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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大全20篇)

时间:2022-01-30 0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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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大全20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一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律与我们作伴。我们生活在这个法律的世界里,是否真正理解法律了呢?对法律的无知,就是在伤害自己。对于林肯说过的“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我深有感触。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根线,在你剪断法律线是时,道德线也同时收到牵连。要知道,心中牢记法律,道德也逐渐形成了。

法律与道德是支撑这个社会的柱子。破坏这根柱子同时,也在破坏你自己的未来。或许你觉得你自己在遵守法律,但是,在你殴打同学时,已经触犯法律了。虽不满十六周岁不用服刑事责任,但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时,你不仅为你所做的事而受到处罚,还牵连到你的家人。为你的未来添上了阴影,让人们为你的道德而感到鄙视。后悔已成了触犯法律者的代名词。要想让你的世界充满色彩,就要加强自己的“柱子”

法律是人定的,它说不可拆除他人信件阅读,那么你就安静的看自己的信件。它说不可带匕首等利器到公共场所,那么你就带上你的`书去公园看。它说不可进入舞厅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那么就到操场上活动身体。在你遵守的同时,你的道德也在提升。道德能使一个人的未来显得跟美好,要知道“无才有德,可以培养;有才无德,坚决不用。”而那道德的源头也就是法律。

法律的世界时美好的,他总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他在支撑整个世界。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得到一世的痛苦。或许你可以去触犯那些法律。非要去阅读他人的信件,非要携带利器到校园,非要去舞厅消费,非要去殴打别人。若真到了那个地步,我想,那可不是偷阅信件、带利器到校园、殴打他人那么简单了。那可是在危害社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你大可去找个律师,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找法律的缝隙,钻进去,就能脱离责任了。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美好,到处都有人喊冤,开始报复社会。确实,也发生过这类事。

没有法律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当道德受到伤害时,法律可以来治疗道德,也在修补漏洞。可想而知,法律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更要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进入法律的世界。

理想的社会是由法律组成的。法律约束人们,是人们的道德离不开自身。我相信法律能使我们能勇敢地面对未来。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二

法律是社会的治理工具,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身边的法律事件时常发生,每当我们亲身经历或者从媒体中了解到这些事件时,不禁让人深思。通过参与或观察这些事件,我对法律的理解和体会也逐渐加深。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身边法律事件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探讨民事案件的重要性。

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往往集中在民事领域,这表明民事案件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例如,在我所在的小区,经常发生邻里纠纷导致的起诉案件。这些事件告诉我,民事案件不仅解决了个人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审判来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法庭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公正的平台,让争议双方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思考刑事案件对社会的影响。

除了民事案件,身边也时常发生刑事案件,如偷盗、抢劫等。这些事件不仅仅是对个人财产安全的威胁,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侵害。近期,我所在城市发生一起杀人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从这起案件中,我认识到刑事案件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警方通过科学侦查和司法机构的公正审判,不仅仅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向犯罪分子发出了强烈的警示。这让我们明白,在法律的庇护下,社会安定、人民安全和民众的权利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段:反思不法行为的危害。

身边的法律事件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不法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例如,在我校最近发生了一起学生欺凌事件,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伤害。通过这起事件,我深入思考,不法行为不仅会伤害到被害人,还会扰乱整个社会秩序,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心理健康。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宁,需要法律的力量来依法制裁不法分子,并建立起人人自觉守法、奉公守法的社会意识。

第五段:追求社会公正的责任。

通过参与或观察这些法律事件,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公民应当对维护社会公正负有责任。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而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到法律事务中,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贡献自己的力量。例如,我也积极参与倡导邻里和睦,积极配合警方举报可疑行为。同时,我努力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通过这些行为,我希望能够向身边的人传递维护法律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共同努力实现社会公正和文明进步。

结束语:

