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的好帮手!
1200字范文 > 邯郸无抵押信用贷款 邯郸银行信用贷款

邯郸无抵押信用贷款 邯郸银行信用贷款

时间:2019-08-01 02:50:45

相关推荐

邯郸无抵押信用贷款 邯郸银行信用贷款

邯郸二手自卸车

@邯郸宝丽-李宝刚:460马力 无户8.6米大箱。国五 重型前四后八8.6米大箱 抵押到期 废铁高出#邯郸二手自卸车 #邯郸二手前四后八#邯郸二手前四后六#邯郸二手前四后四#邯郸二手蓝牌自卸小翻斗

【#邯郸一残疾家庭受高息引诱致40万元血本无归#:其中包括丈夫事故赔偿款,另有多名受害者被骗,当地警方称已立案调查】1月6日,河北邯郸。武安居民张爱玉受每一万元一天60元高息的吸引,将50余万元放贷借给中富聚财公司的尤某军。这几十万元包含家中积蓄和丈夫事故赔偿款。张爱的丈夫,52岁的赵江平前在煤矿井底一场雷管爆炸事故中,失去了双眼和左手致一级伤残。在张爱玉多次上门讨要欠款并报警的情况下,尤某军最终退款了12万元,剩余40万元没有归还。张爱玉的丈夫赵江平并不理解妻子的行为,两个人因此产生巨大矛盾。此外,邯郸还有其他家庭抵押房屋放贷后血本无归,澎湃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尤某军及其女友的电话,均未能接通。当地警方称已立案调查。邯郸一残疾家庭受高息引诱做放贷致40万元血本无归,警方立案调查

邯郸一残疾家庭受高息引诱做放贷致40万元血本无归,警方立案调查

澎湃眼界

#邯郸头条#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河北邯郸市车牌车辆贷款还清 如何解除抵押?”一事进行了回复

留言内容:通过天津的某个4s店给车辆上的邯郸牌照(本人是外省户口),目前已将车辆贷款还清,请问需要哪些材料去解除车辆抵押?去哪个车管所?

回复内容: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四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也就是说,车管所作为登记机关,在车主和抵押权人双方提出申请、提交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即可办理解押。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因其所反映的车辆为邯郸牌照,故应当向邯郸市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关于北京地区抵押贷:

常见的放款银行:

建设、工商、中国、招商、邮储、杭州、浦发、民生、华夏、平安、光大、广发、兴业、浙商、渤海、江苏、北京、南京、宁波、厦门国际、交通、温州、秦皇岛、福建、承德、邯郸、尧都、友利、大连、昆仑、恒丰、金城、上海、盛京…

常见的独家机构:

厚泽、泛华、金信、平安普惠、六行君通、精确、腾海、神州、银屋子、摩尔龙、中鑫达、太森、鼎城、安邦、隆德、银丰、钱云、子多多、东方圆通…

比较稳定的助贷机构:

厚泽、摩尔龙、晟泰伟业、伟嘉、华信、钱云、四季、中龙城、元宝仓、105、中安信成、91、贝壳、友谊、二元次方、点睛汇金。

一年没出去跑了,只能想起来这些[思考]

说说我异地贷款买车的经历!11月12日在北京东风日产店贷款买的尼桑奇骏,金融政策与邯郸本地是一样的,但是北京落地价比邯郸要便宜近1万,也就是综合下来省了一万。这就是我异地提车的原因。 当时的贷款审批真是很快,当天办理完毕,开车近500公里回邯郸。第二天落户上牌,都很顺利。 日产金融居然不需要做抵押登记,把绿本邮寄回北京。(不做抵押登记店里压着它干嘛呢,我随随便便去车管所补办一个不就成了)压了2年,今天取回来了。#贷款买车##全款买车vs贷款买车#你有异地提车的经历么?

