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乌苏市农民专业合作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新农计()116号《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积极宣传,指导合作社开展示范社的创建工作,经分地逐级申报、自治区审查、公示。近日,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宏通枸杞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九间楼乡航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头台乡畜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获自治区级示范社称号。
近年来,乌苏市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举措,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规模化发展,立足本地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同时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典型带动作用,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规范合作社经营,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