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考试
1. 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是参加考试必需的证明,在报名考试后,应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到所属车管所领取报名时登记的准考证。
2. 准考证核查:每次登门准考证上应该分别注明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考生到达考场时应将准考证进行核对,并由监考人员开始考试前核查准考证。
3. 考试地点到达: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应提前至少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考试前的安排,并且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考试规定
1. 考试科目:新驾驶照考试一般有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知识考试,和实操考试两部分。
2. 考试时间:新驾驶照考试实操考试时间一般为7-9分钟,交通规则知识考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
3. 考试方式:新驾驶照考试通常由笔试和实操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主要考核当事人对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的知识,实操考试则是考核当事人驾驶能力。
4. 考试项目:在新驾驶照考试中,笔试的内容主要根据考试大纲考查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以及识别能力;实操考试主要考核当事人的起步、停车、转向、减速、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等技能。
三、驾驶考试成绩领取
1. 成绩发放:新驾驶照考试通过则发放驾驶照,考试不通过则发放考试未通过的成绩单。
2. 延期准考证的申请:在驾驶照未通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属车管所申请延期准考证,之后在3个月内进行新的考试。
3. 复议申请:若对考试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3个月内到所属车管所进行复议申请。但应该充分证明自己在考试中发生的不公正待遇,以获得考试重新考核的资格。
一、小型载客汽车和小型载货汽车驾驶员所需知识和技能:
1、《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2、公安交通管理技能及其实施程序;
3、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技能;
4、机动车驾驶安全技能。
二、其他类型汽车驾驶员所需知识和技能:
1、《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2、公安交通管理技能及其实施程序;
3、车辆道路安全运营技能;
4、机动车驾驶安全技能;
5、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技能;
6、客车、货车、特种车辆、挂车及营运车辆特殊技能要求。
三、其他类别驾驶员考试科目:
1、考核科目: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及公安交通管理业务考试;
2、考核科目:科目二小型汽车驾驶技能考试;
3、考核科目:科目三叉车、挂车等其他类型机动车的驾驶技能考试;
4、考核科目:科目四道路安全行驶知识考试;
5、考核科目:科目五其他科目(通信和安全技能考试等)。
四、考试报名:
1、根据所学机动车类型,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机动车换证申请表》;
2、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执法交通管理机构报名;
3、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科目一、二机动车理论考试;
5、科目三、四、五考试参照具体法律法规。
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条件:
1、未满18周岁者未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
2、未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3、无超过三次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记录;
4、根据规定补充体检等其他手续;
5、在考试中取得规定分数,合格考核;
6、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