实际施工人面对负债累累的承包人~风险很大。应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确定其实际施工人应当获得工程款的权利,否则,有可能被承包人的债权人将本应实际施工人获得但在承包人名下的工程款~强制执行走。

民商事法律问题聚焦民商事律师

中院:承包人的债权人,对发包人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申请强制执行,实际施工人能否排除该执行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请求一审法院停止对邯郸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10165168元进行扣留(提取)的强制执行,依法确认该款项属于卞乐长所有。上诉人主张: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一审法院认定卞乐长为新兴公司的员工和高管,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卞乐长与新兴公司签订的《项目承包协议书》时间早于4月4日前。卞乐长给新兴公司转项目抵押200万元和履约保证金26972221元的时间均为4月4日。新兴公司转给邯郸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也是4月4日。卞乐长在转款给新兴公司之前,双方不存在业务往来和隶属关系。卞乐长与新兴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书》时并非其员工,新兴公司未向卞乐长发放过工资。一审法院仅凭《承包协议书》中表述的员工就认定卞乐长系新兴公司员工,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新兴公司在中标涉案工程后,因其公司现状和资金问题找到卞乐长,希望由卞乐长交纳和支付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后期资金投入。卞乐长只需向新兴公司交纳1.5%的管理费。在此背景下,卞乐长与新兴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协议书》。为了便于推进涉案项目,新兴公司让卞乐长在1月至1月期间担任新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在5月担任新兴公司邯郸分公司负责人。卞乐长从2月不再担任新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要求更换新兴公司邯郸分公司负责人身份,由于新兴公司工作疏忽,未及时进行更换。新兴公司及其邯郸分公司未向卞乐长发放过工资,不能认定卞乐长为新兴公司员工和高管。2.一审法院认定卞乐长与新兴公司之间为内部经营错误,卞乐长与新兴公司之间属于非法转包关系。3.卞乐长是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涉案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由卞乐长交纳,涉案项目的资金支出由卞乐长负责筹集。涉案工程由卞乐长(授权唐军)负责管理等,可以认定其是实际施工人。4.卞乐长于7月28日出具委托书委托唐军负责处理涉案项目一期的所有事宜。唐军又聘请张银善担任项目经理。付款申请表中无卞乐长签名并不是问题。新兴公司于8月29日转给卞乐长14972221元。是因为履约保证金是卞乐长转给新兴公司,邯郸建投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只能退给新兴公司,再由新兴公司退给卞乐长。卞乐长收到该款后,又转给唐军,唐军转给财务负责人黄见斌,黄见斌陆续转入新兴公司用于工程支出。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卞乐长与新兴公司签订的《项目承包协议书》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在欠付款项内承担支付责任,《承包协议书》无效,不能否定卞乐长获得工程价款的权利,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不能成立。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院归纳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卞乐长要求一审法院解除对涉案款项的执行保全措施,应否予以支持。本院认为,对于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应审查案外人是否拥有真实、合法的权利,以及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本案中,卞乐长是否对涉案款项享有权利的问题。本院认为:1.卞乐长并无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其是涉案款项的权利人,其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与涉案项目存在关联。2.卞乐长在上诉状中主张其与新兴公司系非法转包关系,在二审庭审中又认可其与新兴公司系挂靠关系。不论是非法转包或者挂靠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不具备合法性。即便按照卞乐长主张的权利,能否排除执行。卞乐长无论是非法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身份还是挂靠关系中身份,涉案款项的给付均是由邯郸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新兴公司进行的支付,再由新兴公司支付给卞乐长,并无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由邯郸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向卞乐长支付相关款项。3.对于新兴公司在收到相关款项后无法向卞乐长给付的问题,卞乐长享有的也仅仅只是债权请求权,该权利并不能排除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九川公司对新兴公司享有的债权的执行,且卞乐长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施工人的身份。综上,卞乐长要求一审法院解除对涉案款项的保全措施,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皖04民终618号05月13日

#邯郸头条#华煌芯城项目相关问题的回复

一、项目概况

华煌芯城项目位于建新街以东、陵西大街以西、人民路以南、环城西路以北(不含乐颐大厦、西关小学),由邯郸市华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整个项目分一、二、三期:

