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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何查贷款合同编号 怎么查询自己的银行贷款合同编号

时间:2024-03-11 14: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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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何查贷款合同编号 怎么查询自己的银行贷款合同编号

从法院公布的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来看,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在江歌被陈世峰杀害的前因后果和刘鑫与江秋莲产生矛盾直至仇恨的整个过程中,刘暖曦有很大的过错。

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鲁0214民初9592号民 事 判 决 书(二)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江某某,1992年3月25日出生,系江秋莲的独生女儿,生前系日本法政大学留学生,11月3日在日本东京遇害。间,江某某在就读日本语言学校时与刘暖曦相识,二人系同乡,逐渐成为好友。4月,刘暖曦在日本大东文化大学读书期间,与同在该校学习的中国留学生陈世峰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6月,刘暖曦搬入陈世峰租住的公寓一同居住。7月起,刘暖曦与陈世峰多次因琐事发生争执,陈世峰曾在夜间将刘暖曦赶出住所,刘暖曦向江某某求助,江某某让刘暖曦在其租住的公寓内暂住。后刘暖曦与陈世峰和好并回到陈世峰的住所同住。8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刘暖曦与陈世峰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刘暖曦提出分手,陈世峰拒绝并以自杀相威胁,还拿走刘暖曦的手机,意图进行控制。期间刘暖曦再次向江某某求助,江某某同意她到自己的住所同住。自9月2日起,刘暖曦搬进江某某的住所。9月15日、10月12日,陈世峰两次对刘暖曦进行跟踪纠缠并寻求复合,均遭到拒绝。

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某某同住的公寓,上门进行纠缠滋扰。刘暖曦未打开房门,通过微信向已外出的江某某求助。江某某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某某回来帮助解围。当日16时许,江某某返回公寓并将陈世峰劝离,随即江某某返回学校上课,刘暖曦去往餐馆打工。陈世峰在途中继续跟踪刘暖曦,并向刘暖曦发送恐吓信息,称要将刘暖曦的不雅照片和视频发给其父母。刘暖曦到达打工的餐馆后,为摆脱陈世峰的纠缠,求助一名同事充当男友,再次向陈世峰坚决表示拒绝复合,陈世峰愤而离开,随后又向刘暖曦发送多条纠缠信息,并两次声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某某。

11月2日19时许,陈世峰返回住处,随身携带了一把长约9.3厘米的水果刀,准备了用于替换的衣服,并到附近超市购买了一瓶威士忌酒,随后赶到江某某租住的公寓楼内,在二楼与三楼的楼梯转角处饮酒并等候。当日23时许,江某某联系刘暖曦询问陈世峰是否仍在跟踪。刘暖曦回复称,没看见陈世峰,但感觉害怕,要求江某某在附近的地铁站出口等候并陪她一起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时许,二人在地铁站出口汇合并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某某遭遇并发生争执。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某某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刘暖曦向门外喊“把门锁了,你(注:指陈世峰)不要闹了”,随后录音中出现了女性(注:指江某某)的惨叫声,刘暖曦向警方称“姐姐(注:指江某某)倒下了,快点”。第二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刘暖曦向警方称“姐姐危险”。不久警方到达现场处置,后救护车到场将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江某某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某某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双方关系恶化,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

关于江秋莲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本院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认定如下:死亡赔偿金1118100元(青岛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5905元/年×)、丧葬费38164元(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6328元/年÷12个月×6个月)、处理丧事误工费31786元(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6328元/年÷365天×152天)、交通费19437元、住宿费30600元、签证费2192元,共计1240279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当事人亲子关系公证书;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认证书及所附公证书,包含陈世峰供述笔录、刘暖曦等证人的询问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犯罪现场状况、江某某的死因及陈世峰等的行动状况、恐吓案件的犯罪行为情况、刘暖曦与江某某的微信对话记录、陈世峰与刘暖曦的微信对话记录等;江秋莲往返日本的机票订票记录、签证费发票、护照记录、费用支出公证书、翻译费发票、转账记录、公证费发票、委托代理合同及转账记录等,本院予以确认。