身边的法律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保障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应当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行事,积极参与社会公正的维护。只有通过法律的力量,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三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四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妈妈正看我的私人日记。我甩下书包气冲冲地走了过去说:“妈妈,你为什么要看我的私人日记。”妈妈说:“你最近不太听话。”我说:“即使我不大听话,你也不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看我的日记呀!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呀!”妈妈说:“你别管我,快做你的作业。”我气得一直没理妈妈。晚上,妈妈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琴琴,对不起,妈妈不该没经你的同意看你的日记,但你这几天一直是不听话。”我理解了妈妈,跑到她屋子里说:“妈妈,我以后会听您的话。”妈妈兴奋地搂着我说:“乖,我的好孩子。”

邻居家的东东,爸妈离异了。他由爸爸抚养。爸爸心情一不好,就会打东东。东东身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天,东东被爸爸打掉了几颗牙,他被迫离开了家,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位民警叔叔。在叔叔们的劝说下,他带着两位叔叔来到了家。叔叔们走到东东的爸爸前,对他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东东的爸爸终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答应以后会待东东很好,民警叔叔放心地走了。

每个人都应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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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五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法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啊。

在我们生活中,许多青少年因为不知法,不守法以至于把自己的美好前途给毁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串多么令人痛心的数字!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这一个个真实的悲剧就发生在校园,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的让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王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怨恨抱复,把法置之度外,甚至还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避免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但又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护法,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六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享受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使用着各种各样的高科技;我们生活在这和平与法的年代里,过着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尽管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虽然国家政策多,法律严谨,但是还有部分青年人随心所欲,无济于事。甚至让有用的东西干那些伤人害己的亏心事。比如利用计算机在网上进行敲诈勒索,使他们误入歧途,执迷不悟,陷入了网络的深渊,不能自拔,让一条条年轻的生命告别色彩斑斓的世界。法律,它其实时时刻刻都在监督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的确,让未成年人随便进入网吧这件事,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们确实应该为这起事件负责任,因为他们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的明确规定。通过这件事情,就能够看出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为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成长开辟了绿色的通道,是一些孩子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开始。其实,我们也应该深思、反省一下:既然法律对这些违法人员进行约束,我们是否也应该约束一下自己呢?这么多的法律法规,给我们营造了很好的条件去完成学业,我们是否也该自觉遵守一下不去网吧的规定呢?这样,我们才是一个守法、懂法的中学生,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不管你是小孩还是大人,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让我们现在就付出行动吧!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做一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无处不在,当人们出现事故时,法律可以制止一切,法律是合理的,无论是在公共交往、婚姻家庭、经济交往、劳动与社会保障还是诉讼行为问题,法律都可以依法,公正的解决。

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而法律在哪里呢?你们想过吗?它就竟在那里?让我们走进感受他吧!

有一天,我忽然在我那满满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举案说法100例》,书中有一个案例使我记意深刻,事情发生在8月16日,陈女士带孙子到超市购物。当陈女士从二层楼梯下到一层楼梯的最后一级台阶时,因拽孙子未果被摔伤,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当日,公证处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公证,证明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且在陈女士摔伤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对其进行救治。后陈女士认为超市当时未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是造成其摔伤的主要原因,而且超市未及时对其进行救治,故要求超市赔偿其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四万多元。超市则认为,陈女士摔伤完全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市的经营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当时,超市地面上无任何油渍,水渍,故不同意陈女士的要求。陈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

我认为,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带领儿童一起购物,完全有能力注意自身安全,其摔伤系自身原因造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超市未在陈女士摔倒处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但其在顾客摔倒后没有及时救助,故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赔偿责任。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以法律的伟大,法律的权力和法律的解决方式是公平公正的。

如果你做了坏事,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所以,我们要多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祖国是要我们共同去发展创造的。如果人们都来破坏,那么祖国人民的生活要如何保障,因为有法律我们才有机会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社会才会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七

假如你去遵守它并且学会使用它它就会保护你;假如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

通过在安全教育平台上的学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比如:我们小学生要知法、守法、遵法;以及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教育。而且法律并不是离我们远远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这不,暑假里我就上演了一场与坏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象更新的日子,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剩下我和表妹米多两个人。我俩一会儿看电视、一会儿吃零食、一会儿躲猫猫……玩得不亦乐乎,真是快乐似神仙啊!

