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廊坊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经市文广旅局党组研究,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良好资质的公司设计、制作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品。现就该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产品
二、项目预算
16万元。投标报价包括此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内容
1.海报架数量200个;
2.压膜公益广告数量500张;
3.相纸悬挂彩旗数量300套;
4.意见箱数量200个;
5.意见簿数量500个;
6.投诉本500个;
7.行业规范1000张;
8.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数量200个;
9.禁烟标识300个。
四、项目完成时限
15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公示起止日期
9月16日-9月18日
六、投标方资质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或广告设计,并拥有销售办公用品等相关资质。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3.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合同原件;
3.密封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务必于9月19日上午9:00前送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305室,逾期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4.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辉 李思宁
联系电话:0316-2607673
地址: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305室
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