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了
中医诊所开办条件
开办全科诊所的条件
一、人员要求
(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三)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人数需符合诊疗服务需求。
(四)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设备要求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诊察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等。
(二)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相关设备。
三、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具有完善的技术操作规范
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要有信息化系统
建立信息系统,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与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中医诊所开办条件
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
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