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应届生求职#岗位信息: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招聘6人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政府批准,于成立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50亿元,有19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18家参股公司。
为推动集团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本次主要针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及成熟型人才进行招聘,并提供全面福利待遇、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诚邀有志与地产集团共同发展的您加入我们。
一、应聘者基本要求
本次应聘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勤奋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不良历史记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集团官方网站进入公示公告招聘通知页面。
3.有关要求:
⑴报名后,相关的测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手机设置等自身原因未收到短信,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核。
⑵参加考核测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原件;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
⑶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通过考核测评及背景调查者,会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
1.办公室文字秘书
2.监事办 (审计部)财务审计
3.建设管理部质安管理
4.建设管理部建设管理
5.人力资源部绩效薪酬
6.投资发展部综合分析
阳光100违建1300平售房部,被罚7.38万!
近日,重庆市城管局网站公布了一起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
公示显示:
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岸区(#南岸#)南滨路建设阳光100国际新城工程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修建1301.27平方米临时售房部的违法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7.38万元。
网上信息显示,4月2日,融创以13.34亿元收购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重庆买房请关注公众号:大重庆房产观察)
骇人听闻!中国公司建网上纪念馆,专门纪念日本战犯,居然还敢自称“孝爱之家”!
看来,日本人在国内的孝子贤孙真不少,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这不是典型的汉奸是什么?!
据报道,国内一家名为重庆孝爱之家的科技公司旗下“孝爱之家”网站供奉着山本元帅、冈村宁次、松井石根等多位侵华日军战犯的纪念馆。网友截图显示,纪念馆最长的建馆时间为12月,到曝光之日,已经有之久!
真是人神共愤!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不管是这家公司刻意为之,还是被黑客恶意篡改了页面,此事都必须要严厉顶格处罚,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中央公园著名项目,违法建设1.7万平米,被罚97万!
11月15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一起违法建设的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对象: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
违法事实: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东汇小区(F73—1地块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
处罚结果:重庆市城管局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建设的17090.93平方米,罚款970816.10元(约97万余元)
网上的公开信息显示,
涉事楼盘上东汇小区,又名公园大道,是中央公园(#中央公园#)的著名楼盘项目。
安居客的信息显示,
该小区的参考单价是23000 元/㎡,
楼盘总价在580-1500 万元/套 , 800-1250 万元/套。
物业类型:住宅,别墅。
从总价和物业类型来看,称得上重庆的豪宅小区。
爱企查的信息显示,
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2月12日,
注册资本464000万港元。
其经营范围是:
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F标准分区F65-1、F65-2、F65-3、F66-2、F67-2、F68-2、F69-1、F70-1、F71-1、F72-1、F73-1、F74-1、F78-1、F79-5、F79-2、F81-1、F82-1、F83-1、F84-1、F85-1、F86-1号地块的普通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进行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租赁。
股权穿透图显示,
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誉越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誉越有限公司是香港企业,企业类型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这已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据11月7日,原重庆市规划局作出的一份决定书文号为“渝规罚渝北字〔〕第0105号 ”处罚决定书显示:
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渝北区空港新城建设上东汇小区(F82-1号地块)项目时,1号楼和3号楼入户大堂第2层挑空位置一根横梁位移1米左右,造成增加面积合计4平方米,减少面积合计4平方米;2号楼旁一车库通风井未按原设计修建至第2层高度,造成减少面积2.1平方米;3号楼第3至30层室外烟道改变外轮廓,造成增加面积合计6.72平方米,减少面积合计18.2平方米;2号楼第-1层和3号楼第1层商业裙房多处空调板位置发生改变,造成增加面积合计10.23平方米,减少面积合计5.86平方米。
重庆市规划局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建设按建设工程造价10%处罚款。 罚款金额:5877.65元。(#重庆##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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