【两千多户业主交房,大部分房号却与购房合同上不一致,引业主质疑】#小区交付房号却与合同不符引业主质疑#前几天,莆田市琇屿青城小区刚刚交房,可业主们在办理交房手续的时候却得知,他们当初买房选的楼号、房号跟实际交付的不一致。业主们说,此前小区没有4、14、24、34这几栋楼,第四单元也全部编号为第五单元。现在2号楼变成14号楼,405单元变成404单元,更有业主的房子连楼号和房号都全部进行了变更。记者在开发商公示的信息上看到,小区一共有37幢楼,大部分楼号都进行了变动。对此开发商莆田宏凌万穗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卖房前他们确实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将数字“4”避开,这样的编排也在住建部门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了备案。但房子建成之后,地名办却提出要进行大范围更改,包括商品房、停车位、商铺在内,整个小区需要更改的数字有上万个。而业主们则认为,不仅仅是涉及到数字“4”的业主,实际上整个小区2600多户房号,大部分都被改变了,他们更担心购房合同上的房号和实际交房不一致,后续大到办理不动产权证,小到电表水表入户办理手续,都会产生影响,他们希望地名办方面能够保留原来的楼号和房号。那么,对于此事地名办又是怎样的说法呢?记者也将走访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进行了解。#帮帮团快讯#via@第一帮帮团

平安普惠的合同属欺诈合同。捆绑保险丶服务费丶担保费。应予以严惩丶取缔?

学法用法保护自己

平安普惠-()渝0101民初10345、10346号

15:14

根据交易条件,仅仅只有伪造的借记卡尚不足以导致持卡人的存款被盗刷,还必须具备持有交易密码这一条件。本案潘先生同时绑定夫妻二人的手机号,增加密码泄露风险,本人也存在过错。综上,二审法院判决潘先生承担30%赔偿责任,银行承担70%责任28451元,驳回潘先生的诉讼请求。

颜回说法公职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广东深圳,潘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显示银行卡在美国被刷卡交易40636元。于是,立即向银行反映,称自己遭遇了伪卡交易,要求银行给予赔偿,但遭到银行拒绝,随后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发当天早上5时左右,潘先生在短短20分钟内连续收到银行发来的几条消费短信,显示银行卡被消费40636元,同时,潘先生的妻子也收到了上述消费的即时短信通知。不过,潘先生直到当天晚上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在询问笔录中称,银行卡除了绑定他的微信号以外,还绑定了其妻子的手机号码,卡由夫妻二人使用,事发时卡片在其身上,最近没有出境记录。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其信用卡被诈骗案立案侦查。次日早上,潘先生到银行柜台打印了交易明细,对账单载明潘先生的银行卡在美国消费了40636元,其中包括4笔ATM机取款及手续费、5笔POSE机刷卡消费以及2笔ATM机查询费。潘先生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的银行卡在美国盗刷,因此要求银行赔偿,并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第一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以此证明自己遭遇了盗刷,第二出入境记录,显示潘先生夫妇近期一直在国内,不存在境外消费的可能。银行则辩解:第一、潘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交易属于伪卡交易。案涉的几笔交易发生在早上5时10分至31分,而潘先生直到21时才至公安部门报案,次日早上9时才去柜台反映,潘先生夫妇虽未出国,但不排除授权他人持银行卡在外地进行交易;第二、案涉的多笔交易均按照交易密码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是符合与潘先生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三、潘先生的银行卡绑定夫妻二人的手机号码,并由两人共同使用,在客观上增加了该借记卡交易密码泄露的风险,易导致密码泄露。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潘先生在银行开立借记卡账户,双方形成储蓄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案潘先生以合同纠纷主张权利,故争议焦点为银行在履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并导致了潘先生账户内款项被转走的事实发生。具体而言,潘先生借记卡内案涉款项是通过ATM机取款及POSE机刷卡等实体卡交易形式转出,实体卡操作需要输入潘先生预留的交易密码方可进行相关交易。案涉多笔交易均是银行按照交易密码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操作,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银行并无违约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反而潘先生将该借记卡绑定其妻子手机号码,并由两人共同使用以及使用期间绑定及解绑自身微信等行为,在客观上增加了该借记卡交易密码的泄露风险。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潘先生的诉讼请求。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理由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判断是否存在伪卡交易。(3)案涉银行账户该时间内在异地交易,有证据证明或依据常理推断持卡人未在该时该地交易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经验法则,结合交易行为地与持卡人的距离、交易时间和报案时间、持卡人身份、持卡人的综合陈述等情况,综合考虑后,对是否存在伪卡交易进行判断)。本案中,他们夫妻二人在深圳,案涉银行卡在境外发生交易,且银行卡在被盗刷后当天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去银行柜台查询并办理挂失手续。结合这些证据,可以判断案涉银行卡发生交易属于伪卡交易。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案涉交易是否属伪卡交易;二、如果是伪卡交易,责任应当如何承担。第一、从案涉交易发生的时间上看,案涉交易发生时间是早上5时10分至31分,潘先生妻子的手机号码收到了上述消费的即时短信通知,潘先生同日21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接受了询问,次日便携带案涉借记卡前往银行网点查询交易明细、办理挂失。从案涉交易发生的空间上看,案涉交易发生地点为美国,但潘先生夫妇近日并无出境记录,次日查询交易明细时也出示了借记卡,按常理推断案涉交易发生时潘先生未出现在美国。银行虽主张潘先生可能委托他人操作案涉交易,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本案应当认定系伪卡交易行为。第二,《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潘先生的银行被盗刷时,银行并未识别出伪卡交易、未及时采取保护储户存款的措施,说明其制发的借记卡及其交易系统存在技术上的缺陷,未恰当履行伪卡识别、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给潘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交易条件,仅仅只有伪造的借记卡尚不足以导致持卡人的存款被盗刷,还必须具备持有交易密码这一条件。本案潘先生同时绑定夫妻二人的手机号,增加密码泄露风险,本人也存在过错。综上,二审法院判决潘先生承担30%赔偿责任,银行承担70%责任28451元,驳回潘先生的诉讼请求。#律师来帮忙#

