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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务员面试复审 宁波公务员进面试分数

时间:2020-02-14 05: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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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务员面试复审 宁波公务员进面试分数

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宁波市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复审结束,重复一下企业管理常识:管理基础越好,越注重引入或自创新的管理模式的企业,规模就越大,效益也越好,也就是管理与做强做大成正比。

​企业发展无论什么规模一定要重视管理,在管理上要投入,无非这几个途径:

​1.老板带领团队亲自管;

​2.请职业经理人管;

​3.老板和团队外出学习回来管;

​4.请咨询公司协助。

​可多管齐下,也可以单独进行,依企业实际决定。

浙江省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铁宏接受审查调查

据“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消息,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铁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宁海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付铁宏简历

付铁宏,男,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1978年6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7年9月至5月 部队服役;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浙江宁波。蔡先生在网购平台上买了一包成人护理垫,下单时,他选择的是60*90厘米规格的商品,可是在收到货后,却发现尺码不对,找到商家客服询问,对方表示发错了,可是蔡先生重新看了眼订单和商品包装,他认为这和发错一点关系都没有。

1月份,家里老人在医院急救,医生告知需要护理垫,蔡先生付了38块多,在网上购买了一包,2天后收到快递,拿到医院后却被护士告知太小了。明明自己是按照医生说的60*90厘米购买的,为什么会小了呢?

蔡先生量了一下,发现所购买的护理垫,实际是60*60厘米左右,于是他找到网店客服询问,客服解释是发错了。蔡先生也没多想,就想着让对方再发来一包算了,可对方又提出,必须要把商品退回,他们在收到退回的商品后,才能重新发货。这让蔡先生有些不满。

原本就比较着急使用,结果对方发来的货不对不说,处理方式更是让蔡先生更加不满。他决定和商家好好较个真。

1.商家是否是真的发错货了?

正常来讲,网购时商家发错订单,是有小概率存在的。不过蔡先生发现,商家发来的护理垫,包装上面就写着60*90厘米。而且购买页面上只有两种规格,另一种是80*120厘米的规格。

也就是说,在网店售卖的商品中,并没有60*60厘米的规格商品,而且在商品实际包装中写着60*90厘米,一个长方形,一个正方形。基本可以说明,并不是发错货了,而是商品本身的规格质量有问题,发错了更像是借口。

2.网购商品“货不对板”该怎么办?

在这件事上,店家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对自己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有法定审查和告知义务,但被告未尽职审查,在商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且未告知商品的真实质量情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欺诈销售。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蔡先生可以起诉商家,要求商家500元的赔偿。

目前,蔡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媒体,平台方面给出的回复,是仅支持退货退款,而商家并没有做出回复。

对于这件事,我是支持蔡先生较真到底的,只有越来越多这种较真的人出现,才能督促卖家注重商品质量,不然只是退货,这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也起不到一个警示作用。

一张照片引起的追诉

宁波鄞州:深挖细查依法追诉漏罪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蓝恒通讯员胡婷婷汪俏蓉)通过案卷中一张民警手部流血的照片,办案检察官深挖细查,依法追诉了犯罪嫌疑人的漏罪。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袭警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2月,侦查机关将一起协助组织卖淫案移送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了一张民警手部流血的照片。“民警为何受伤?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仔细翻阅案卷,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向办案民警了解情况。

原来,为逃避追查,王某将卖淫窝点设置得十分隐蔽。11月17日凌晨,警方发现该卖淫窝点线索后,着便衣提前蹲守在窝点附近,准备在王某带着嫖客前来开门时实施抓捕。谁知,王某似有所察觉,站在门口,既不开门,也不离开。

为防止王某通风报信,民警当机立断上前按住王某的手,试图控制他,并表明了自己的警察身份。没想到,听到来人是警察后,王某反抗得更加激烈,同时大声叫喊给屋内人员通风报信,并趁民警用手捂他的嘴巴之际,咬伤了民警的手指。最终,警方将王某制服,并进入屋内实施抓捕。

综合证人证言、归案经过、手指咬伤照片等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为抗拒抓捕,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其行为涉嫌袭警罪,遂依法追诉王某袭警罪的漏罪,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袭警罪将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宁波头条#致头条君与小编!