一期位于陵西大街西侧,共建设5栋楼,总建筑面积52452m2,已交付投入使用。

二期位于人民路以南、建新街以东,共建设5栋楼,其中,3栋住宅楼(7、8、9号),总建筑面积88961.69m2(地上住宅建筑面积63430.78m2);沿人民路商业广场项目2栋,总建筑面积128527.19m2。二期分别于8月、元月取得拆迁许可证并启动拆迁,共涉及回迁住宅445户,9月三栋回迁楼开工建设,底主体基本完工时因资金链断裂停工。国开行贷款下来后复工,现基本具备交房条件。

三、项目存在问题

1、欠7、8、9号楼施工单位约2600万元(其中工程款约600万元,项目停工期间的停工损失及利息2000万元)。

2、甲分包、甲供材项目欠工程款约900万元,涉及十多家企业。

3、国开行贷款:该项目共申请国开行贷款1.6亿元,自12月28日陆续提款使用,截止目前,已使用国开行资金1.06亿元。

4、欠区住建局农民工应急周转金200万元。

5、欠区建投400万元。

四、项目房源不够问题

项目涉及拆迁户共计445户,其中:拆迁楼房63户,拆迁平房382户,拆迁面积共计27580㎡。根据规划条件,项目总体用途为住宅和商铺,除去商业建筑面积共建3栋回迁楼,容积率为3.5。7、8、9号楼现有总住宅面积63430.78㎡。按照拆迁政策楼房1:1.5、平房1:2及优惠购房政策所有回迁面积达到56018㎡:但其中7、8、9号楼总住宅面积63430.78㎡中(1:国开行抵押:22套2810.84㎡,2:抵顶施工方7、8、9号楼工程款:39套4483.6㎡,3:廉租房:12套598.80平米,4:集资顶账:57套4982.36平米,5:全款购买:25套1783.86平米,6:抵顶一期6号楼工程款:3套:370.59平方米,7:开发公司顶7、8、9号楼商砼工程款:4套:478.74平方米)共计157套14789.46平方米。除去开发公司抵顶和全款购买的房子面积已经不能满足445户回迁居民按照政策回迁,差出7376.68平方米面积无法满足回迁需求。

通过对63户楼房的拆迁补偿比例(拆迁补偿比例=回迁面积/拆迁面积)进行统计和分析,拆迁平均比例为1:2.7。对382户平房的拆迁补偿比例进行统计和分析,拆迁平均比例为1:4.5。

有些被拆迁户拆迁比例过高,大幅超出现有规定的比例标准,导致回迁房源不足,无法满足回迁需求。同时,原计划8号楼可盖至33层,因种种原因只盖到了22层,少建了110套房约10000平米,给回迁安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办理情况

(1)不存在不履行合同、单方毁约的情况,依据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2号文相关规定,按每户证载面积(土地证、房产证)进行补偿,土地证、房产证外私自圈地、建房不应补偿。

相关政策规定楼房按1∶1补偿、平房土地面积1∶1.6进行补偿,公司优惠到楼房1∶1.5、平房按土地面积1∶2进行补偿。

(2)通过对63户楼房的拆迁补偿比例(拆迁补偿比例=回迁面积/拆迁面积)进行统计和分析,拆迁平均比例为1:2.7。对382户平房的拆迁补偿比例进行统计和分析,拆迁平均比例为1:4.5。

有些被拆迁户拆迁比例过高,大幅超出现有规定的比例标准,导致回迁房源不足,无法满足回迁需求。同时,原计划8号楼可盖至33层,因种种原因只盖到了22层,少建了110套房约10000平米,给回迁安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所以以前的合同没有不算数,只是远超拆迁应安置比例部分进行调整,按照证载面积进行补偿。

四、下步打算

自8月16日开始回迁工作以来,回迁房涉及的回迁户现已陆续按照合同重新签订协议,截止目前,90户居民已领取回迁房钥匙。并且街道主要领导要求开发公司成立回迁安置办公室,其中专门设立政策解释组,对回迁居民有哪不明白的地方,政策组人员做好详细解释,尽可能做到让回迁居民满意。

今日在河北邯郸市,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邯郸市复兴区岭南路209号光华苑小区的房屋,第一次拍卖降价85万起拍,但还是没人理会,已经流拍!这个价格高了吗?我们一起来聊聊

我们来看一看此房的具体情况:位于邯郸市复兴区岭南路209号光华苑小区三期21-2-702号房产,建筑面积为95.9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所在楼层为第7层,朝向南,目前该房未腾空,有抵押。

评估价为85万,起拍价为85万,不打折起拍,吸引了人次围观,7人设置提醒,最终却没有人出价,比较惋惜遗憾!

