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优先扶持示范合作社、贫困偏远合作社和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力较多的合作社。
二是积极推广建立“农牧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牧民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三是加强金融支持,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和销售合同抵押等形式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提高科技含量,加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力度。
五是落实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农业用电价标准,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时间:2020-01-16 09:46:26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优先扶持示范合作社、贫困偏远合作社和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力较多的合作社。
二是积极推广建立“农牧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牧民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三是加强金融支持,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和销售合同抵押等形式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提高科技含量,加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力度。
五是落实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农业用电价标准,享受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