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
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
1.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
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
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
学态度和敢于创新的无畏精神。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
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的方
面的能力和技巧。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
1. 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一定
的难度和饱满的工作量。
2.选题应尽量与科研、生产和社会实际相结合。理工科的毕业论文(设
计)来自实际任务选题应在80%以上,文科的毕业论文应具有理论和实
际意义。
3.选题的确定应由指导教师初步确定,经院长(或系主任)审查后报
教务处备案,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定时间见附件一: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