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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一个屠宰场

时间:2023-01-05 07: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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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一个屠宰场

“杀几头猪维持生计,有这么十恶不赦吗?

“这么重的罚款,我一辈子都挣不到。”某地,老王私自屠宰11头猪,被罚款16.13万元。

老王说,他以前在县城一家屠宰企业上班。但是这个企业独家垄断了屠宰行业,管理混乱,他不喜欢,就出来搭了个简易棚。

因为独家垄断经营,私宰私宰有市场。如果县里让有合法手续的屠宰场公平竞争,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他也不会私自设立屠宰点。

现在,他刚一开业,就被执法人员发现,赊账运来的猪原本是打算卖肉还本钱的。但现在,11头价值近10万的猪被没收,屠宰工具被没收,还要罚款16.13万元。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老王不能理解,就算要罚款,也要按违法所得罚款。不能把用钱买的猪当成非法所得。这些猪又不是被偷或被抢的。

而且根据当地的规定,私自乱宰将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物价值难以确定的,对单位罚款10万至20万元,对个人罚款5000至1万元。

老王苦苦哀求自己是一个只有杀猪能力的屠夫。这次收的11头猪,只宰杀了4头,一头猪的加工费是100元。即使处罚,也应该是对价值难以确定的个人进行处罚,最高处罚金额应为1万元。

老王说,真正的非法收入是加工费。如果全部没收,他就没钱支付农民的养猪钱,农民就陷入更深的贫困。

老王有点激动,连偷抢都不能罚这么重,何况是一个杀了几头猪维持生计的农民。这是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吗?值得重罚吗?

如果处罚生效,他将用余生努力补偿买猪的钱,并支付罚款。为了保护他的生存权,请求法院为他做主。

当地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老王执法。猪称重后,4头猪为505.4公斤,7头猪重1275公斤。按当时每公斤32元、片猪39.03元,总价值53751.58元。

根据规定,对于私自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第一处罚是没收牲畜和畜产品,第二处罚是没有屠宰工具,第三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第四处罚是罚款。

因老王未取得生猪屠宰、销售的加工费——违法所得,在对老王的处罚中没有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共计16.13万元。

法院认为,当地农业农村局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老王货值为53751.58元,可在3倍即161234.74元、5倍即268757.9元的幅度内处以罚款。因此,罚款161300元并无不当。

因此,法院驳回了老王对农业农村局的起诉,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老王还可能会受到刑法的惩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今天来给大家做过餐饮和没做过餐饮区别有多大你们知道吗?

我开了半年的牛杂麻辣烫,之前都是合伙人负责采购牛杂,因为我们当时开店的时候是派他们去学的,然后供应链是师傅那边提供的,其实拿货价来说总体都和市面上持平,我也没多问,毕竟一家两家店的用量也就这么大,我认为是不可能拿到很低的价格,我其实也找了差不多10家供应链报价几乎持平,包括有些粉丝也给我提供了一些,都是没有更便宜的。直到周一我听老谭说他们做了一个牛杂的供应链。说是汤总在负责,汤总其实我是没有正式认识的,大家都是彼此听说,我做过老谭零一文化的抖音课的主持人,所以他见过我。而我们最近一直在研究餐饮的直播场景,所以也去了一些地方学习,大家知道重庆有个李妹妹葱油饼是餐饮技术教学靠直播在线10万人,而且你要学根本预约不到,后来听谭总说最起码要预约一个月到2个月,谭总又说汤总特意去了重庆,去看了看。说汤总跟他们其中一个负责人是比较好的关系,我呢,就想了解他们为什么会做的如此之好,想学习一下,我就找汤总说,我也想学李妹妹葱油饼,他果然关系过硬,第一时间就把当事人的微信推给我,并且说给我友情价,我就特别惊讶,我说这也太牛了,我联系半个月的事情,他就给我半天搞定。果然谭总背后的资源也是神通广大的。这事算是解决了也让我知道如何操作了,因为这个对我们今年干柠檬茶地摊直播带货很有帮助的。我想说反正汤总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就说要么和汤总做点生意,找他采购一下牛杂,不采购不知道,一采购吓一天,天啦,我们的成本竟然高了那么多,他们的采购价竟在我们原来的这个采购价的基础上便宜了很多,有的便宜的一半,有的是便宜的30%,有的便宜了20%,打个比方来说。我们牛心之前的采购价是15元一斤,他们现在是9元。这就40%了,吓死咯,牛肺,牛膀这些是相差比较大的,牛腩牛肚就在20%左右相差每斤,这一年下来我们得少赚7-8万,太恐怖了,有些人说这品质肯定会有差别吧,我跟你讲,汤总的品质会更好。他那个奶香牛腩真的是比较好的品质。

