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桂林临桂大年初二,亲戚拜年趁机盗窃现金和金银首饰,如果你是被盗窃的户主,你会怎么处理?
看了桂林生活网等新闻媒体的报道,大致内容是:
1、大年初二(2月13日)秦某来到亲戚家拜年,无意中发现亲戚家二楼的卧室没有锁门,爱贪小便宜的秦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她在房里搜寻了一番,不一会儿就有了“战果”。
2、秦某顺手牵羊拿走了3000元现金和一个装有贵重首饰的盒子后,秦某暗自窃喜,她将首饰藏在亲戚家的隐蔽角落,现金就藏在高跟鞋底。
3、秦某“完美”的安排好这一切后,回到客厅继续与亲戚聊家常。晚饭后,亲戚发现自己的现金和首饰被盗,便立即报警。
4、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调查,逐个询问在场人员。在民警的询问下,秦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盗窃的经过,并把藏匿的赃物如数交出来。
5、目前,秦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子律师评析:
1、在过年风俗中,大年初一家人包括兄弟姐妹(未出嫁)一家人其乐融融,互相道贺新年。大年初二,出嫁的闺女带着女婿和他们的小孩回娘家拜年,加上大年初二是迎财神的日子,所以大年初二精心准备的大餐,不亚于除夕那顿大餐。
2、迎财神的日子,家里失窃,主人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