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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款用对方的银行卡 房贷可以用老婆的银行卡还吗

时间:2022-01-19 1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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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款用对方的银行卡 房贷可以用老婆的银行卡还吗

#婚恋手册#

避雷!!!如果婚前男方有贷款房,婚后你们共同还贷款,哪怕你不要求加名,法律上这个房子你也是有份额的。

但是有一个事情一定要注意,还贷款,要让你老公或者是你这边转到还款卡里去还。鸡贼男的套路是什么呢,婚前不加你名字,婚后把房贷转给他爸妈,让他爸妈还到贷款账户里。这一顿操作下来,这个房子就和你没关系了。注意!!

上周,把家里的房子全权委托给中介了,房子由中介负责租赁和管理。每年中介收38天的租金做管理费,按月给我们支付房租。在和中介签合同前,老公一句话把我给感动了。

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以前出租房子,写的是老公的银行卡账户,每月直接将钱打到他的卡里,这笔钱用于还另一套房子的房贷。

老公驻外省工作,这次出租,中介直接联系了他。到签合同环节,老公打电话给我,和我说:你现在是自由职业状态,收入不稳定,把租赁合同里的账号换成你的银行卡,让中介直接打给你吧。

之前朝九晚五上班的时候挣得多,同时注意理财,所以手里小有积蓄。现在虽然自由职业了,整天琢磨如何实现多元化收入,但并没有惦记家里哪些钱是自己的,哪些钱是老公的。这次租房子也压根儿没关心钱会到谁那里,老公主动和我提了这件事,还是让我挺感动的。

我是@Vicky爱阅读爱生活

结婚多年,在钱这件事上我们彼此独立又互相支持。各自打理各自的钱,平时相互交流攒钱方法、理财心得与感悟。遇到家庭大事,如买房会把钱拿出来一起想办法。平时家庭聚餐以及出去玩这些小事,不计较,谁方便付,谁就付。

遇上双方家里有家人或者亲戚生病、婚丧嫁娶、孩子上学这些大事,给多少钱以对方意见为准,但给钱之前会事先互相聊一下。

结婚多年,没有因为钱的事闹过别扭。想来一直和两个人彼此独立又互相支持有很大关系,这也是我一直想要的《致橡树》中描绘的爱情: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分享了我对家里钱的看法,不知您家的钱是怎么管的呢?欢迎分享哦。

#婚后经济各自独立,靠谱吗#

#情感点评大赏#

民法典

婚前房子如何不被分割

1在结婚前将贷款述清婚前将房贷全部还清之后,那么该房子将完全属于婚前,配偶在婚后便对房子不再享有权利。

2未能在结婚前提前还清贷款的最

好在婚后将还贷款的卡实行专卡专用,避免与婚内的财产发生混同严格区分婚前与婚后的财产。

3、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书约定

这部分婚前买的房产在婚后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仍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明确区分好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协议。

婚后还贷肯定属于共同还贷的,但房产增值部分女方一般拿不到的,男方多数是白眼狼。确实,女方婚前也贷款买房,各还各的,婚后生活费AA。现在的世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法律咨询#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误以为婚后以自己的工资偿还了贷款就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因为用于还贷的收入属于婚后的工资收入,本身它的性质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是用于偿还了房屋贷款,还是用作其他的用途,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老公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他故意用他的公积金还房贷的,现在要离婚了,他说这套房子和我没关系,是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真的,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婚后用公积金还贷款其实就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啊,你依然是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货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要求平均分割的。#奇妙知识季# #婚姻与家庭# #吕丹婚姻律师#

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给女方买了一套房子,由女方自己使用婚后收入偿还贷款。房子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况房子属于谁?离婚时要分割吗?

【南京离婚律师】

案例中的情况,虽然整个购房中的首付、贷款、产权登记等都是由女方完成,但是如果女方是使用婚后收入或者公积金还贷,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大。

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子女名下,房子归子女个人所有。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是,婚后父母全款出资的情况下,房子才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案例中,女方父母仅有首付出资,贷款是女方偿还,这种情况下,父母的首付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赠与协议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

所以购房资金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也很可能会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分割时会考虑女方家庭出资较多,给与多分。或者把父母首付部分算作女方个人出资,其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认为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虽然像你说的婚后一起还贷款是双方的财产,但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你们做公婆对未来儿媳的一种好的表态!

另外婚房是首付还是全款这个可以根据家里的经济条件来规划!