当然我讲有人看到的这些价格你也拿不到,因为谭总他今年重点就在牛杂板块,已经孵化了8个牛杂项目,牛杂煲就是2个品牌,牛杂摆摊就有3个账号,而且目前学员已经快1000多个,之前林师傅的牛杂煲已经出圈了,所以汤总只是做了一件事情,只把这些供应价格给他的学员,然而他们赚的就是集体采购的差价。首先他们这个价格已经低于市场价了,学员拿着肯定是开心的,第二就是他们是有筹码去跟屠宰场去谈条件的,量足够的大嘛,他们有个账号叫娴姐牛杂摆摊那一天的量是相当大的。

我有两个粉丝在我身边做鸡叉骨,生意都非常好,我也动用一下汤总的关系拿更低的货源去了哈哈哈

所以其实到今天我认为我做餐饮我还是相对幸福的,毕竟支持你的人还是足够的多,在江湖混,利他思维是最最重要的。更幸福的事,可以循环不断的吃到更多的美食。最近宝哥做了一个新品类做烧鹅,话说广东区域排名前三的烧鹅品牌,过两天要去吃烧鹅了。

杀猪也会被罚款!

有农民​因为杀猪已经被罚了10万。每到年底家家户户都会杀猪庆祝新年的到来。但是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进入市场流通的年猪,必须要经过:进场查验、屠宰全过程的质管、出场纪录、问题猪产品召回、风险监测。”其中没有经过安全检疫,没有在证件齐全的定点屠宰场完成屠宰,以及个人屠夫,是不可以将宰杀好的年猪进入市场流通的。那是不是过年不能杀猪了呢?不是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自家养殖的年猪是否能宰杀做了明确规定:“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也就是说自己宰杀自家的年猪,并用于自家食用是不违反相关条例的。但是,如果自家宰杀的年猪自己没吃完,将剩下的一些卖给别人,则违反了相关条例,曾经有人因此被罚。广西有个农民杀了一只猪卖了只卖了几千元却被罚了10万。国家对于生猪屠宰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的规定 ,卖出的猪肉要有相关动物检疫盖章 ,还要有质检合格证 。广西那位农民 ,杀猪后自家留了一点肉 ,其余的全部卖给别人 ,村民“无证”杀猪 ,就属于私屠滥宰 ,最主要的一点是他把猪肉卖给了村民 。出台这个政策,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安全考虑出发的,为了让人们吃上放心猪肉。大家对这个政策怎么看呢?

【自宰年猪吃不完,可以拿去售卖吗?为何有人卖年猪肉被罚10万元】

大家看过杀年猪吗?马上到春节了,我国农村很多地方有杀年猪的传统,进入到腊月开始很多家都在杀年猪了。这些年虽然生活条件好了,但是我们也很喜欢那种热热闹闹的氛围,尤其是杀了年猪之后不但可以美餐一顿,亲戚朋友还或多或少能拿点肉回家,你拿一串排骨,我拿俩猪肘子。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到,如果你这家可能亲戚比较少,今年来吃饭的人少,你这个年猪吃不完,剩下的猪肉除了送礼之外你可不可以拿出来卖呢?去年过年之前吉林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吉林一个农民自己杀了年猪,吃不完放着有点可惜,所以他扛着80多斤的猪肉来到集市上准备卖。

刚卖了第一个客人,才卖了一斤二两猪肉,收了30来块钱,当地的执法部门就找到他了,说他违法犯罪了。为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个人是不可以杀猪的,你必须送到屠宰场去杀猪,而且这个猪肉要经过检疫之后才能上市销售。那么我自己养的年猪自己不可以杀吗?咱们特别规定,村民家自己养的猪自己杀了吃肉,赠送一些给亲戚朋友这个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你把自己的猪杀掉了,不在正规的屠宰场进行屠宰,并且没有经过检疫就拿到市场上去销售,这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所以不单他的违法所得被收缴,这个村民被罚款10万之巨。很多人替这个村民叫屈,人家才卖了1斤多猪肉啊,杀的是自己家的猪啊,为什么有这样的罚款呢?这位村民也感觉到不满,所以他起诉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是得当的。为什么?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是非常看重的,不是说你卖了30块钱猪肉,我罚你30块钱就得了,而是任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最低就要罚10万块。