就在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身穿黑衣服的男子闯入我们家,我和米多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呆呆的看着他,我心里害怕极了。可是我又转念一想:我是姐姐,我要保护好小米多,妈妈也说过,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想出办法去解决问题。

于是我紧紧地拉着表妹的手,悄悄地对她说:“米多,不要害怕,姐姐保护你。”小米多的表情便放松了许多。这时,那名黑衣男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地说:“小朋友,我是广告公司的,有些资料上的问题想问你们一下,问好了就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米多被诱惑住了,刚要答应,我察觉到这个人嘴角露出一种猎物上钩的奸笑,我使劲地捏了捏米多的手,米多立刻明白了我的用意,对坏人说:“我们不吃东西,也不会回答你的问题,你找别人去吧!”坏人看到我们没有上当,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就想拉我们走。我十分紧张,一想:我们俩个人肯定斗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才行。

突然,我灵光一闪,电视上不都说坏人怕大人吗?我就大声朝楼上喊:“爸爸妈妈,你们快下来,有个人在我们家。”那个坏人一听,吓得丢下资料赶紧跑了。

爸爸妈妈回来后,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们。妈妈说:“孩子,你太勇敢了!都怪妈妈出去时忘记把门反锁了,幸好有你保护好妹妹!”听了妈妈的夸奖,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法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守护,遇到危险时一定要好好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八

记得是放暑假的时候。我和妈妈坐车回老家快到家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了一件事,车开到我们大桥那里的时候,车就走不动了,我看见前面的车堵得很厉害,我和妈妈就下去一打听,才知道是往窑场拉煤灰的车来来往往,每天都有好几十辆车从那里路过,弄得漫天都是灰尘,道路坑坑洼洼的要是下起雨来非常难走,这些拉煤灰的车对村民影响很大,每天都会撒一些煤灰出来,环境卫生非常不好。所以村里的群众都会搬着小板凳坐在道路中间不让拉煤灰的车从那里经过,村民只留一点的道路才让行人和电动车经过,并且还报了警,经过交警和群众的再三协调下,窑场答应每天都会让相关的人员来清理路上的煤灰,群众才让拉煤灰的车辆通过,同时我们的车也过去了。

我认为,这些拉煤灰的车辆不能超载或者就不应该从村里面经过,这些车辆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撞了人怎么办?如果破坏了道路怎么办,这些事情谁来负责。

我们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司机叔叔都不知道吗?

看来我们大家都要多认识认识一些法律,保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其实,法律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九

法律对大家来说,应该不陌生了吧!因为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的生活才如此安定。相反,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的生活就会很糟糕!

同样的遵守交通规则,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有的司机一看没有人就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还有的行人不顾自身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每每遇到这样的行人,就会让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产生危险。爸爸带我去过南京,南京的街道红灯比较多,所以停留的时间也比较长。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直闯红灯。连小学生都能够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你们却做不到。你们知道吗,中国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每当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能闯红灯,你看,多危险呀!出了事故受伤害的还是你自己!”

有些司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酒后驾车酿成大祸。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法规,冷静地处理出行时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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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比如在我身边就有这么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记得那是三年前我刚上小学一年级下半学期的时候,在我们学校里面就出来了一位“智斗大坏蛋”的小英雄。她的名字叫:小丽,今年十二岁,别看她是个小个子的女孩,可她是我们学校学习最棒的三好学生,也是我们心目中英勇的大姐姐。有一次,我们学校召开“表扬大会”校长把她请上台来,让她说说自己是怎么智斗大坏蛋经过的。小丽大姐姐说:“自己从小就喜欢看破案的电影,最羡慕警察叔叔出生入死、顽强斗敌的英勇气概。她认为警察叔叔拔枪对敌的样子是最酷的”。

一天,小丽姐姐做完值日生,回家已经很晚,天渐渐暗下来,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少了。可小丽姐姐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她一路走,一路学着警察叔叔拔枪、瞄准。“啪!”她自己给自己配音,再“呼”的一下,吹吹“枪”口上并不存在的硝烟。不知不觉走到了河边的绿地上。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借远处的路灯光,才能隐约看到绿地上的情况。

