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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考试信息网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时间:2018-07-20 16: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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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考试信息网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包头考区最新提示】包头市普通高校

招生艺术类统考考生温馨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将于12月18日进行,包头考区各项组考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疫情防控须知和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导意见,现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做如下温馨提示。

1.考点设置

包头市设高新一中、高新二中(美术)和包头45中学(音乐、编导)3个考点。

2.考试时间

美术类(高新一中、高新二中)

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40

音乐、编导类(包头45中学):

音乐类:9:00—11:00 基础乐理和练耳

编导类:上午09:00—11:30 笔试一

下午14:30—17:00 笔试二

3.注意事项

请目前还在包头市外的考生请尽快回到包头市。已在包头市的考生,非必要不离开,避免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不流动、不聚集、不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安心备考。

4.考试须知

考生须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

考生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配合考点防疫管理工作和考务管理工作。

5.防疫要求

考生从进入考点、考场,到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优先选择N95医用防护口罩),口罩等防护用品均需自备。

6.考试纪律

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将手机等非考试用品放在考场外入口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一经带入考场按作弊处理。

考生在考前身体若有异常,如核酸检测呈阳性要及时向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备(最晚于12月16日下午16:00前),以便提前安排考生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耽误或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咨询。电话:0472-5154818、15849268999(刘老师)、18686168288(王老师)。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2月14日

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包头市教育局通知!方式和时间确定】按照《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及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测试形式

鉴于目前复杂的疫情形势,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安全健康,本次测试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5分钟;抽取试题后备课30分钟,考生如需教具、乐器等教学辅助设施请自行准备。

测试时间

12月16日—12月20日(具体时间将在微信群内告知)。

测试要求

(一)每位考生须在12月15日之前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及二维码进入相应的考场群等候具体时间通知。

图片

(二)每位考生须准备一部智能手机和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用来监控考生现场环境(提前准备一个用于固定手机的支架),笔记本电脑用来线上测试,考生需提前测试笔记本电脑声音采集效果,建议考生不要选择在空旷的空间面试,否则现场回声大,影响远端收听效果;(示意图如下)

(三)包头市教育局统一注册考生登录账号,登录账号为考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考生利用短信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后可以自行设置密码,一个账号只能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同时登录;

(四)考生提前做好网络和电源的备份,保证测试顺利进行,建议手机和电脑提前存电100%,在正式测试前保证手机和电脑电量可持续3小时以上使用,测试现场网络带宽不够或中断,使用信号质量好的手机热点功能提供网络。如因考生个人网络问题影响面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试讲教材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各科目试讲教材均为包头市普通高中现行教材(版)

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A版)

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湖南文艺出版社

美术:湖南美术出版社

体育与健康:华东师范大学

信息技术: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通用技术:地质出版社

心理健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俄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日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舞蹈:湖南文艺出版社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各科目试讲教材将在考生群内公布

温馨提示:测试成绩于12月22日在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包头教育云平台公示。

联系电话:5177037、5157616。

证书发放

市教育局将于1月12日开始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体检结果如没有电话通知本人均为合格)均合格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免费邮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请申请通过者注意查收。

温馨提示: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工作单位查询核实。

注意事项

(一)请需要测试的各位考生按要求参加测试,未按要求、不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从进入等候室到测试结束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考生不得携带中性笔与空白草稿纸以外的资料,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在测试时不作自我介绍,不说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只报抽签学科和顺序号,听评委口令,开始计时,进入试讲环节,如在试讲过程中提到个人相关信息视为作弊。

附件:包头市教育局下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包头市教育局

12月13日

来源:包头市教育局

中考缴费已开始

记者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中考缴费报名已于4月7日开始,对于今年的中考试卷是由包头市自行命题,还是自治区统一命题,也成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

据悉,中考报名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10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缴费,4月10日之后无法缴费。缴费需通过农业银行掌上银行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依照相关提示完成。

据包头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小荣介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中考统一命题工作,将于秋季开学后实施,涉及七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在2025年这批学生将使用自治区统一命题的试卷参加中考。具体政策,包括每一科的分值,将会于秋季新生入学前统一公布。也就是说,的中考试卷,仍由包头市自行命题。(记者:孙慧伶)

包头市高考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6月9日上午,随着蒙古语文乙考试结束信号的发出,包头市高考圆满画上句号。纵观整个高考组织准备过程,我市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招委会部门高效联动,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了“健康高考”“平安高考”“阳光高考”目标。

强化责任担当。为确保高考平稳有序进行,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履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的高考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考工作,考前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高考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检查高考考点,就高考保密、防疫、考务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狠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订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健康高考”各项举措,考前对所有考点进行全覆盖检查,涉考人员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考试工作人员全部接种三针疫苗,所有考生进行14天健康监测,全市各考点均配备防疫副主考、一医一护,配齐配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不因疫情影响高考、不因高考引发疫情传播。

