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右侧的css设计器中点击源的加号,选择在页面中定义
点击选择器的加号,输入#main选中
点击属性,在其中对css样式进行编辑就行
@ 类选择器语法?
1. 标签名选择器 div { color:Red;} 即页面中的各个标签名的css样式 2.类选择器 .divClass {color:Red;} 即定义的每个标签的class 中的css样式 3.ID选择器 #myDiv {color:Red;} 即页面中的标签的id 4.后代选择器(类选择器的后代选择器) .divClass span { color:Red;} 即多个选择器以逗号的格式分隔 命名找到准确的标签 5.群组选择器 div,span,img {color:Red} 即具有相同样式的标签分组显示
@ css3中伪类选择器由什么组成?
w3c规范中伪类有:
active、hover、link、visited 【css1】
所有主流浏览器都支持以上伪类,但是只在对标签上的支持最好。
【css2】的有3个
focus : 如果规定了<!doctype>,将在主流浏览器&ie8+中支持(否则ie不支持)
first-child:必须声明<!doctype>才能够确保在ie中正常支持
lang:如果规定了<!doctype>,将在主流浏览器&ie8+中支持(否则ie不支持)
@ 元素选择器的权值规则是哪些?
1.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 1000 2. 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3.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4.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 CSS 优先级法则: A 选择器都有一个权值,权值越大越优先 B 当权值相等时,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 C 创作者的规则高于浏览者:即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 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样式 D 继承的CSS 样式不如后来指定的CSS 样式 E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 这是规定好的,自然不能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