广东深圳,潘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显示银行卡在美国被刷卡交易40636元。于是,立即向银行反映,称自己遭遇了伪卡交易,要求银行给予赔偿,但遭到银行拒绝,随后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早上5时左右,潘先生在短短20分钟内连续收到银行发来的几条消费短信,显示银行卡被消费40636元,同时,潘先生的妻子也收到了上述消费的即时短信通知。

不过,潘先生直到当天晚上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在询问笔录中称,银行卡除了绑定他的微信号以外,还绑定了其妻子的手机号码,卡由夫妻二人使用,事发时卡片在其身上,最近没有出境记录。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其信用卡被诈骗案立案侦查。

次日早上,潘先生到银行柜台打印了交易明细,对账单载明潘先生的银行卡在美国消费了40636元,其中包括4笔ATM机取款及手续费、5笔POSE机刷卡消费以及2笔ATM机查询费。

潘先生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的银行卡在美国盗刷,因此要求银行赔偿,并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第一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以此证明自己遭遇了盗刷,第二出入境记录,显示潘先生夫妇近期一直在国内,不存在境外消费的可能。

银行则辩解:

第一、潘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交易属于伪卡交易。案涉的几笔交易发生在早上5时10分至31分,而潘先生直到21时才至公安部门报案,次日早上9时才去柜台反映,潘先生夫妇虽未出国,但不排除授权他人持银行卡在外地进行交易;

第二、案涉的多笔交易均按照交易密码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是符合与潘先生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三、潘先生的银行卡绑定夫妻二人的手机号码,并由两人共同使用,在客观上增加了该借记卡交易密码泄露的风险,易导致密码泄露。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潘先生在银行开立借记卡账户,双方形成储蓄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本案潘先生以合同纠纷主张权利,故争议焦点为银行在履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并导致了潘先生账户内款项被转走的事实发生。

具体而言,潘先生借记卡内案涉款项是通过ATM机取款及POSE机刷卡等实体卡交易形式转出,实体卡操作需要输入潘先生预留的交易密码方可进行相关交易。案涉多笔交易均是银行按照交易密码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操作,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银行并无违约及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反而潘先生将该借记卡绑定其妻子手机号码,并由两人共同使用以及使用期间绑定及解绑自身微信等行为,在客观上增加了该借记卡交易密码的泄露风险。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潘先生的诉讼请求。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理由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形判断是否存在伪卡交易。(3)案涉银行账户该时间内在异地交易,有证据证明或依据常理推断持卡人未在该时该地交易的(人民法院可根据经验法则,结合交易行为地与持卡人的距离、交易时间和报案时间、持卡人身份、持卡人的综合陈述等情况,综合考虑后,对是否存在伪卡交易进行判断)。

本案中,他们夫妻二人在深圳,案涉银行卡在境外发生交易,且银行卡在被盗刷后当天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去银行柜台查询并办理挂失手续。结合这些证据,可以判断案涉银行卡发生交易属于伪卡交易。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案涉交易是否属伪卡交易;二、如果是伪卡交易,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第一、从案涉交易发生的时间上看,案涉交易发生时间是早上5时10分至31分,潘先生妻子的手机号码收到了上述消费的即时短信通知,潘先生同日21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接受了询问,次日便携带案涉借记卡前往银行网点查询交易明细、办理挂失。