,周女士和丈夫结婚,在山东聊城买了一套房,面积120㎡,总价70万元。首付,男方出了19万,装修,女方出了15万,两人共同贷款50万。,两人生了女儿。,夫妻不和,想要离婚,却因为房子的财产分割闹僵了。

直到3月,离婚证才办下来。这时,周女士才知道自己有多吃亏。婚后,贷款是每个月从男方的银行卡里扣除,日常生活开销由周女士来承担,两个人收入相差不到500元,基本都是月光。

大体看来,周女士占个40%也算合理。但男方不同意,法院也认为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并且判决周女士婚前出的15万装修费,按市场价折旧12万元赔付。至于,日常生活开销,法院认为没有证据,不做判决。

结婚6年,除去相同的开销。男方如今得到110万房子,周女士只落得12万的装修折旧费。

下面再看看王女士婚前买房的经历。

6月,王女士刚刚大学毕业,工资4000元一个月,在济南工作。她决定在单位附近某小区买一套二手房,当场就定了一套65平米的一室一厅,总价60万。

靠着父母,凑齐了首付18万,交完各项费用,她手里只剩不到2000元。,这套房子已经涨到了130万,还贷也压力很小,因为她工资已经8000元了。

今年2月,她和男朋友订婚了。男朋友是济南本地人,父母非常欣赏王女士的独立自强,年纪轻轻就在济南买了自己的房子。两人预计今年5月结婚,并决定一起购置140㎡的三室两厅。

那套65平米的小户型,是王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她婚后在婆家,想必会底气十足。

我是@兰友讲述,看到周女士的遭遇,其实我一点也不吃惊。这几年,都是流行这种模式,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装修,最后共同还贷,男方负责往房贷卡里打钱,女方负责日常开销。

平常没事倒也无所谓,都是一家人。可一旦涉及到离婚,女方必定吃亏。所以,现在不少女士都婚前买了自己的房子。

《女性置业报告》显示,超8成未婚女性打算购买自住房产。

我们结婚,自然都是奔着幸福美好去的,可是事情总有意外,一旦碰上,损失很惨重。这些年,中国各地房价一直在上涨,买房就是对自己非常好的投资,能给自己非常大的安全感,我们有必要在法律上掌握住自己的经济主动权。

兰友给打算婚前买房的女性朋友们4个具体建议:

1、如果父母有一些存款,自己工作也还稳定,果断买房。哪怕小一点,早买就是赚到。买房就相当于提前存钱,不要犹豫。买来自己住,可以在大城市省下一大笔房租钱。

2、女性婚前买房首选安全的小区,不要买在太偏远的地方,宁愿选一个小一些、老一些的,一定要考虑交通成本。

3、不需要考虑学区,现在考虑还早,而且这些政策一直在变,还是选性价比最高的房子。

4、买二手房一定要找靠谱的中介,如果是买期房,记得积累好足够的积分,每个城市不同,需要提前做好功课。

#女人婚前要买房吗##情感点评大赏#

请教一个问题,我和对象登记结婚了,但是我们这个房子是对象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现在结婚登记后也一直在还贷款,那我想问一下婚后还的这个还贷有我一半吗 ?

【南京离婚律师】

按照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及对应增值在离婚时要补偿一半给对方。

要注意的是,女方能得到还贷及对应增值的一半的补偿,前提是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如果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使用的是其他财产,比如男方的父母替男方还贷,这时女方就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还要注意的是,婚后夫妻任何一方个人的收入和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问题中女方能不能得到补偿,关键在于用什么钱还房贷。

有女孩子说:

我可以接受婚房不写我名字,

但必须是婆家全款购买。

作为婚前财产,

如果是贷款购买,

凭什么一起省吃俭用还贷款。

现实中,

大部分男方,

婚前贷款买房,

都不愿意加女方名字,

婚后却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款。

既然是小两口一起还贷款,

房子就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

婚姻中不能夹杂太多算计,

如果还没结婚就算计着离婚,

那就没有结婚的必要了。

#分享你的今日感悟#

#夏日生活打卡季#

离婚律师咨询:婚前男方买房,房子在男方名下,婚后还贷的,离婚房子怎么分?#离婚#

首先看夫妻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依法判决房子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北京离婚律师#

婚前购买的房屋,购房资金和还贷资金均由男方母亲支付,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黄某(男)和楼某(女)于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2月××日生育一女。8月31日,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楼某发现黄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黄某名下拥有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路××花园××房,该房由黄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应予以分割处理,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黄某向楼某支付房屋补偿款30万元。

