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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滥用职权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 滥用职权

时间:2019-02-08 2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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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滥用职权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 滥用职权

在头条热榜看#企业家举报县委书记 官方成立调查组#有贪污索贿吗?有滥用职权吗?有吃拿卡要吗?如果有,该处理要处理。如果没有,那要问的是县委书记有没有义务救企业。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么大的企业,但凡是没有重大问题,地方政府能救哪有不救的。但这些年,一些企业自己经营不善,却利用自己的规模不断要求政府贷款也是事实。大而不能倒,也就成了绑架。有句话说的话,你欠政府三千万,你是孙子。你欠政府三百亿,政府是孙子。

有的企业炒的是概念,挣得是补贴,规模背后都是贷款。比如某大,最后其实都是大雷。新领导怕了,躲了,最后企业家急了。雷丁汽车最有名的是3亿多买了幅画,这样的企业家,政府躲着不也正常?

潮水退去,看谁在裸泳。这很残酷其实也正常。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财政资金紧张,企业运营可能有重大问题,你要是书记,你会担保续贷吗?

【#中国银行河南分行原副行长周路被双开#】日前,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路被查。经查,周路存在多种问题,包括亲清不分、靠行吃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涉嫌贪污、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多项犯罪。决定给予周路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网页链接

#张志南一审获刑#【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张志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张志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被告人张志南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至,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亿余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志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滥用职权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央视新闻客户端)

#福建原副省长张志南一审获刑#【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获刑# 3月22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张志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张志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被告人张志南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至,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亿余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志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滥用职权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被告人张志南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8758万元。至,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644772亿元。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张志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志南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近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反应了党中央对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如一,永远在路上。

详见如下:

1、1月1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案,以受贿罪(数额达2.34亿余元)判处刘彦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侵吞公款1.01亿余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11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数额达3.52亿余元)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4、12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数额达2.7544亿余元)、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5、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数额达5.4亿余元)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综上所述,一是以上这五虎贪污最低的都是超过亿元以上,而且最后财产也被没收了还身败名裂;告诫前腐后继的官员要有敬畏之心啊!二是都没有死刑立即执行;这也表明了党中央对死刑的谨慎态度。

反腐建议:一是许多案例证明没有死刑立即执行没有震撼力,有些官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东窗事发也不丢命。二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要完善,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要同步进行,举报电话要直达中纪委并保证畅通。三是贪腐人和行贿人、以及关联人的不正当收入、既得利益者,要三代内全员、全世界范围内全数追缴,要全数追缴完毕后才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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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6 日,俄罗斯《生意人报》消息:俄经济部提议对大宗股份收购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弥补大宗交易中的大量漏洞和滥用职权行为。

经济部已经起草了关于收购公共股份公司的大宗股权交易(超过 30%、50% 和 75%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大规模修正案。该部门指出,早在 年,俄罗斯立法中就出现了成熟的收购制度,但在此期间,发现了许多缺陷和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修改。正如经济部副部长伊利亚·托罗索夫所解释的那样,“这是一项期待已久的重大改革,将有助于提高俄罗斯企业监管的质量,从而提高该国的投资吸引力。

《修正案》还建议修改现有条款中股东有权向受让人出售其股份的案例清单。根据经济部的说法,这实际上赋予了并非大量股票所有者的“所有优势和利益”,但并不迫使他发出强制性要约以购买股份并返还给其他所有者,这意味着收购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可能会逐渐被间接控制所取代。

此外,经济部还关闭了股份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提供贷款)控制的组织为收购他们自己的股份和拥有它的公司的股份提供财政援助的机会,即使交易本身与此类收购无关,但只要是被认定为有关联关系,就要被禁止。