从案涉交易发生的空间上看,案涉交易发生地点为美国,但潘先生夫妇近日并无出境记录,次日查询交易明细时也出示了借记卡,按常理推断案涉交易发生时潘先生未出现在美国。

银行虽主张潘先生可能委托他人操作案涉交易,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本案应当认定系伪卡交易行为。

第二,《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潘先生的银行被盗刷时,银行并未识别出伪卡交易、未及时采取保护储户存款的措施,说明其制发的借记卡及其交易系统存在技术上的缺陷,未恰当履行伪卡识别、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给潘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交易条件,仅仅只有伪造的借记卡尚不足以导致持卡人的存款被盗刷,还必须具备持有交易密码这一条件。本案潘先生同时绑定夫妻二人的手机号,增加密码泄露风险,本人也存在过错。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潘先生承担30%赔偿责任,银行承担70%责任28451元,驳回潘先生的诉讼请求。#律师来帮忙#

2002年的时候,我岳父家在市北区泰山路19号的房子拆迁了,当时给了点补偿。后来岳父去世,这笔钱存在哪儿就没人清楚了,于是岳母就让我们去银行问问。我们找出当时的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发现合同里写明已专户存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指定银行,但没有具体写明是哪家银行。我们就想问一下,有当时拆迁的邻居或者是官方部门的人知道这笔款打在哪个银行里了么?(网友投稿)#青岛头条#

马上就是元旦了,你们的房贷降了吗?

我以为我的房贷下个月一号就会降,因为LPR利率下调了,正常应该降0.35!

我的目前是4.75,重新定价后应该只有4.4了!

可是,今天看到银行发过来的还款提醒,还是那么多,没有少一分钱!

我就纳闷了,我明明选的是LPR,又不是固定利率,怎么没有降呢?

我赶紧拿出购房贷款合同出来看,原来我的房贷是每12个月重新定价一次,是第一次放款的那天,不是每年的1月1号!

也就是说,我要到的4月1号,房贷才会降!

总算是搞明白了!

我也看了一下我以前的还款记录!

确实每次降利率都是从4月1号开始降的,,分别降了两次,后面就一直没动了!

早知道这样,当时应该选每年的1月1号为重新定价日的!

因为我的房贷是上半年放款的,选1月1号可以早点享受利率下调[捂脸]

你们也可以看看,自己的房贷合同上是怎么选的呢?

【指导性案例189号 | 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诉李岑、昆山播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点评】近年来,网络平台直播作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兴业态得以蓬勃发展,但同时网络平台主播违约涉诉案件频发,189号指导性案例较为典型。该案合同约定了5000万元的“巨额违约金”,且相关直播平台均为当时业界较大直播平台,涉案主播亦为知名主播,备受业界关注。该案裁判结果既在合同效力层面落实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维护合同效力、促使当事人诚信履约的合同法规则,又基于平台直播业的实际特点,对畸高的违约金进行了合理调整,肯认了司法适当的必要干预,平等保护了直播平台与主播个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理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本案对直播行业类合同违约金调整所确立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对类似案件具有良好的指导示范意义。 网页链接

1月7日,600666*ST瑞德发布《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称,12月31日,公司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黑01破8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但是奥瑞德仍存在因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瑞德”。

此前,奥瑞德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经证监会查明,奥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2、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3、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4、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5、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奥瑞德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对于投资者索赔是利好消息。且重整计划中对于债权部分,债权人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清偿率以现金方式清偿。清偿现金在转增股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账户之日起15日内支付。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0729362)表示:奥瑞德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最近一批于1月4日提交到法院立案,哈尔滨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对于投资者索赔有利。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登记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奥瑞德索赔登记条件,奥瑞德索赔区间:8月26日至6月1日间买入600666奥瑞德,且在6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小心被坑,关注房贷下调情况

我感觉被坑了,还没仔细计算。

1.去年五年期lpr3次下调,累计下调了0.35%。

2.我是每个月1号交房贷。本月1号,我看了只下调了25元,完全对不上。上app查了一下,从下个月开始下调300多元。规定不是每年第一月开始下调吗?

3.银行的解释是根据利息确定日作为基准,不按照还房贷日来定。明显耍流氓。

4.我准备花点时间仔细看看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银行是不是在坑人。再仔细算算房贷每月还款金额是否准确。

你查看过房贷利率了?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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