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有宜丰县、靖安县两个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获得省财政资金奖励,每个县获得奖励资金50万元。同时,我市有14个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获得省财政资金奖励,其中:靖安县8个、宜丰县5个、奉新县1个。每个乡镇综合站获得奖励资金5万元。宜春市共获得奖励资金170万元。
这次省财政奖励资金共1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奖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的20个县市区,每县奖励50万元。500万元用于奖励体系改革完成、条件建设完备、内部管理规范、服务农民到位、推广成效显著的100个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每个综合站奖励5万元。这次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