小丽姐姐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个人,手里好像提了个箱子,边走边不时地回头张望,鬼鬼祟祟的。小丽姐姐心想:“这个人大晚上提了个箱子跑到这儿来干什么?怎么这样走路?会不会是个坏蛋?”她想,“要是个坏蛋,我坚决不放过他!”小丽姐姐马上蹲下,隐蔽在冬青树的后面,慢慢地靠近他。这小子见周围没人,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电,开一下又关上了,接着便大声说:“今年无财无人买。”小丽姐姐正在想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哪知不远处又冒出一个人来,那人便朝着这小子走来接着说:“明年有财大伙买。”小丽姐姐一听,懂了,这是坏蛋在用暗号接头。

于是她继续慢慢靠近他们,这时,小丽姐姐已经看清楚这小子穿着一身西装,而后来那个人长得很帅,可是一身流气。西装小子看见流子,立马堆出一脸笑容,点头哈腰的,好像仆人见了主人似的,流子冷笑一声,问:“钱带了吗?给老子看看!”西装小子忙打开皮箱,里面装着好多好多钱,小丽姐姐简直要大叫起来,她可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啊!只见那流子一看箱子里的钱,又冷笑一声,马上夺过箱子,而后扔给西装小子一大包用白纸包的东西。西装小子连忙打开尝了一点纸包里面的东西,脸上有了幸福的笑容。流子说:“可以走了,下次老地方,老时间。”

小丽姐姐想:“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呢?难不成是我在破案电影里面看见过的那个跟白面一样的东西吗?听说人吃了它,你心里想什么,它就会来什么。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没错,那一定是毒,人赃俱获,决不能放他们走!”,可是我一个弱小的女孩怎么打得过他们呢?不管了,今天就跟他们拼到底了,于是她跳起身,大步往他们跑去。西装小子大喊一声“坏了,快跑!”流子回头见小丽姐姐向他们跑来,先是一愣,但他马上反应过来,发现她仅是一个瘦弱的小姑娘,便大声叫住西装小子,两人一齐向小丽姐姐扑过去。小丽姐姐左一闪,右一闪,拼命地喊“快来人哪!抓罪犯哪!”两个坏蛋很快就抓住了小丽姐姐,捂住了她的嘴。她拼命反抗,忽然感到头部一阵剧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她慢慢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她向四面看看,觉得自己是被关起来了;摸摸身边,书包还在,她想该是上学的时候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一定在四处找她。她正在思考着怎么出去,忽听见有人在小声地说:“我们要利用这丫头好好地赚一笔,再把她杀了。”小丽姐姐一听,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不行,觉对不行,我不能这么就死了,我还没有实现我的愿望、还没有好好报达生我养我的父母和辛辛苦苦培育我茁壮成长的母校、老师呢?”妈妈、爸爸、老师你们在哪里呀,我想你们了,我想回家了。不知不觉我眼眶里的泪水像涛涛江水一样一起涌了出来。我好后悔、好恢心、好失忘。就在这时她想到了警察叔叔,便对自己说,“别怕,警察叔叔都是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冷静机智地与罪犯争斗,我一定要像警察叔叔一样!”她一面装着昏睡,一面特别注意周围的动静。

一会儿,她听到坏蛋打哈欠了,不久,周围渐渐有了打呼噜的声音,她稍稍睁开眼睛,看到周围的墙面上,高低不平,利于攀爬;墙面上方的窗子,比较简陋,缝隙也比较大。小丽姐姐就趁两个坏蛋熟睡的时候,顺利地爬上墙面上方的小窗,从窗缝里挤了出去。小丽姐姐飞快的跑到派出所报警,警察赶来时,两个坏蛋还正在做着他们的美梦呢。小丽姐姐智斗大坏蛋,受到了警察叔叔的表扬,同时也受到了学校的表扬。而小丽姐姐却感到自己和警察叔叔比,还差得很远呢。她说:“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个真正的酷警察。”

从这件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邪不胜正。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欲,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不管以后我们在学校学习也好,还是步入社会工作也好,都要时时刻刻记住一点,做一个正直的人。这就是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一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道德观念,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幸福生活的前提。

