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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媒体运营简历 新媒体营销简历

时间:2024-06-19 15: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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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媒体运营简历 新媒体营销简历

千年文脉,书香致远。惟楚有材,于斯为盛。11月12日,首届岳麓书会媒体见面会在长沙举行,在湖南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传媒董事长彭玻的答记者问中,拥抱阅读,读懂时代。#首届岳麓书会##相约岳麓书会#

32岁的柳芳在长沙从事自媒体工作,因为隐瞒之前婚史,受尽了婆婆辱骂,丈夫郭俊夹在婆媳矛盾中间,一年300天不说话。

4年前,28岁的柳芳被大4岁的郭俊追求,那时的郭俊高大帅气,柳芳很快堕入爱河,没成想结婚后丈夫态度来了个180度转弯,根据柳芳猜测,丈夫态度转变和婆婆田莉有关。

为此,柳芳特意找来电台情感调解员协调矛盾,田莉一见到调解员就抱怨,儿媳脾气大,经常欺负儿子,还对儿子动手,作为长辈的她难以接受。

这次婆媳矛盾,起因也是郭俊指责妻子带不好孩子,柳芳内心委屈到极点,甩了丈夫一巴掌,公婆转而将矛头对准了她,指责她人品不好所致。

为什么一些日常琐事被公婆上升到人品?原来柳芳有过一段婚姻,娘家人没有告诉婆家人。

两年前,公公郭田光为了给孙子办出生证,无意中翻到了儿媳的离婚判决书,才知道了儿媳这段“不光彩”的历史,此后公婆就对此事耿耿于怀。

柳芳表示,自己婚前早就将此事告诉了丈夫,是丈夫让她隐瞒的,现在公婆把矛头都对准自己,丈夫却当了甩手掌柜。

公婆发现这件事后,带着婆家人到娘家大闹,唆使郭俊和柳芳离婚,这件事又让柳芳难以释怀,婆媳关系再也回不去了。

公婆搬来和儿子儿媳同住后,双方矛盾愈发频繁,婆婆田莉对柳芳各种鸡蛋里挑骨头,柳芳明明很干净,婆婆也愣说她不讲卫生,而郭俊在此期间对婆媳矛盾置之不理,导致柳芳过不下去了。

如今公婆逼迫柳芳离婚,柳芳虽然仍对丈夫有感情,但也受不了这种家庭氛围,然而郭俊不同意,那么又为何对妻子冷漠呢?

调解员找到郭俊了解情况,郭俊承认自己脾气好性子慢,他说自己多次和妻子讲道理但妻子听不进去,冷处理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成想他的冷处理不但没有化解矛盾,反而让婆媳间每天都充斥在骂声中。

为何郭俊让父母搬来和自己同住呢?因为自己和妻子都要上班,而他需要父母照看孩子,如果父母能来,好借机修补和柳芳的关系,郭俊的算盘打得很好,可现实往往是事与愿违。

郭俊也想调和婆媳关系,但母亲从不听他的话,反而认为儿子应该听自己的话,妻子也不听他的话,导致他夹在婆媳中间总是插不上嘴,干脆闭嘴不说了。

按郭俊的意思是,希望柳芳对自己父母让一步,不要针锋相对吵架,这样在心平气和的前提下也好沟通,好有希望让父母接纳她,但以柳芳的脾气,想忍让婆婆的挤兑是很难的。

后来柳芳总是把离婚挂在嘴边,这让并不想离婚的郭俊心灰意冷,干脆也开启了冷战模式,反而母亲田莉支持儿媳快点离婚,让他很郁闷。

调解员找到问题所在,直接问田莉,你儿媳隐瞒婚史这道坎,你能不能过得去?

田莉说,这道坎我早就放下了,如果过不去,我能来长沙帮她带孩子吗?显然,田莉现在更多是接受不了儿媳不肯屈服的性格。

至于柳芳,则是接受不了丈夫不帮自己说话的态度。

调解现场有一点表现得很明显,就不管郭俊说什么,田莉和柳芳都听不进去,而是屡次打断他的话,这也是郭俊选择闭嘴的原因吧?

