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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襄阳中考推荐招生政策出台 示范高中提高推荐生比例

时间:2019-11-12 08: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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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襄阳中考推荐招生政策出台 示范高中提高推荐生比例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襄樊市部分省、市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政策。

今年,我市中考推荐招生学校仍为省级示范高中:襄樊四中、襄樊五中和市级示范高中:襄樊一中、襄樊三中。推荐招生的范围为:襄樊市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和市直)各初中(含民办初中)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名额分配共计1728人

今年推荐招生比例较往年大幅提高,其中,襄樊四中、襄樊五中由去年的40%提高到70%,襄樊一中、襄樊三中由去年的30%提高到40%。

襄樊四中、襄樊五中在市区指令性招生计划70%共计960人,襄樊一中、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0%共计768人,分别按各初中中考报名人数占市区初中中考报名总人数的比例(纳入城区薄弱学校改造规划的初中高于其他初中2%)分配到各初中。各初中根据所分配的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指标,分别按照1:3的比例推荐学生参加推荐招生考试。

推荐程序

学生分别填写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班级推荐,班主任签署意见;学校研究审核,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5月23日,考试时间为1天。考试科目:3+X,即分必考科目和抽考科目,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抽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六科中随机抽签确定两个学科。考试科目分科命题制卷(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考试卷面内容有所不同),必考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抽考科目每科分值为50分,总分值为400分。

推荐招生的命题、考务、阅卷、登分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推荐招生的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依据推荐招生计划、推荐学生的考试成绩,分别划定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推荐招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分区域按考试成绩调剂到其它初中。

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参加省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且考试成绩达到统一划定的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以初中为单位,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参加市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且考试成绩达到统一划定的市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以初中为单位,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录取名单确定后,采用电脑派校的方式,分别将录取的考生随机分配到襄樊四中、五中和襄樊一中、三中。对随机派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6月上旬,在襄樊市教育局网站http://和襄樊教育信息网http://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推荐招生主要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初中阶段各科学习成绩优秀。自愿参加推荐招生,服从市教育局电脑派校。在毕业初中连续就读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一学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初中阶段被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

3.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5.初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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