瑕疵说明:

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该房存在抵押一笔,扣去此款可能剩余不多,没办法,也只有不降价起拍,但你不降价卖法拍房,觉得多少人关注呢?最后还不是债务处理不出去,自己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后续还的按照规则往下降。

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有懂的朋友告诉我!#邯郸##邯郸头条##邯郸身边事#

关于荣盛金科雅苑不给住房合同的回复!!

网友留言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在10月份在荣盛金科雅苑买了一套房子,我交房款已快1年了,并且按期偿还贷款,曾多次和房产开发商催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对方一直未给。当时说好的能拿住房合同到所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款项提取,由于没有合同,致使公积金至今没有办法提取。请政府领导帮忙解决此事,让我们尽快拿到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谢谢!!

领导回复:邯郸市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情况如下:

发票问题:房产开发公司已为您开具发票,因您本人在外地未能领取,待您回邯郸后可尽 快领取发票。

合同问题:因您为商业贷款购房,购房合同一式三份,两份在开发公司留存备用,一份因商业贷款在银行抵押,业主没有合同,如客户需要使用可以向开发公司暂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夏秋交替,气温多变,建议您坚持佩戴口罩,落实防疫措施,健康每一天!

震惊啊!刚刚在河北省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有一套价值438700元的房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法院查封了,今日拍卖,一下降了12万多,相当于打了7.2折,降了这么多,竟无人问津?到底是什么样的一套房产?我们来看下具体情况。

拍卖标的情况: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从台区环城西路2稽公寓3单元19层304号房,面积为89.53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用房,无租赁,无钥匙,有抵押 未腾空。

今天拍卖方式的一些公布信息:起拍价为315864元,保证金为30000元,增加幅度为2000元,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既为变卖保留价。

特别注意: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和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这次拍卖公布信息情况,这次拍卖共吸引了7204人,32人设置提醒,无一人报名参加竟拍。很遗憾,这次流拍了。

一平算下来合3500多,这个价不知道值不值?这个房产目前没有腾空,问题是法院不负责腾空,这个是不好卖的最大原因吧,如果拍下来,后续会有麻烦。位置不知道如何?

小编提醒大家:法拍房虽好,但一定要谨慎考虑,不懂得一定要找专业人士咨询了解情况,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河北头条#

溢价成交!2人报名,262人设置提醒,7718次围观!

7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车牌号为冀D388EB丰田牌机动车一辆经过13次竞价以4232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冀D388EB丰田牌机动车一辆。车身颜色为白色,燃料种类为汽油,排量/功率:3956/202,出厂日期7月22日,抵押情况:已还清贷款,可解除抵押。

特别提醒: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缴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上述拍卖财产所涉及的税费具体数额买受人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核实。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保证金 :60000元评估价 :381200元

起拍价 :381200元 加价幅度 : 3000元

此次拍卖为标的车辆的第一次拍卖,起拍价即为评估价。标的车辆车龄7年,行车里程不详。整体维护一般,动态车况未知,其他可知信息较少。希望竞拍人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落户政策并提前实地看样确认车况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价,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此次拍卖吸引2人报名,最后延时4次溢价成交,成交价高于评估价!说明竞买人对标的车辆还是比较满意的。此次拍卖的买受人为自然人。作为二手车市场公认的理财神车,此次拍卖标的以这个价格成交你觉得合理吗?对标的车辆你有多少了解?对于此次拍卖你是怎么看的。

欢迎留言讨论。#邯郸头条# #丰田普拉多#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