同学们,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他人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我们的年龄特点又决定了我们现阶段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从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在我们身边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从老师的教育;有的同学爱占别人的小便宜,有的甚至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等等;在和他人相处的时候有的同学不知道尊重他人,胡乱传播他人的隐私甚至有的造谣污蔑别人;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给别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员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极为不利,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我们从小没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没有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言行不能严格要求,将来就有可能因为无知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此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大家有用: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规》、《禁毒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要有一定的了解。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二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二、交通安全。

案例|一、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二、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1、分组讨论、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

(1)20xx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

(2)20xx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3)20xx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

(5)20xx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

(6)20xx年6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

(7)20xx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

(8)20xx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9)20xx年4月21日,广东珠海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xx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

(10)20xx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2、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

3、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四、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

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五、安全使用煤气。

(1)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六、食品安全教育。

主持人:喜欢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

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

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

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装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5、不吃三无产品食物,不吃发霉、变质的食物。

6、不乱吃野果,更不要捡路边的果吃,以免中毒。

七、防拐骗。

带她回家等花言巧语骗取了杨某对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车。半路上,他企图_污杨某,却被杨某狠狠地咬断一截舌头。歹徒惨叫着逃走了,但他因落下伤残,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捕获。

2、讨论案例: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组展开讨论。谈谈自己的感受。前者不但勇敢而且机智,因为她不但保护了自己,而且打击了歹徒。而后者的胆孝恐惧不但助长了歹徒的气焰,还使自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面对不法侵害,特别是严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勇敢。因为勇气能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力量,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1)不吃陌生人的东西。

(2)不听陌生人的话。

(3)不跟陌生人走。

(4)不和陌生人讲话。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四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在我身边演讲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xxx。

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

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

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

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特别重要。

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xx,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

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

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

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

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

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

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

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

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

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

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

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演讲人:xxx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

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

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

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

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

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

李严想了一个计策。

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

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

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

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

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

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

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校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

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

“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

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钱包。

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

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

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

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

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

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

女老师才得以保护。

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

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

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

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

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

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

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

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

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

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

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让我们乘着八荣八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

谢谢!!!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五

说起法,人们百分之百都会说:“懂法”,可真正懂法的人又有几个呢?所以今天我和大家说说中学生身边的法律。

家长、孩子最想了解的法律就是“交通安全法”。

每天,孩子放学要过马路,马路上车来车往,孩子看了会害怕,家长听了会担心。这只是一些离学校比较近的孩子。有一些家离学校比较远的孩子呢?他们只能天天骑自行车回家,我也是其中一员。虽然爷爷奶奶给我租了房子,但每天中午还是得回家。

这段时间还好,路上没晒多少玉米,前段时间路上晒的全是玉米,那些玉米几乎把整条水泥路给占了,我只能小心翼翼地从玉米旁边骑过。这还算好的,有时迎面来一辆车,我必须停下来,把车推到玉米上,等车走过以后我才能继续行驶。

记得又一次,我正骑车回家,突然龙头一歪,我重重地摔在地上,鲜血从我的腿上流了下来,看来伤得不轻。原来是玉米粒滑到了我,我慢慢地起来,不得不继续驱车前进。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同学们多注意交通安全,我们走在马路上一定要靠右行驶。在晒有玉米的马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注意不要滑到,有体型较大的车迎面开来,一定要主动给它让路,交通安全这么重要,同学们万万不可忽视啊!

我们要好好遵守交通安全法,让法永远在我们的心中。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上午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制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多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

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者,在工作中,我尽我的力量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包括发放传单、宣传手册、书籍、光碟等,使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

还记得两个月前,村里的赵大妈来村委会寻求帮助,原来他的两个儿子互相推拖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妈一边向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一边用衣角不停地擦拭腮边的泪水。书记对大妈说;“大妈您不要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您的儿子必须要赡养您的。”我也找来民法书,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念给大妈听,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我的心里酸酸的。

