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事先都是经过科学严格的设计审批,为什么建成后又人为搞限呢?
东海一粒沙
对于湖南发生的16死,66伤的交通事故,湖南交通运输厅:深刻汲取许广高速望城互通处多起多车追尾事故教训。为什么非要等生命
以前可能不是系统报名审核,是人工排队审核,如果认识审核工作的人,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人为操作。
卜伊视角
戴璐考公职成绩曝光,笔试最后一名、面试正数第一,专业还不对口
#建造师#一建考试改为承诺制以后有很多bug,承诺制就像是一个人为的bug。承诺制相当于取消了考前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你只要敢承诺人社部就敢让你去参加考试,原来的报名审核了,每年考前审核几百万的信息,理由有假资料、假学历等很难辨别,最终的审核效果也不理想。
后来人社部就想通了,直接放开审核,只要你敢承诺我就让你去考试,你只要交报名费就行了,这样既能多收考试费,也能满足大家参加考试的想法。由此就产生了一些骗子,他们告诉你,即使专业不符合要求,也可以代报名,用挂K的价格引诱一些人考试。结果很多人花了几百块代报名,考不过就算了,但是考过了后审时要提交证明材料的时候,这些骗子要么直接拉黑你,要么让再交钱再拉黑。
[转发按语]
明说暗访
这篇文章网页链接提出了一个问题:打着救世主旗号,穿着救世主外衣的个别跨国药企,有时候可能会做坏事,至少以他们的人脉资源,他们的政治动员力,他们巨大的财务实力,做坏事的时候,有一个很高的门槛,这道门槛儿简直就变成了高耸入云的城墙,外边的人看不见里边他们究竟对人类做下了什么。
瞧瞧人家,坏事儿都干的这么高科技。
于是透过有限的蛛丝马迹,人们不免产生怀疑。
对于这种怀疑,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辉瑞这样的公司很简单两个字一一公关。
什么叫公关?
拿钱了事,摆平。
不但在铲事的时候使钱,推广的时候更使大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呵,于是一些我们平日里很尊敬的角色,正襟危坐的角色,也开始跳下场来,活泛起来,全身的关节都在抖动,嗓子眼儿连同深喉都发出抖音。
他们唱完了赞美诗,又开始指责吹哨人,时不时发起舆论冲锋,扬言调动起浑身的胆气,歌颂特效药、特效疫苗,把跨国药企说成是人类的救星,这个救星顺便拯救了中国人。
在中国政府的领导下,包括动态清零有效措施在内的中国防疫成就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他们这一招儿似乎特别灵,两个月否定前三年,两个月否定前,他们试图来个大团圆式的结尾,最后所有演职人员都到台上来,在欢呼声当中演唱主题曲《美国救中国》。
好嘛,中国人不但5000年历史胡说八道,中国人三年抗疫成就也成了胡说八道,他们乜斜着眼睛,甩着长腔,叉着腰肢,很艺术地朝我们示威:你最后还不是被美国人救了?
这话题里有很高的技术门槛,我是不敢乱说的,一个退休老头瞎说啥呀?
依稀记得广告法禁止做夸张式宣传,“特效药”的提法似有不妥,于是我便嘟囔了两句,结果就被人追到墙旮旯里,用西洋拳打成了脑残,他们说我反智,说我反人类,说我反对美国救中国……
辉瑞公司的职业团队这么干,咱就不好说啥了,但是我们同胞当中那些有身份的人,底气也这么足,面目比洋人还狰狞,押上一辈子的信誉,连同家族的信誉,话说得这么满,究竟是因为什么呀?有这个必要吗?
这篇文章里边所提到的事情,辉瑞没有辟谣,出面解释了一下。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让人摸不着头脑。洋人说不清楚的事儿,土洋派你们凭啥给辉瑞打保票啊?