今天上午笔者采访了鄞州区塘溪镇应急消防管理所。在熊小波所长的陪同下,从一楼至三楼观看了消防车,消防接警系统。消防队员寝窒,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整体布局。整齐壮严的面貌大有军人军纪的风度。

笔者随后写了采访塘溪应急消防管理所的报道。

很快通过头条二道的审核关就发布了。

为什么又被限展限转关卡着。对此笔者进行三次改写标题,次次很快通过审核连续发布。但是始终受到限展限转卡着。

这样一则弘扬正能量的新闻采访报道受卡限着有点不妥吧。

笔者随之上微博发布,却可顺利转发到微信。

就此向客服中心小编寻求邦求,依然沒有取消限展限转。请问头条君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浙江宁波,一女子花35.46元买了一份炒饭,万万没想到,吃到一半时,女子从炒饭中发现一个发黄的指甲盖。更可气的是,当女子将事情反馈给商家,商家竟然拒绝回复赔偿的事宜。气愤之下,女子将此事投诉到12315。

事发当天临近中午,女子李某就在某外卖平台点了一份炒饭的外卖。付了35.46元之后,李某就安心地等待外卖的到来。接到派送员的电话后,李某顺利将炒饭提了回来。而后,李某就开始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李某用勺子扒拉出一个异物,辨认之后,确定是一个发黄的指甲盖。李某一阵干呕,再也不敢看这盒炒饭。平复心情之后,李某联系到商家客服,当客服让李某申请退款后,李某立即提出赔偿。

可当她提出赔偿后,客服再也没有回复。等不及的李某给商家打去了电话,但商家却开始踢皮球,让她跟客服联系。无奈之下,李某找到外卖平台,平台给李某返还了40.46元。

只获赔5元的李某非常不服气,立即将商家投诉给了12345。针对此事,商家称已做退款处理,李某也给自己打了差评,自己也不知道指甲盖来自于哪里。

【@蜗牛说法】

在这件事情中,商家的行为如何评价?是否应该向李某承担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评价其行为之前应该先确定事实,由于商家否认指甲盖来自于店内,压力就来到了李某这边,李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指甲盖来自于店内。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为证明前述事实,李某可以提供购买炒饭的订单、发现指甲盖后的照片、商家客服对李某的答复以及后续当地市监局对商家的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如果这些证据材料将指甲盖来源于店内的事实证明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那李某便可以向商家主张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根据前述规定,指甲盖作为异物存在于炒饭之中,足以说明炒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既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李某不仅可以依据商家违约将双方建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还有权让商家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毕竟这盒炒饭才35.46元,10倍价款不足1000元,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该按照1000元的标准赔付。

看到这里,可能有网友困惑,李某万一无法证明自己因为食用这盒炒饭产生了人身损害,也能向商家主张前述惩罚性赔偿责任?

是可以的。我国《食品安全司法解释》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然,如果李某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将指甲盖来源于商家证明到前述高度盖然性标准,或者商家提供了为李某制作这份炒饭时的录音录像,证明炒饭完全是干净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那李某便不能向商家主张前述法律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感谢关注@蜗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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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创作挑战赛##生机大会##宁波头条#

凤凰古城,你的风采是否浪漫依然?