但黄某辩称,涉案房屋购房资金全部系黄某母亲张某的积蓄,与黄某、楼某均无关。涉案房屋于双方婚前购买,首付由张某支付,后续按揭贷款亦是每月由张某转账或直接存入黄某名下还贷账户中。当时因黄某母亲名下已有其他房产,为了能享受购买优惠不得已用黄某名义购买,但没有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给黄某。黄某与楼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楼某曾去过该房屋,清楚了解房屋的性质,不存在黄某故意隐瞒。因此,黄某不同意楼某的诉讼请求。

黄某与楼某双方因感情不和于8月31日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无共同财产分配等等。

7月31日,黄某向重庆**有限公司以总价595000元购买该房产,首付305000元,余款290000元按揭贷款。自××××年××月××日开始还贷,每月还贷款由黄某母亲张某银行柜面存现金、银行转账,黄某就此提供了张某在中国工商银行柜面存现金的部分存款凭证,邓某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告确认没有支付过贷款且就上述被告的举证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双方对房屋价值意见不一,法院依法委托某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该司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屋在价值时点8月31日市场评估价值为13213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系被告黄某婚前购买,属于黄某婚前个人财产,关于是否存在婚后共同还贷问题,原告楼某确认婚后没有支付过涉案房屋的贷款,而根据被告提供其名下还贷账户的交易明细,每月贷款均是以现金存款或是转账款项支付,而被告主张上述款项均来源于其母亲张某的积蓄,就此提供了银行交易明细、张某在银行柜面现金存款的凭证、银行转账的交易明细,虽未能提供全部的现金存款凭证,但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据链闭合足以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原告亦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因此,原告楼某的相关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接纳,并驳回了原告楼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样买房容易一无所有!】

男方婚前个人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要离婚,那么女方只能分得共同还贷中的一半,以及房屋增值的相关部分。

如果这个房贷还是男方父母帮他还的,或者男方想办法把钱给他的父母让他父母代还,那么这个房子跟女方就更没什么关系了。#头条# #法律小讲堂#

妻子想请保 姆给自己带娃,要求费用必 须由公婆来出,甚至还在孩子百天宴上,逼着公婆拿钱,老公看不惯,怒扇一记耳头,表明自己的立场。

胡先生出生在农村一个普通家庭。经人介绍与龙女士相识,两人交往一年多后,觉得彼此都不错,于是胡先生就向女方家里提了亲。

结婚时,龙女士提出要10万彩礼,没想到胡先生却各种为难。那时刚毕业不久,才买了一辆车,婚前,父母为了给他买房东拼西凑了10万给他当首 付。

装修时,因为父母帮弟弟开店,也借了不少钱,就给了他5万。所以,他不想再给父母增添负担,胡先生决定自己想办法。

最后,彩礼钱解决了,婚礼也顺利办了,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可婚后龙女士还是跟他吵了一架。

龙女士说:“婚房装修时,她觉得这个钱应由男方出,可老公却不想让父母出钱。后来他骗自己的父亲说已经解决,他已经找同学借了,可后来才知道是在银 行贷的款。

胡先生解释,那时妻子说彩礼和装修也让父母出钱,他不赞成。然而这在龙女士看来,很难理解老公的“孝心”。

那些跟她在大城市长大的同学朋友,都是父母在管,自己的父母也不例外。虽然老公出了彩礼,但自己家也拿出了诚意。

因为父母就自己一个女儿,也希望她风风光光嫁出去,于是就在她们婚房旁边买了一套房,给她做陪嫁。

岳父母陪嫁一套房,做女婿的理应感激,可龙女士却发现老公不仅高兴不起来,反而平添了许多烦恼。

原来这套陪嫁房岳父母没和他商量,就写了龙女士的名字。对此,胡先生表示,没自己的名字也能理解。

而龙女士的说法却是:为了公公婆婆着想。因为房子是婚前买的,房贷也都是父母在还。

婚后,龙女士停薪留职,在家怀孩子,怀孕期间就搬回了娘家,那段时间所有的费用,包括产检、生孩子都是娘家出的。

胡先生说:“妻子怀孕那会没什么收入,他一人上班,家里1个车贷,2个房贷,一个三千多,一个四千多,压力确实很大,岳父母也帮了很多。

但自己除去周一至周五上班外,一下班都会到丈母娘家带孩子。而且每个月工资发下来后都会给妻子,自己就剩一千多块钱。

前不久,他问妻子孩子一个月用多少钱?因为自己心里一直有个疑惑,工资一直涨,压力还是那么大。

龙女士说:“老公给的都是整数,10万、20万的,但我们背后的付出,远远超过这些。”胡先生说,妻子怀孕后,两人经常为日常开支、还月供吵嘴。

而偏偏这时龙女士又提出给孩子请保姆,且这个保姆费得由公婆出。她认为之前公婆付出得少,此时理应站出来。

可公婆不想出这个钱还找各种理由:说儿媳没上班,可以在家里照顾,为什么要请人?又说这个月店里关门,没啥收入。

有一次,她连着给公公打了3次电话,结果也是不了了之。龙女士表示,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这样跟人要过钱。