经过村委会干部的多次上门调解,并将法律的规定清清楚楚的告知了赵大妈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大妈的两个儿子最终达成友好协商,大妈上半年在老大家,下半年在老二家,就这样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三个星期后,大妈最后一次来村委会,感谢村干部们对她的帮助。村主任语重心长的对大妈说,大妈一个劲儿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法律好啊!”望着大妈,那打了无数折皱的脸上,绽开了舒心的笑容。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也还要继续这样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唯有关心,才有行动;唯有行动,生命才会有希望。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直至成为中华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让他们时刻与法律同行。

让我们迎着“xx普法行”的和风,在建国66周年旗鼓的震撼下,扬起风帆,与梦想一起飞翔!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七

学习法律知识并增强维权能力,既有助于自己因拥有必要的法律知识而受感性形式厚爱,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政治落地的一切合法现象。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身边的法律专业知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1.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2.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3.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4.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案件才能无限防卫!

5.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6.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7.公布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8.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9.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或者拨通电话开通某项业务,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和电信公司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无效不代表没损失,如果小孩子买的东西被消费或毁损,你们还得赔偿。所以,还是管好孩子和支付密码吧!

10.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12.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

13.老婆在家威胁你要跳楼千万不要当没事,更不要因为不信而煽风点火,否则她真跳下去你要负责的。

14.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等情形确认绝对不可能是你伤害的。

15.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这条别信的太真,我国刑法没规定父母包庇可以免责,只是一般情况下,不做得太过,出于人情考虑通常不追究父母而矣。

16.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21.宪法是用来约束政府的,即约束政府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22.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24.要是你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一年过后才通过法院向伤害你的人提起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过了一年也不一定都时效,时效的认定没这么简单,当然,没必要去拿自己的权利测试时效,维权肯定是尽早为好。

25.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6.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__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7.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证据未必足够,有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安全,尤其是大额交付时。

28.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其实你还可以要求不搬。点击房主和租客都该知道:房主卖房,承租人有权说的两句话!

29.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电信__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电信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电信客服,宣称不是电信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电信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电信。

30.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31.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没那简单,你的车还得别有问题等等,这事儿风险还是不小的,能不借还是别随便出借。

32.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33.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有人因为挑逗激怒你的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注意: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以父母名义买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八

1.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2.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3.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4.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案件才能无限防卫!

5.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6.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7.公布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8.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9.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或者拨通电话开通某项业务,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和电信公司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无效不代表没损失,如果小孩子买的东西被消费或毁损,你们还得赔偿。所以,还是管好孩子和支付密码吧!

10.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12.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

13.老婆在家威胁你要跳楼千万不要当没事,更不要因为不信而煽风点火,否则她真跳下去你要负责的。

14.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等情形确认绝对不可能是你伤害的。

15.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这条别信的太真,我国刑法没规定父母包庇可以免责,只是一般情况下,不做得太过,出于人情考虑通常不追究父母而矣。

16.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21.宪法是用来约束政府的,即约束政府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22.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24.要是你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一年过后才通过法院向伤害你的人提起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过了一年也不一定都时效,时效的认定没这么简单,当然,没必要去拿自己的权利测试时效,维权肯定是尽早为好。

25.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6.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7.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证据未必足够,有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安全,尤其是大额交付时。

28.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其实你还可以要求不搬。点击房主和租客都该知道:房主卖房,承租人有权说的两句话!

29.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电信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电信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电信客服,宣称不是电信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电信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电信。

30.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31.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没那简单,你的车还得别有问题等等,这事儿风险还是不小的,能不借还是别随便出借。

32.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33.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有人因为挑逗激怒你的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十九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法律在我身边手抄报内容篇二十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一旦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警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我们的社会该是多么混乱!

这天,他们兴高采烈地来到卖瓷砖老板的家,假意要与他们商讨生意上的一些事情,正当他们打开门的那一刻,死神也悄悄地向他们走来,在金钱的驱使下,这三个青年像恶魔般结束了这两个人无辜的生命,他们多么的惨无人道!这三个青年立刻拿走了这两夫妇的所有积蓄。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他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我讲的故事,想必你们会感到心痛,三个正值青春年华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青年在金钱的驱使下,他们忘记了法律,造成了终身的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所有我们一定要牢牢——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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