相邻淅川县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不断发现楚国贵族墓葬,进一步印证了古丹阳就在这里淅水一带,更多史学家认为,我们这一带是楚国先祖居住地。在西峡县袁店东南八里岗处,丹水(古名菊水)流经此处后叫长城河,岗下有长城铺村、长城驿,此处为南阳通向关中要道,楚长城西域经此地,我们这段长城是楚长城西段,筑于战国中晚期,以防秦入。至今,我们这里盛传着孔子回车民间传说,保留着楚文化遗风,楚长城就是战国时楚国给我们留下的活化石。

游客同志们,当您登上楚长城烽火台,就会惊奇地发现,周围的群山就在您的脚下,在这里可以俯射西峡县城附近全景,它是西峡城区海拔在800米以上为数不多的制高点。

初春登长城,桃花、杏花、海棠花开满山野,泛红淀绿,淡淡清香弥漫整个山谷,令你心旷神怡;夏季登长城,群山织翠,林木茂密葱茏,长城掩身其中,宛如一条盘山巨龙;秋季登长城,满目红叶似火,层林尽染,山披彩霞,簇拥着古老长城,像一幅五彩斑澜的风景画;冬季登长城,飘飘扬扬的大雪,洒在长城上,显得沧桑与凄凉,有着“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壮美。

围绕这条楚长城,有山有水有蝙蝠溶洞,有楚文化展览馆,文艺馆,有礼品店和农家宾馆,愿大家在这里生活愉快,心情舒畅,如果您对我们景区服务满意了,请转告给你们家人和亲戚朋友,如果您不满意了,请直接告诉我,再次谢谢您们的光临!

精选文化旅游标兵先进事例范文如何写六

1、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带上你,你带上钱。

2 、旅行要学会随遇而安,淡然一点,走走停停,不要害怕错过什么,因为在路上你就已经收获了自由自在的好心情。

3、流转的时光,都成为命途中美丽的点缀,看天,看雪,安安静静,不言不语都是好风景。

4 、旅行的意义不在其他,而在自己身体和心灵,必须有一个在旅行的路上。

5 、我畏暑若此,实在不宜去泰国旅游,幸而是参加旅行团,每一步都受到庇护,不用操心。否则,谁又兴致和毅力在一堆汗水里挣扎问路张罗?可惜正由于是随团出发,因此,在这语言不通的国度里,居然挑不起半点陌生的刺激。

6 、旅游,放松心情,用眼睛享受风景。歌里唱的是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我没有值得分享的感伤爱情故事,唯有讲述此间途经的美景,分享没有男主角的相片。

7 、出外旅行的人,极其所能,也只有把自己的安危委诸天命,因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8 、我渐渐觉得,也许世界上不会再有任何让我感觉到陌生的角落,我越来越像野草的种子,随风、随尘,随飞鸟任何一个容我的地方落脚,然后蓬蓬勃勃,欣欣向荣,也许我的家园真的已经筑在了脚上,所以我的心随遇而安。

9、流浪让我学会了如何与贫穷和孤独相处,正是借由走向一些艰难与困顿之处,才能在人生的每个环节上仔细思考着如何让自己存活下来。

1 0 、在旅途中,我遇见了你,你我相识是缘分!看着你手中的戒指,你说,你可以把它取下来吗?当我要取的时候,你淘气的躲开了,你说只有有缘人才可以取下,我看着你手中的戒指,想做你的有缘人,可是我知道结果是惨淡的,但还是心存希望!

1 1、幸福就是重复。每天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通电话,旅行,重复一个承诺和梦想,听他第二十八次提起童年往事,每年的同一天和他庆祝生日,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除夕,也和他共度。甚至连吵架也是重复的,为了一些琐事吵架,然后冷战,疯狂思念对方,最后和好。

1 2、旅行就是,即使是同一个世界,你们发现的却是不一样的世界。

1 3、一次澄明的旅行,在春意盎然的日子里,青岛樱花、大理茶花,哪怕是自驾前往江门新会赴一场禾雀花宴。只要我们遵照向心运动的原理,我们都不会偏离太远。

1 4、每个人在他的人生发轫之初,总有一段时光,没有什么可留恋,只有抑制不住的梦想,没有什么可凭仗,只有他的好身体,没有地方可去,只想到处流浪、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让心灵去旅行!

