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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设计适配 web页面适配

时间:2023-09-20 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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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设计适配 web页面适配

智能电视不允许安装浏览器!

可能有些人还不知道,智能电视是不能安装浏览器的,而且市面上几乎没有适配电视的浏览器!

现在的智能电视配置已经相当高了,运行内存和存储也都越来越大,但是可玩的电视应用非常少!

有的时候我们想用电视的大屏展示个网页,发现实现起来非常麻烦,现在电视系统基本上也是采用安卓系统,软件适配电视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为什么智能电视不开放apk软件的安装权限呢?

你们知道吗?#我要上微头条# #智能电视#

苹果手机不送充电器违法吗?10月,本科就读于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五名学生组成“律政俏佳人”队一起参加“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新诉讼大赛,针对苹果新产品不再送适配的充电器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苹果手机交付手机充电器,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行购买适配充电器的费用。

原告方提出,苹果只提供了USB-C转Lightning的数据连接线,在主页上却只提到“通过USB连接至电脑或电源适配器充电”,没有区分USB-C和USB-A的区别,且USB-C的数据线也不能适配此前苹果沿用的USB-A接口的充电头。原告方认为,苹果公司在官网对商品的机型、外观、存储容量等采取了可以选择的外框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对于价款、履行方式和售后服务等进行了加粗、换色、加图标等方式进行提示。而在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免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使用充电功能的“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这一条款上,苹果公司却一种都没有使用。

她们认为苹果公司这一行为,不仅没有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反而是对“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这一信息的一种弱化。(以上部分内容引自北京商报网)

笔者一直在关注这件案子,并且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苹果公司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今年7月12日,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此案的终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被告苹果公司胜诉。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另外一则新闻:4月21日,据外媒报道,巴西的一位消费者起诉苹果公司,iPhone没有在包装盒中配备充电器。根据巴西《消费者保护法》第39条,“搭配销售”在巴西是一种滥用和被禁止的做法,因此不允许将手机和充电插头分开销售。法院裁定,苹果须赔偿该名买家5000巴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6943元)。其实在,巴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Procon-SP就对苹果公司能给罚款200万美元,罚款不单是充电器,Procon-SP还认为苹果存在广告误导、iOS升级问题、不平等条款等。

但是有意思的是苹果宁愿交罚款也不给新手机配充电器。

,苹果公司公布了这两年来的环保成绩单:苹果彻底淘汰了包覆iPhone盒体的塑料膜,减少了600吨塑料用量;不再随附充电器已节省55万吨的铜、锡和锌矿石。

随即我们能看到其他手机厂商的跟进,比如三星、华为、小米等手机厂商对很多型号的手机都不再附赠充电器,而这次苹果公司的胜诉相信会让“买手机不附赠充电器”成为一种潮流。如果仅仅从环保的角度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问题是苹果公司把手机充电器取消了但是价格还是维持不变,这不能不说是太狡猾了。

我们如果不考虑环保只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苹果公司不送充电器的合法性问题,因为笔者没有搜索到本案的判决文书,但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民事主体意思自治。《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苹果公司在已经明确“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这是在产品出售之前就已经明确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买或者不买,如果购买就相当于接受这个产品不附赠充电器,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2、经营者已经将产品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既然苹果公司没有欺骗消费者,消费者自然也不可能去追究苹果公司的责任。

3、充电器是否认定为手机的从物。这里涉及到一个“主物”“从物”的概念,主物和从物是相对而言,没有主物就无所谓从物,从物是为了主物更好的发挥作用而独立存在的。比如杯子和杯盖,钥匙和锁,船和船桨。

《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认定手机充电器是手机的从物,那么手机所有权转移,充电器也应当转移。但是主物与从物的认定也是随着交易习惯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比如手机充电器在手机刚发明的时候可能会认定为手机的从物,但是在手机充电器泛滥的当下来说就不会认定为手机的从物。

有人可能会说别扯这些没用的,巴西消费者得到了赔偿,而中国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其实我们可以看到苹果不配充电器并不是针对中国消费者,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样的,但是目前来看只有巴西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不过欧盟的手段更狠一些,要求苹果公司两年内必须适配USB-C接口,这对于苹果高利润的MFI(苹果公司对其授权配件厂商生产的外置配件的一种标识使用许可)认证业务是一个打击。

尽管本案以这五个女学生的败诉而告终,也不论她们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公益之星创新诉讼大赛,至少这样的行为对于倡导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今天穿什么# 一年四季都经典的驼色折耳包。

最近分享了很多适合秋天配色的穿搭,虽说棕驼色一年四季都是经典好搭的色系,但在秋冬格外适配,我们都市丽人的日常穿搭包包也是很重要的单品。

上班通勤谁还能不背个包呢?所以来分享最新入手的HXXXXS的折耳包,这个包的皮子不管是看上去还是摸起来都是很棒的质感,软软的头层牛皮配上金色的金属很搭。

包包的size是很适合通勤的大小,虽然看着不是很大,但是立体的包型决定的它的容量不容小觑喔,不管是上班还是出门休闲,该装的东西都能轻松放下。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超适合和我一样的通勤人士的性价比很棒的必备包包啦。

#夏日酷生活##我的花样生活#

细节图:头条主页->个人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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