同时,股东或股份公司可以要求宣布此类交易无效,并向获得经济援助的人追偿损失。正如丹尼斯·斯皮林所指出的那样,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情况是让与方从另一项资产中购买,而另一家用这笔钱购买被吸收的公司的股份并获得控制权,实际上没有花钱。 “例如,在英国和塞浦路斯,财政援助是被禁止的——人们认为,如果一个商人购买一家公司,那么他必须花掉他的资金或信贷,而不是从这家公司借来的钱。”

辩护方向:控方指控逻辑错误

——刑事辩护是绝处求生,从劣势中寻找机会

实践中,控方逻辑谬误经常出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中快速识别与洞悉控方指控中存在的论证谬误才能实现实质有效辩护。

例如:一起诈骗集团金融案件,控方对部分嫌疑人指控贷款诈骗,对另一部分人指控骗取贷款,显然不符合逻辑。贷款诈骗罪是非单位犯罪,指控贷款诈骗显然非单位犯罪;而骗取贷款的嫌疑人显然在单位中实施,个人没有任何好处。

从贷款诈骗的金额看,涉嫌上亿资金的贷款诈骗,显然被指控的贷款诈骗嫌疑人没有分得诈骗款背离基本逻辑。

例如:一起滥用职权案件,嫌疑人没有相应执法权限,法律规定的管辖属于其他执法部门,嫌疑人即使收取了钱财也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因为没有职权可用。

律师需要深入的阅卷和进行证据分析,不仅运用刑事法律,还要结合特定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综合取证、会见、发问等,提出颠覆性或者补充性地重构案件事实意见;寻找有利于当事人法条和罪名,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和类案检索、分析法律概念、解释法律条文、确立裁判规则;通过严密的论证得出自身的质证、辩护观点。

运用批判性思维,对控方认定的每一处事实认定的保持质疑,发现控方的逻辑错误,从而证明其认定结论中的错误。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被开除党籍#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蔡鄂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蔡鄂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蔡鄂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上海国企87亿账款逾期收不回,谁之过?

5月30日晚间,上海电气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通讯)有高达86.72亿元的货款收不回来,同时还有77.66亿元的股东借款没办法按期偿还。

这给上海电气这个上市公司造成了重大财务风险,因此被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要求:上海电气和其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自查自省,公开现金流等财务数据,并审查造成巨额账款收不回的具体负责人,看是否出现滥用职权、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等行为。

这时候会有人问了,上海电气通讯为什么出现高达87亿元的逾期账款收不回?

这就和上海电气通讯的业务模式有关系了。

上海电气通讯主要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模式为:通常由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余款要等到产品完全交付和安装完成后,客户才会分期支付。

这种先上车,再分期补票的模式,十分考验客户的资质、实力和信用,如果上海电气通讯碰到的大部分都是信用劣质客户,那么到期不还钱,就是大概率事件了。

可问题是上海电气通讯在近期还是遇到了大量信用劣质用户,为什么会如此?

道理也很简单,基于各种原因(疫情等),上海电气通讯销售人员以及高管们为了创造业绩,拿高提成,放松了对客户信用资质的审核,泥沙俱下,只有有单就敢接。

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07年之前,美国金融机构人员为了拿高额提成,就放松了对房地产贷款客户的审查,大力协助一些不具备长期还款能力的客户,拿到房贷;最终这些客户在短时间内,就大面积停缴住房贷款,造成美国房市泡沫崩裂,雷曼银行倒台,引发了的全球金融危机,教训不可谓不惨痛。

而无论是上海电气通讯巨额逾期账款无法收回,还是07年美国房贷资金崩裂,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监管,从业人员为了个人私利,良莠不分的招揽客户。

反正提成业绩是自己的,烂账都是公司的,那还不“多快好省的大干特干”呀。

当然,也不乏从业人员和客户相互串通,搞利益输送,借此侵吞国有资产。

因此,对于上海电气这样的国企来说,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是这次事故背后,需要吸取的重大教训。

不能肥了个别私人小团伙,烂账却要国家和股民们承担。

岂有此理嘛。#上海电气子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上海电气股价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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