所以当地的执法部门说了,我们已经考虑到他这个情况,我们已经按最低的标准对他进行罚款了。所以看到这个案例我们得提醒广大农村朋友,杀猪是可以的,自用和馈赠亲友是可以的,拿出来卖那一定是不许的。#年猪#

“为维持生活杀了几头猪,有这么罪大恶极吗?罚这么重,这一辈子我都挣不来。”贵州兴义,魏三私自屠宰11头猪,被罚161300元。

(案例来源:贵州省晴隆县法院)

【@法网人生】

魏三说,他原本在县里的一家屠宰企业打工,但是,这家企业独家垄断屠宰行业,管理混乱,欺行霸市,他看不惯,才出来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

因为有独家的垄断经营,所以才有私屠乱宰的市场存在,如果县里允许有合法手续的屠宰场公平竞争,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他也不会私自设立屠宰点。

现在,他刚刚开张,就被执法人员发现,赊账运来的猪原来打算卖出肉来再还本钱,可是,现在价值近10万的11头猪被没收,屠宰工具被没收,还要罚161300元,对他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魏三不能理解,即使要罚,也要按违法所得来罚款,不能把花本钱买来的猪作为违法所得,这些猪又不是偷来抢来的。

而且,按照当地的规定,对于私屠乱宰的,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以10到2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到1万元的罚款。

魏三央求说,他就是一个只有杀猪本事的屠户,这次收来的11头猪,只宰杀了4头,一头的加工费也就是100元,就算罚,也应该按照货值难以确定的个人,最多罚到10000元。

他说,真正的违法所得是加工费,如果全部没收,他没有钱支付农户的猪款,农户会陷入更深的贫困当中。

魏三有些激动:就算是去偷抢都罚不了这么重,何况是一个农民为了谋生杀几头猪,有这么罪大恶极吗?值得罚这么重吗?

如果处罚生效,他这一辈子都将为赔偿购买猪款和交纳罚款而奔波,为了保护他的生存权,请法院为他做主。

对魏三执法的是当地的农业农村局,生猪经过过磅,已经宰杀的4头生猪为505.4公斤,7头生猪的重量是1275公斤,按照当时生猪每公斤32元和片猪39.03元,共计价值53751.58元。

按照规定,对于私自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处罚一是没收牲畜、畜类产品,二是没有屠宰工具,三是没收违法所得,四是进行罚款。

因为魏三没有取得宰杀和出售生猪的加工费即违法所得,所以,对于魏三的处罚中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按照货值的3倍以上5倍以下的规定,核定为161300元。

法院认为,当地的农业农村局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魏三一案的货值为53751.58元,可在3倍即161234.74元和5倍即268757.9的范围内处以罚款,因此,罚款161300元,并无不当。

因此,法院驳回了魏三对于农业农村局的起诉,维持了原来的处罚决定。

按照法律规定,私自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还要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待魏三的,可能还会有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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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很多农村人过年时总喜欢杀掉自己养了半年多的猪。如果吃不下,他们就把猪肉分给身边的熟人,或者拿到市场去卖。但是,现在不允许农民自己杀猪。养殖户如果要宰杀生猪上市销售,必须到当地检疫部门办理手续,然后由当地屠宰场进行屠宰。农民不得自行杀猪,主要是出于食品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考虑。

想想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可是所谓的砖家你们想过没有,农民辛辛苦苦养了一头年猪,本想着过年了开开心心杀头年猪过大年,不料却来个违反哪条鸟规矩,不给杀,只能给他们杀[捂脸][捂脸],说得好听是为了食品安全和环保方面考虑!

我咋听咋觉得就是不给钱不给杀[灵光一闪][灵光一闪]本来就一头小年猪,经过这么一折腾变成了小乳猪了[笑哭][笑哭]年味都没有了好好的一些传统就这么给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砖家拍死了,太逗了,猪都忍不住笑了……你们到底给我来个痛快啊[泪奔][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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