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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银行起诉后能拿到贷款吗 银行贷款被起诉了以后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05-31 2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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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银行起诉后能拿到贷款吗 银行贷款被起诉了以后有什么后果

欠银行378万一分都不还,结果真的太悲惨!这年头想赖账?门都没有!看看老赖们都有什么伎俩赖账?看了真是长见识了。#头条创作挑战赛#

去年李女士用这处房产抵押向银行借了378万贷款作为资金周转。贷款70年,年利率5.65%,每月还4万多,可贷款都发放一年多了,李女士硬是一分没还过,结果被银行告上法庭,双方第一次调解里。

女士承诺月底之前还银行18万,可到期后依旧一分不拿。如今,李女士连本带利欠了400多万,银行被逼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叫了半天,保姆都不肯开门。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好请锁王出手,三下五除二便将门打开。就在这时,一位姓飞的男子打来电话,声称自己是这处房产的承租人,还拿出了一份长达八年的租赁合同。

男子说,他跟房主之前一直是以夫妻居住。但是事实上,我们是共同居住,也有了一个小孩儿,我们俩这个名义上不是夫妻,我们俩是一个承租和出租的关系。

要说这个费某可是大有来头,他嘴上说自己跟李女士只是单纯的租客房东关系,可经过调查后却发现他们俩早已同居多年,而且还生了个孩子,二人虽无夫妻之名,可早有夫妻之实。

当执行人员看到家中还有孩子时,心中难免有些不忍。为了怕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执行人员决定用保姆的电话跟费某进行沟通,而费某也承诺会立马前往法院进行协商。

可执行人员等了又等,也没有等到费某来法院协调。于是,执行人员又一次来到李某家中准备腾房。这次开锁后,执行人员发现房主李女士就在家中,

而面对执行人员的质问,只能配合执行人员进行腾房,不仅当场签下腾房保证书,还给了5万块作为保证金。

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费某说破天,他还是要把欠的钱都还清才行。

如果贷款取得过程本身没有欺诈,用途合法,只是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按合同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机会高。借款人应去银行,表达还钱的诚意,及目前没有偿还能力的现状。摊开自己的财务状况,与银行沟通债务重组。

或者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另外提供担保物,或者承担滞纳金,或者另外筹款立即全额偿还欠款本息、滞纳金、费。应该尽量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减少需承担的额外赔偿责任。

如果协商不成的,很有可能银行会起诉。诉讼过程中,银行还有可能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车辆及其他不动产。影响非常深远。拿到判决后,一次性还款的期限非常短。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银行会强制执行抵押物,比如司法拍卖所抵押的房产。

在这个事中当事人是通过合法途径贷款的,只是后来做生意赔钱了还不起贷款。所以法院只是查房抵押的房产。要是如果取得贷款的过程有虚假成分,或者贷款被挪用,或者用途不合法,则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比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 贷款诈骗罪 。金额1万以上,就是数额巨大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网友评论 给准备做老赖,借钱不还耍赖到底的人一个忠告,不要借银行钱,不要借贷款公司钱,……要借就借个人的,要借就借好说话的,老弱病残的,不还他们拿你也没办法。

小编评论 还玩了一招买卖的租赁合同,可惜问题是,她借的银行的钱,要是借私人的,有可能还真成功了。在此小编建议贷款要量力而行,不要做超出自己范围之外的事情,要不就得不偿失了。

对此你们这么看?欢迎评论#头条创作挑战赛##头条创作挑战赛#

房子断供,被银行起诉,法院查封了,还能转换成抵押贷款吗?

一位南山后海蔚蓝海岸1期的业主条友,她是做服装零售专柜的,由于受到疫情持续影响,店铺没有生意,关闭结业快2年了,一下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房贷月供中断,已经10个月没有还款了……

前天接到银行通知,目前,银行已经进入司法起诉程序,起诉完成,房子将被拍卖处理……她不知道怎么办?随后私信我,说自己房子断供很长时间了,征信有4个7,银行起诉,法院查封了房子,自己不想房子被拍卖,不想去租房住,能否转换成银行抵押贷款?转按成本是否很高?转按后利息是多少?#深圳头条# #深圳资讯# #深圳法拍房# ---------------------------------------------持续关注@深圳楼市探领 --专注深房,房产查封,诉讼,司法拍卖,征信不良,黑名单,专业处理解封,撤诉,盘活转按到银行与房产抵押金融知识,助力深圳家庭资产与财富,增值保值。

“存折在我手中,钱怎么被人取走了?”四川邛崃,男子存折里有8万块钱,不料被人冒名取走,和银行索赔未果后,男子将银行告上法院。

(案件来源: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8年前说起,当年吴某向银行申请8万元贷款,用于进购饲料,但由于资金充足,吴某一直未使用其中的钱。因为不取钱就不产生利息,所以吴某默认自己从未贷过此笔贷款。

事发当天,银行以要求吴某还钱为由联系到吴某。吴某惊呆了,自己从未取过此笔贷款,一定是银行搞错了。

为了一探究竟,吴某立即前往银行调取了该卡的银行流水。让吴某意外的是,钱确实不见了。而且在贷款当天,钱就被人分两次取走了,每次取款金额4万元,取走方式为折取。

吴某反驳道,自己的存折从未遗失,也未取款,更未授权他人去取。因此多次到银行,请求提供当日取款的签字、监控录像等原始凭证。

在吴某看来,只要查清楚,那么事情的真相就水落石出了。但银行以各种理由推延并且态度极其恶劣,协商未果,吴某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

吴某主张,银行在非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让他人将存款非法取走,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及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存款损失8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银行也有自己的说法。

首先,银行有规定,5万元以下取款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只要客户提供存折和正确密码,任何人都可以代签,签字就视为本人取款。

其次,吴某的银行卡密码并不是只有吴某一个人知晓,其妻子也知晓,所以银行有理由怀疑取款人为其妻。

另外,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吴某于8年前向银行贷款,他不可能如其所述,8年后才发现该笔钱被人取走。

看完双方的辩驳,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钱确实不见了,签字也确实不是本人签字。但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首先,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其次,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赔偿吴某8万元损失的义务。

1.《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诉讼时效的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之日起计算。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银行既然主张诉讼时效已过,就得拿出证据,但银行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吴某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的具体时间。

也就是说,证据不足,诉讼时效应当确认为吴某去银行打印流水,自知晓钱被取走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开始计算。

2.吴某在银行处开户办理相关业务,就与银行达成合同关系,那么,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有义务保护客户钱财安全。但在此案中,银行存在明显失职行为。

其一,银行确有规定5万元以下取款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但是在第一笔4万元取款后,取款人在同日又进行了第二笔4万元的取款,那么银行应当对该两笔取款进行合理怀疑、核验并留存取款证据。

其二,即使如银行所述,取款人系吴某之妻,但银行提供的两份取款凭证中,客户签名分别为“叶某代”和“吴某”。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在存折户名和取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核对并登记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但截至案审时,银行仍未能举证证明该存款系吴某本人支取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支取。

最后,在银行无法提供取款人身份证件时,银行取款视频资料就成为该案的唯一补救证据,但是银行表示视频已统一删除,无法提供。

综上所述,银行对吴某损失的发生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败诉,由银行承担吴某的存款损失8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那么,对此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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