这辈子谁都活不长,长也不过百余年,我主张要有历史感,存档入史呗,最后看看潮水退去,谁的裤衩被冲没了。
一一一一
“救世主”外衣下的丑恶
原创局势析论局势析论
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近日被一段暗访视频推上风口浪尖。该公司“为患者带来改变其生活的突破创新”的目标口号,如今备受质疑。
在暗访的原视频中,被暗访的员工为辉瑞研发战略运营总监乔丹·沃克(Jordon Trishton Walker)。乔丹·沃克透露,辉瑞考虑通过猴子实验、模拟引导变异实验等方式,对新冠病毒“引导进化”,自行研发新冠病毒变种,在未来创造新的疫苗,在自然界新毒株出现时及时推出,增加新冠疫苗销售量,将疫苗生意变成“完美的摇钱树”。自制变种新冠病毒存在“不可控”风险,可能会制出“毒性太大”的病毒。与此同时,乔丹·沃克还提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人员与辉瑞存在利益关联,降低对制药审批难度和标准。
乔丹·沃克可不简单,据目前公开的信息,他是辉瑞公司的研发总监,负责战略运营与mRNA科学规划。
该视频已经播出,短时间就达到百万量级的播放量。此后,辉瑞公司立即发布声明否认“没有进行新冠定向进化研究”,并动用公关团队在下架部分平台暗访视频及乔丹·沃克个人信息。
实验开展具备条件
有专家表示,通过“反向遗传技术”对已知病毒进行改造或人为进行定向突变在实验室水平上已较成熟。因此,在实验室自主研发新冠病毒的新变种从技术上是有可行性的。但是关于病毒的研究有严格的伦理限制,例如猴子实验,需要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开展,防止其泄露,以保证实验研究的安全性。
然而,像辉瑞一样的制药公司如何破除这些实验伦理限制?调查记者、生物伦理学举报人“Clandestine”在推特曝光美国地下生物利益网络展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原文地址详见链接网页链接
只要条件符合,程序合规,没有公器私用,高校领导子女凭什么不能在父母所在的高校应聘?#陕西理工大学外语学院招聘3名教师2名内部中层领导子女是正常吗#
目前引发的质疑,没有任何依据,只是一个想当然的“招聘3名教师2名为内部中层领导子女”,这就有点无聊了:难道高校领导的的子女,就不能到父母所在的高校应聘工作?这是哪门子的规定?
当然,既然社会公众开始质疑,该高校当然有义务进行调查,作出澄清:
一是要查清招聘条件的设置,是否符合一般人的认知。说白了,就是要看有没有针对性的设置条件或者为了某人,人为降低条件。
二是要查清资格审核程序,是否所有的面试者都符合招聘条件。如果两名高校领导的子女都符合条件,那无可厚非,反之,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审核的时候有人为的放低行为,自然该进行彻查。
三是笔试、面试各个环节,有无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按照规定,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都需要回避。这里的回避,包括不能充当工作人员,也不能做任何有可能影响考核结果的工作。如果没有回避,那么,肯定涉嫌违规。
四是要查清有没有打招呼的行为。面试的主观性相对较强,一旦有人打招呼,就会有相当的指向性。这一调查,需要非常严谨细致。比如,有人上报领导请假,说“我的儿子某某某(名字)要参加这次考核,我申请回避”,鉴于中国本来是人情社会,这种行为就应当视作“打招呼”,违背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一旦这些所谓的中层领导,实行了干扰招聘工作的行为,那就是违背就业公平原则,涉嫌滥用职权,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最后,我想说,领导不是原罪,领导的子女既不能因为父母的光环而享受就业的优待,也不能因此剥夺别人正当就业的权利。而一旦经过权威调查,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那么,那种想当然以“招聘3名教师2名为内部中层领导子女”即意味着“有猫腻”而进行举报甚至在网络随意传播的人,也应该受到惩处。
希望当地尽快拿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报告!#高校回应招聘3名教师2人是领导子女#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文杰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运城市稷山县实施“煤改电”建设项目期间,时任稷山县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杰,在清洁取暖设备补贴拨付审核工作中人为增加审核环节,要求经销商在向能源局业务科室提交审核资料前,必须先经张文杰在补贴拨付申请表上签字批准后才能提交,并吃拿卡要,收受贿赂31.5万元。此外,张文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9月,张文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他们所用的平台不是人用的吗??不是人制造出来的吗??//@遇知音f3:告诉你吧,任何平台的审核都是电脑自动生成的,人家是按自己的平台社区规范决定的,决非人为![捂脸][捂脸][捂脸]
哭泣的农民1978
很想知道今日头条的审核人员,他们玩不玩头条?如果他们玩,我想关注他们,看他们都写些啥?看他们到底有多规范?想知道他们在发头条时,是否也有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因为头条审核人员不止一个吧。#头条创作挑战赛# #媒体人周刊#
湖南,长沙。刘女士花了15000元请月嫂,前后来了两位,第1位服务了十几天就回家了,第2位来了三天就阳了,事后刘女士一家也跟着阳了,发生这一切后,刘女士要求月嫂机构全额退款,并承担他们被月嫂传染的经济赔偿,而对方却不答应。