年后,两人回老家办婚礼,二来老家要给孩子办百天宴,没想到老公却让她少要点,龙女士不听,还把自己在城里如何办婚礼、给孩子办百天都讲了一遍。

宴席结束,上楼后胡先生直接给了妻子一巴掌。对此,胡先生没有否认,因为妻子一直觉得自己娘家帮衬了很多,公婆就该出这个钱。

他表示,当初妻子提出彩礼要求自己可以接受,但现在有了孩子,还要让父母拿保姆费,他不赞同。

并且妻子三番五次向父母要钱,甚至还当着众亲戚的面逼着父母出钱,自己看不惯,忍不住才动了手。但龙女士并没因此做出让步,反而更想让公婆出这个保姆费。

为了不影响夫妻关系,龙女士决定让母亲出面和婆婆商量,结果两人一碰面事情更无法挽回了。

原来7月份婆婆过来后,和亲家母商量孩子以后的照顾问题,亲家母说自己身体不好,做过手 术,力不从心。

而婆婆觉得自己有生意,脱不开身,结果只好请家政和亲家母一起带,婆婆每月出5000。孩子问题解决了,夫妻问题却出来了。

胡先生认为,岳母不该让自己的母亲拿钱,一个月5000保姆费自己也付得起,当初他结婚父母已借了不少钱。

所以,胡先生让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带孩子,因为她每月工资也不多,上不上班区别不大。

可龙女士不同意,她说自己在国企单位上班,虽然工资低点,但从长远考虑还是有好处的。同时她觉得自己一旦辞职,将来在家里就会失去发言权,所以不甘心牺牲自己来成全老公。#头条创作挑战赛#

@6月雪讲故事 看出来了,这龙女士满脑子装的都是钱,跟家庭成长环境也分不开。一个来自大城市,一个来自农村,两人家庭的差异、观念的不同,让彼此难以找到平衡点,谁也不肯让谁。

小伙人不错,懂事又孝顺,想着家里条件有限,宁愿自己借钱也不愿给父母增加负担。而妻子丝毫不顾老公脸面和感受,一再向公婆要钱,让人无语。

但愿龙女士能认识到自身问题,公婆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如果婆婆条件允许,适当出些钱也未尝不可,但要有个度,不要总觉得别人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的。

再者,夫妻之间,多为对方考虑,少些自我,感情才能走得长远。因为好的感情,是以心换心的良性互动,而不是自私自利。

近日,南京一对情侣在婚前买房时,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男的说回家和家里人商量一下,结果第二天偷着去把房子给定了下来,写的还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女孩知道后,在售楼部嚎嚎大哭,而女方姐姐居然还对男方破口大骂。结果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人说这男方家不厚道,既然答应女方,回家商量加名字的事情,不管商量的结果怎么样至少要告诉对方,让对方心里有个底。觉得这是好事,这种男人不值得嫁!男方想不付出找老婆,女孩那么傻么?买套西服还要几仟!以后还房贷是不是不需要女儿一起还了?以后还要生孩子,照养孩子,对家庭的付出肯定要比男方多,女方就是想自己在未来的婚姻中加一个保险。

还有人说这女方没有自知之明,要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或者全款买的房子,那么这房子是人家的财产,你这还没结婚凭什么要加你名字呢?现在花花世界,女方变心的也大有一把?你这婚还没有结就想着房子要写名字,就是为以后离婚分财产啊

那么假如结婚前买的房子,后面真的过不下去了。那在法律上财产怎么分配呢?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1、婚前的房地产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2、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3、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综上可知,在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都是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可以适当的照顾女方。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对过错方适当的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我觉得既然选择可对方就应该多为对方考虑考虑,找到一方结婚共渡一生,实属不易。不要让爱情变的没有温度。对次,你怎么看呢?

昨天跟老公商量还房贷的事,我是想把手头钱凑一凑,先还个四五十万,我们向银行贷款利率5点多,我们自己的钱也没啥好的渠道,存定期也没多高利息,不划算,我老公就不乐意,说他手里好不容易有点钱了,我又要把它们弄走。我说房子不是你的呀?他说写的你的名啊。我说那是婚后财产好吧。他平时没什么特殊爱好,特别节俭,但是他觉得钱在他卡上他感觉很好。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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