保障考试安全。包头市将高考安全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做实做细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努力实现“平安高考”。

通过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以人脸识别、视频监控、5G通信设备监测及屏蔽“百分百全覆盖”,确保考试过程安全。同时,通过加强试卷全流程、全方位管控,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通过强化协调联动,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和应急处置,加强预测预警、信息研判和应急演练,确保高考安全平稳。市招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全程参与高考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全流程管理,形成组织有力、步调一致的工作合力。市教育局和考试中心选派32名人员到各考点开展全方面巡考,实地督查考风考纪情况,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抓实服务保障。包头市教育行政部门全力以赴,主动作为,联合网信、工信、电信等部门,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联合公安部门对高考考点、保密室及考生食宿地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盗窃、传播、出售试题和考前以出售试题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流感等群体性疾病动态监测管理,以及食堂、考点周边的食物、食品卫生的检查监督;联合交管、宣传部门强化各考点及周边线路的交通指挥、管理、疏导,确保考生平安、安全、顺利赴考;联合生态环保、住建、交通、城管执法部门对考前和考试过程中可能影响考生休息、学习、考试的环境噪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做好考点周边的噪音源控制工作,全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安全、温馨的考试氛围。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考后应注意调节心情,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在成绩公布前,熟悉招生政策和院校录取规则,提前做好填报志愿准备。(包头日报记者:赵遐)

#包头头条# 关于公布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和补报志愿注意事项的公告包头市教育局

高中招生9号公告

关于公布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和补报志愿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

二批次学校网报结束,考生家长可于7月18日晚22:00查询录取结果,各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包头昆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 入围人员体检与考察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昆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面试工作陆续结束,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考生名单已分批次公告,根据《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面向国家重点大学选聘届毕业生简章》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简章》的安排,现将体检与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与考察范围

(一)12月引进人才面试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未进行体检与考察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5月引进人才面试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考生(名单见附件2);

(三)7月引进人才面试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考生(名单见附件3)。

二、体检

体检由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请考生认真查阅附件1、2、3,确定本人已进入体检范围,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一)时间:7月19日- 21日,请考生按照附件1、2、3注明的具体体检日期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北方医院(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集合地点为门诊楼北门前。

(三)体检须知: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体检当天要求空腹(需禁食水10小时以上),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四)体检工作要求:参加体检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于体检当日上午7:50到体检集合地点进行分组、核验身份,体检费用350元,由考生自理,并微信转帐支付,体检结束后体检表要交回体检中心入口指定回收处,考生个人不要带走。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采取调阅档案(需考生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函调了解(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一)考察时间:7月9日-7月27日;

(二)考察工作需由考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本人人事档案;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并密封;

(四)开具调档函时间和地点: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昆区教育局A座609室王老师(昆区林荫南路与校园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开具调档函(同时领取考察函),前往档案存放机构调取人事档案(考生要了解清楚本人档案存放机构,应届毕业生可联系学校确定是否可调档,档案可邮寄、机要传递,也可由存档机构密封后考生自带),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人事档案及考察材料审核地点:考生在考察时间内将考察材料(包括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递交到昆区教育局A座608室高老师。

四、其它要求

(一)入围体检与考察范围的考生拟放弃入围资格需向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放弃声明(应届生违约向区教育局提交违约申请,8月集中办理违约),未按规定提交的,考生信息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昆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生个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告知导致后续流程无法完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未经申请批准也未按规定完成体检与考察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带来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包头头条# 包头中考时间安排 卷面计分办法(附往年中考分数线)

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考科目时间确定。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中考#

【今起,包头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开始!】为了更好地方便家长填报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现将包头巿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流程演示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7日8:00-6月18日17:00,家长要详细阅读各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按要求填报。查看方式如下图:

二、“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云)”信息采集填报方式为登录网站,点击左侧报名窗口,填报信息。

三、“蒙速办”手机APP 填报流程:手机下载注册“蒙速办”APP ,定位“包头巿”,点击首页右下“便民”,点击左侧“文体教育-包头教育”,点击上方“义务教育招生统一平台”填报,过程如下图:

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包头驾考考生请注意】3月8日至3月9日12时,交管支队车管所科目一考场(1)考试系统维护,此期间暂停科目一考试。3月9日下午14时交管支队车管所科目一考场(1)恢复正常考试。

特此公告。

包头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规教育培训中心

2月25日

【包头市教育局通知】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教育局拟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包头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包头市)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所有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力。

(三)考试相关条件

1.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本次认定区考笔试合格证有效的情形为:

(1)两科均为取得;

(2)一科,一科或取得。其他情形无效。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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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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