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处理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调动全机关的所有资源和力量,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继光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3、负责全局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意处置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市委平安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意预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市委平安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三、宣传教育
通过机关工作群,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增强局机关干部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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