昨天发了一篇微头条,竟然出了图和文张冠李戴的重大纰漏,看到有细心的朋友提醒批评的评论时,已是深夜,改正过来,审核通过,已是次日零时了,真是担心断更忙里错,直把宁波作福州。虽是无心之过,也误导了很多朋友,心下不安,在此深致歉意了。不过这样一错,引起朋友关注,有的提醒除了福州和宁波都有个三江口之外,在黑龙江的同江市也有个三江口,是黑龙江和松花江汇聚之后,再与同江汇合,也叫混同江。赶紧查资料,又知道在杭州、广西等地也还有不少的三江汇聚之地,算是增长了一些见识,以后可作为一个专题来写吧。

引为鉴戒,也赶紧整理以往照片,建好文件夹,时间地点标注清楚,避免以后再出如此洋相。整理之余,把多年前到凤凰古城的照片多挑选分享几张出来,以飨头条好友诸君,算是将功补过吧。

那是一年的初冬季节,先是从长沙到韶山瞻仰,从韶山吃过午饭后,乘坐大巴直奔湘西,晚7时许到达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州府吉首市,用过晚餐后继续赶路,近9时抵达凤凰古城。因为入住的天下凤凰大酒店就在古城里面,所以稍事休息就相约几人沿沱江欣赏古城夜景,直到11时方归酒店休息。

第二天游览路线依次是,陈宝箴博物馆、沈从文故居、东门城楼、杨家祠堂、熊希龄故居,然后乘船观赏沱江两岸风光,搭配是八人一船,加上每只船头都有一名苗族少女导游和船尾的船工,一路游览一路歌,令人心旷神怡。下船后参观万寿宫及黄永玉画展,记得当时脑子里还有“是黄永玉成就了凤凰古城,还是凤凰古城成就了黄永玉”的一闪之念。最后是在南华山游览新开发的公园,俯瞰古城全貌。午饭后就乘车返回长沙了。

3月,7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清廉宁波

浙江余姚,许某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看上了一辆二手本田摩托车,市场价8万多,但闲鱼定价4.7万元。卖家承诺车子公里数就三千多,无摔倒,无事故,车况没问题。于是,许某爽快地付清价款,前往卖家处提车。

许某看上的这辆本田摩托车比市场价便宜将近一半,再三确认车况是否有问题。卖家回复车子只有一次原地倒过,但还正好倒在防摔球上。许某这下放了心,提车后就骑上跑了好几圈。结果提车当天,许某就发现摩托车左侧转向灯很晃,无法固定。

之后车子问题越来越多,许某逐渐起了疑心,找人查询车辆的事故信息,终于发现这辆摩托车于3月10日在南京发生过事故,与路灯杆相撞,造辆损坏,且驾驶员受伤。当时经保险公司审核,定损金额为69800元。

定损金额都好赶上一辆新车了,这明显是发生重大事故。许某心里一下子凉了半截,把卖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车款4.7万元,并承担欺诈消费者的三倍赔偿责任14.1万元。

法庭上,卖家称自己并没有欺诈的故意,只是怠于检验车辆状况,最多也只是具有过失。而且许某买的这辆摩托车市场价8万左右,现在只卖4.7万,有点瑕疵也正常。

法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销售三倍赔偿,经营者构成欺诈需有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客观上需存在欺诈事实。

首先,卖家作为专业机动车销售的经营者,在出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时,应当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在出售前对车辆有无发生事故进行必要的查验,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

本案中,许某数次询问车辆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车况如何。但卖家一再承诺无事故,车况没问题。卖家在怠于检验车况的情况下作出没有依据的承诺,显然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具有隐瞒真实车况的侥幸心理。

其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卖家的一再承诺使许某确信卖家已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致使许某陷入错误认识。

再次,案涉摩托车发生事故的定损金额近7万元,甚至与摩托车的市场价相当,摩托车所受损伤绝非卖家轻描淡写所谓的瑕疵。

因此,卖家隐瞒真实车况向许某推销摩托车,使许某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购买选择,构成欺诈销售。

最终,法院判决,卖家退还许某购车款4.7万元,支付三倍赔偿金14.1万元,许某向卖家返还案涉摩托车。

很多人都会有疑问,法律规定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才会被判决承担三倍赔偿责任,但是,故意是主观上的心理状态,怎么证明呢?本案就给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故意确实是主观的,但是可以通过客观的事实来证明。如果经营者的种种行为无不揭示其就是在欺诈消费者,哪怕经营者再怎么否认,也不会得到支持。

案件来源: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02民终6137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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