刘女士快生宝宝了,丈夫就在机构挑选了一位年轻的月嫂,可是对方干了十几天,就说例假快来了,要回家休养四五天。
作为女人,刘女士很理解对方就答应了。月嫂走后,机构又为他们推荐了一位新的月嫂。
但由于新月嫂来的匆忙,没有及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刘女士一直很担心,直到当晚11点过,月嫂的核酸报告才出来了,幸好呈阴性。
刘女士这才安心下来,但她发现,月嫂在给婴儿喂奶的时候,居然咳嗽了两声,刘女士紧张的情绪又绷紧了,赶紧问对方是怎么回事?月嫂却说吹了空调,喉咙有点干。
可是第2天,刘女士又听到了月嫂在咳嗽,警觉的她又问月嫂怎么了?对方又称以前喉咙插过管,对冷热空气很敏感。
刘女士的疑心越来越重,她生怕新来的月嫂感染了新冠,就在第三天的时候,她给月嫂做了抗原测试,结果呈阳性。
刘女士感觉天都要塌了,赶紧辞退了月嫂,同时她也感觉嗓子有点不舒服了,便全家人一起做抗原检测,还好大家都是阴性。
但过了一个星期后,刘女士的全家陆续开始变阳,就连小婴儿也阳了,看着自己的孩子那么小,就被折腾的不成人样,刘女士每天焦虑的寝食难安,她不但要承受剖腹之痛,还要承受阳了后的身体之痛,更要承受孩子被折腾时的心痛。
@雷神看法
刘女士认为这一切都是月嫂机构造成的,都是由于他们审核不严,才让阳了的月嫂上岗,将病毒传染给了他们全家。
所以刘女士的丈夫联系到月嫂机构,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并且还要承担他们一家被月嫂感染的责任。
而月嫂机构则认为,刘女士丈夫要求全额退款是不合理的,毕竟月嫂在刘女士家服务了10多天,月嫂服务了,刘女士就应该付相应的工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另外,是否承担月嫂传染刘女士一家的责任,这个很难鉴定是谁传染了谁,现在全民都阳了,买个菜,丢个垃圾,开个窗都可能被感染,怎么就证明是月嫂传染给他们的呢?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都认为自己说的是正确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刘女士不满意月嫂机构的服务,要求全额退款15000元,到底合理吗?
是否全额退还,那得看合同法。很显然,月嫂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确实不尽人意,但这些问题并不是人为造成的,应该归咎于不可抗力的大环境。
在全民都阳了的情况下,大家都得注意休息,所以,第1位月嫂提出身体不适,要回家休养值得理解。
而第2位月嫂,她也是按规定做了核酸,并且报告也呈现的是阴性,所以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至于月嫂刚到刘女士家,就有咳嗽的症状,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阳了。
所以,月嫂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其实不是人为造成的,而是当下的大环境造成的,也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刘女士因机构推荐的月嫂健康状况不合格,要求全额退款,这不合理,因为月嫂的健康,在现在时期真的无法安全保障,这不是机构不负责任,而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所以可以免除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机构提出退还剩余天数的钱,应该是合情合理的,42天的服务期限,剩余天数乘以每天的工资,共计7000元,刘女士应该退一步海阔天空,接受这个解决方案。
2、机构是否应该承担月嫂传染刘女士一家的责任呢?
第2位月嫂到刘女士家的当天晚上,虽然检测的结果是阴性,但是已经出现了咳嗽的症状,以经验来看,这已经是前期征兆。
在第3天的时候,刘女士给月嫂抗原检测,结果呈阳性。过了几天后,刘女士一家便陆续阳了。
所以,不管刘女士一家最后是怎么被阳的,但被月嫂感染的可能还是有点,并且几率还很大。
民法典第1198条,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月嫂机构作为管理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刘女士一家造成了经济和精神损失,虽然说第二位月嫂已经核酸检测了,但她都有咳嗽症状,机构却没有提醒大家,这种分不清是感冒,还是阳了的情况,千万不要接单。
再说即使是普通感冒,月嫂也不该再去接触婴儿,所以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月嫂应当赔偿刘女士一家,因阳了后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那么,到底月嫂该不该全额退款,该不该赔偿刘女士家的经济损失。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月嫂上门第四天阳了 产妇一家确诊#
#取缔网贷你同意吗# 网贷是除医疗、教育、住房之外的压在百姓头上又一大山,尤其是本该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网贷出现原因一,国家金融机构改革的失败,人为的提高贷款的门坎,虽然利息低,但审核繁杂,本来一个简单的贷款流程,整得像审问罪犯似的,使得许多资金需求的人,望而却步!原因二,网贷虽然利益息高,却手续便捷,放款快,加上人为的刻意掩盖了后期(尤其是愈期)违规操作手段,使得急于解决资金缺口的使用方,忽略了危险,很多时候,我们感受到国家的发展带动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可是离真正的幸福,和谐还任重道远!希望国家能积极改善金融氛围,取消非法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