现在柳芳已经无法忍受来自婆婆的重压,打算离婚,但郭俊对她有感情,说什么都不同意,他见到柳芳如今决绝的态度,十分气愤,他觉得妻子根本就不爱自己。

因为柳芳曾经说过他不重要,没有她亲戚重要的话,这深深地刺痛了郭俊的内心,而且结婚四年来,妻子从不听自己劝,并没有尊重过他,或许这也是他对妻子冷战的一个原因。

调解员只能找来心理咨询师劝告双方,让人意外的是先听进劝的是田莉,她表态不会再插手儿子儿媳的事,他们的事自己处理。

反而是柳芳拗不过弯来,她仍然坚持离婚的态度,可既然她决心离婚,为何又不去起诉呢?

因为她也只是嘴上说说,心里仍然没有放下郭俊,如果不是为了郭俊,她早就放弃这段婚姻了。

调解员让郭俊主动拉妻子的手,郭俊扭扭捏捏不肯拉,调解员强行将他们的手拉在一起,那一刻柳芳哭了,这婚又离不成了。

婆媳矛盾的根源在于儿媳柳芳婚史问题上,隐瞒者明明是郭俊,但婆婆把气都撒到了儿媳身上,郭俊才是第一责任人。

矛盾引爆后,婆媳俩又都不肯让步,处处针锋相对,但凡有一人能够拿出好好沟通的态度,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

最需要改变的是郭俊,他的隐瞒造成了家庭矛盾,但还不善于协调婆媳关系,所以说郭俊要想维持这段婚姻,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别出了事就当没事人。

任何无法解决的婆媳矛盾,背后都有一个不称职的男人。

很多婆媳矛盾,并没有原则性的矛盾,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琐碎事,吵的是一口气,争执的是面子,但失去的可能是亲情。

既然夫妻双方感情还在,那就借助这次调解,彼此反思一下,好好过日子才是正道。

只有和公婆分开住,夫妻才能留出重归于好的机会,公婆也能留出更多空间,不是吗?

敬请关注实话作者@妖明岳

#情感点评大赏##我要上头条##情感事务所#

湖南长沙,青春靓丽的康女士被一男子这样的话语撩动了心弦,相处一段时间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但不久之后便发现男子处于已婚状态,便主动找到记者,决心将男子曝光,防止更多女孩子被骗。(来源:帮女郎一帮到底)

据康女士陈述,她是在某婚恋网站看到的该男子,昵称是“DADA”,28岁,年收入100万以上。两人添加微信后,康女士发现该男子朋友圈有老婆孩子,便告诫男子不要出轨,直接删了该男子。

但男子有点锲而不舍,继续添加康女士为好友,并向她发来了离婚证的照片,朋友圈也标榜自己离异单身的状态。在之后的聊天中,男子夸康女士漂亮、身材好,是个男人看到她都心动。

耐不住男子的软磨硬泡,两人确立了关系,但康女士还是疑心男子有家庭。于是,她在某日男子到家之后给他打去语音电话,发现男子拒接。康女士便托朋友探探男子的底细,得知男子已婚的事实。

康女士觉得自己被骗,马上提出分手并准备曝光该男子。但在采访期间,男子给康女士打电话,希望跟她当面道歉,还说曝光自己对康女士不好。康女士觉得男子说得有道理,没有进一步曝光男子信息。

幸好康女士及时识破该男子的真面目,从中抽身出来。虽然康女士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意思,但她连向媒体披露都使用化名,足见对自身安全的保护意识。所以,她最后选择没有进一步爆料也无可厚非!

在这件事情中,如果康女士实在想爆料,需要提前固定证据,防止该男子以康女士侵犯其名誉权起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icon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所以,在选择曝光之前,康女士可以选择固定自己掌握的该男子曾承诺自己离异的事实、后来是如何得知其已婚的事实以及之后向该男子求证其已婚的事实。固定完这些证据后,基于大众的认知,该男子的行为就是违背善良风俗的,应该予以谴责。

之所以建议康女士提起固定这些证据,主要还是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规则。该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只有这样,我们在选择维权的时候,才能避免自损八百的局面出现。当然,至于该男子出轨的事实是不是能够让他妻子享有离婚的权利,这就得看其妻子如何固定证据了。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相较于之前《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民法典》将第(五)项的概括规定涵盖进来,给被出轨一方提出离婚的事由。

但我们需要明确出轨并不是没有出轨一方法定的离婚理由,出轨需要达到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所以,没有出轨一方还是需要多多固定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

本案也提醒我们,网络交友须谨慎,对待他人的甜言蜜语要三思。发现问题及时核实,证实问题及时抽身,免得事后追悔莫及!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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