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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买房贷款失败 贷款买房银行贷款一直下不来

时间:2021-04-11 04: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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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买房贷款失败 贷款买房银行贷款一直下不来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5

贷款容易还款难

背景:遭遇了的理财失败。

起因:经过几年的奋斗,过完年一算,手头还有一些富余,所以打算提前还贷,所有条件准备就绪,结果银行告知要先下预约,我记得几年前我提前还贷的时候都是手机预约操作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只能联系客户经理,结果实在让人震惊,让我们等待,具体时间不定,等通知。看着卡里的好几十万,我们也不能白白浪费,好歹贷款的每个月利息也要1000多,老公开玩笑说:情人节礼物都够买了[捂脸]。我想了想买了个1个月的定期存款,希望能挽回一点损失。

今天在头条上浏览,发现好多人有这种情况,其中看到一个人说反复好几次去和银行沟通,还是等待,他就打了银监会的电话12378,然后马上解决问题,唉,我还是个老实人,老老实实在等待中,我心里暗暗想,在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还是不给我还贷,我也去投诉,哈哈哈……

这个事情让我又想起了今天上午的一件事,我是农村户口,妹妹,我,爸爸妈妈,我们都已经结婚,我们要分户独立,我在年初七的时候提交了资料给镇户籍办,结果一直没有消息,今天实在憋不住,打了个电话过去,结果5分钟后给我回电话,说领导签字好了[捂脸]。真不知道讲什么好!

百姓的生活不容易,希望不要建立在投诉上办事!

这是恶人先告状!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这是我国银行基本原则。现在许多存款人与银行负责人相互勾结,形成地下钱庄,通过帮助解决过桥资金(贷款到期,需要先还后贷),赚取高额利息。这次合作不成功,钱转进了还了贷款却没获批准再放款或者挪给别人做生意失败了等诸多情况。于是状告银行负责人侵占储户存款。大家都知道,无利不起早!查查这个卡的流水就知道了,肯定已合作若干次,这次是马失前蹄,钱打了水泡不见了。自己的银行卡的密码,是自己掌握的,怎么可以告诉别人呢?我也有朋友做这个生意,我告诫他们小心蚀了老本。也有朋友做贴现生意,我告诉他们交易的合法性,好好学习《票据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切不可因蝇头小利,贪小失大。

大兵叔叔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湖南怀化,一女子在银行存了80多万元,可是此后查询发现被银行分两次取了84.3万元,随即女子要求银行归还这笔钱,可是银行却称这笔钱是该行负责人借你的,和银行没有关系,因协商无果,女子将银行告上法院。刘女士几年前办了一张某银行的借记卡,平时自己都把钱存在这家银行,而且这张借记卡也经常使用,可是最近却发现,账上少了80多万元,于是便查看了账单,竟然发现有两笔大额取现记录,分别是取了54万元和30.3万元,而且取现地点都是在这家银行。随即刘女士要求银行偿还这笔钱,索要无果后将银行的支行和总行起诉到了法院。银行表示,本案系刘女士和该行原负责人禹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是刘女士与禹某6年来存在多次个人借贷关系,案涉款项亦是禹某通过电话征得原告同意后才取走的,事后原告也在取款凭证上签字确认。禹某以个人名义向原告的借款行为,并非职务行为,也不构成表见代理;双方之间有多次的借贷往来,且利息高于一般银行贷款利率,却同意其借用自己的银行存款,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事发后,银行负责人以挪用资金罪被警方抓获归案。据警方调查,银行负责人在禹某需要款项时便联系储户,征得其同意后,用储户留在该行的存款密码,以高于银行存款的利率支取借用储户在该行的存款,并支付储户利息,事后由储户在取款凭条中补签字认可。但事实上,这两笔钱并没有事先征得刘女士的同意就被禹某提取后挪作他用,那么法院是如何审理本案的?法院认为,刘女士在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双方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安全保管原告存款资金的义务。本案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被告操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存取款审核义务和操作规程,于履行合同方面不能尽到对储户资金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开设在该支行账户内资金84.3万元被该行原负责人挪用,因此被告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责任。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按照《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被告是下属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故对于刘女士的赔偿责任,应由被告总行承担。原告因被告的疏于管理造成的损失除了存款资金以外,亦还有由此产生的利息等其他损失,原告现仅主张存款损失84.3万元,亦含有自愿承担因其自身保管密码不善产生的过错责任意思表示,且该过错足以抵偿被告应承担的除存款资金外的损失。据此判决银行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刘女士存款损失84.3万元。事实上,刘女士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交给他人保管,本身也是一种过失。不过刘女士仅仅起诉了本金,并未要求利息,所以法院就没有按照过错进行抵扣,这件事情再次提醒广大储户,看似将密码交给银行负责人方便了自己取款,可是一旦对方打上了主意损失可就大了。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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