1 5、旅行,其实是需要具有一些流浪精神的,这种精神使人能在旅行中和大自然更加接近,悠然享受和大自然融合之乐。旅行,有一种苍凉,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孑然一身,隐入苍茫自然,自有一种孤独的意味;旅行,更有一种逍遥,浑然忘我,与大自然交融的境界令人心弛神往。

1 6、人生本来就是一场独自旅行,或许中途曾有人同路,但终将各自走散。这就是时间给我们的答案。

1 7、有时间,我们可以去爬山,去看日出,去散步,去欣赏大自然,去陌生的街角,去做一切我们曾经或现在也很想做的事情,可以有一个人陪着你,也可以你一个人,总之那一刻,你是自由的,不仅是身体上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完全自由和放松,你会发现,曾经以为很难做到的事情,其实只要你愿意,一切都可以变得很容易。

1 8、我想一个人旅行,可以不带相机,也不要带上手机,但一定要背上几本书,在花海里,草丛旁悠然品味,闲淡时光里徜徉书海。

1 9、旅行要学会随遇而安,淡然一点,走走停停,不要害怕错过什么,因为在路上你就已经收获了自由自在的好心情。切忌贪婪,恨不得一次玩遍所有传说中的好景点,累死累活不说,走马观花反而少了真实体验,要知道,当你一直在担心错过了什么的时候,其实你已经错过了旅行的意义。

2 0、有时我们选择改变,并非经过深思熟虑,而更像是听见了天地间冥冥中的呼唤,呼唤你前往另一个地方,过上另一种生活。你并不一定会从此拥有更美好的人生,可你仍然感谢天地和人世所带来的这些变化和发生。不然你大概会一直好奇和不甘吧家门前的那条小路,到底通向了什么样的远方呢?

2 1、旅行有好多益处:新鲜满怀;见闻大开;观赏新都市的欢悦;与陌生朋友的相遇;能学到各种高雅的举止。

2 2、一颗说走就走的心,一个会拍照的情侣,一段甜蜜的旅程。

2 3、如果可以,我真想和你一直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们可以沿途用镜头记录彼此的笑脸,和属于我们的风景。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或许吃得不好,可是却依旧为对方擦去嘴角的油渍。风景如何,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的身边。

2 4、如果说对云南有进一步的了解的话就是鲜花。闽南的花市,一开始是来自漳州百花村,后来逐渐有广州花城的,这几年大多是昆明空运来的,不愧是春城,花香四季,品种繁多。再发展下来才有了:大霞美的花卉基地和清源山的花博园。

2 5、人生就是一次充满未知的旅行,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在乎的是看风景的心情,旅行不会因为美丽的风景终止。

2 6、我想一个人旅行,背上简单的行囊,踏上行程,走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去感受旖旎的自然风光,绚丽的民族风情,悠久的历史文化。抛开尘世的纷扰,远离城市的喧嚣,寻找一份宁静,奢侈地享受旅不问人,行随己意的潇洒。

2 7、一个人的旅行,反而会更贴近自己的内心,真正的停下来,享受自我的体验时刻,也许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之外,这才

是深入体验,探索自我的最佳时间,纵然走过那么多城市,对于未知的风景,还是好奇。继续期待我的下一个旅行,拿起背包,感受不同地域不一样的节奏与表象。

2 8、对我个人而言,它让我找到了信仰。一个有信仰的人生,不管成不成功,至少不会迷茫。

2 9、如果可以,我真想和你一直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们可以沿途用镜头记录彼此的笑脸,和属于我们的风景。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或许吃得不好,可是却依旧为对方擦去嘴角的油渍。风景如何,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的身边。

3 0、多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背上行囊轻装出发,到山林、海边,看看蓝天,拥抱大海,享受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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