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日前,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定远县畜牧兽医局开展了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检测从8月18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历时100天。
按照农业部要求的不低于5%的比例对屠宰生猪采取尿样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快速定性检测。经检测,疑似阳性的样品再送相关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据悉,截至今日,已检测生猪1026头,均为阴性。
我县是生猪养殖和调出大县,“瘦肉精”监管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畜牧兽医局每年为“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从畜牧投入品经营、生猪出栏、生猪屠宰三个环节加强监管:一是加强畜牧投入品(兽药、饲料)经营监督检查,规范投入品经营行为,杜绝违法经营“瘦肉精”的行为;二是对出栏生猪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抽检“瘦肉精”;三是对屠宰生猪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检,并监督屠宰企业进行“瘦肉精”实验室检测。由于措施到位、监管有力,多年来我县“瘦肉精”检测均为阴性,未发生一例“瘦肉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