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则新闻,李小姐说自己很喜欢旅游,在旅行期间她与一同的一名男子一直保持很密切的联系,并且对这名男子也有一定的好感,并且发生了关系,但之后这名男子就像消失了一样,李小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但随后同样的剧本李小姐又上了两次当。
当旅行结束不久之后,李小姐竟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而孩子正是这三个男子其中的一个人,却不知是哪个人的。
为了寻找答案,李小姐拨通了这三名男子的电话,结果有一个什么都没说,直接将电话挂掉,另一个显示的是停机了,还有一个更为气愤将李小姐直接拉黑。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李小姐仍然没有找到三名男子的下落,眼看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事情仍然没有一个好的处理办法,这让李小姐陷入了困境。
亦舒说过:
自爱,沉稳,然后爱人。
每个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己的思考,而不只是依靠冲动,否则就是自私,这不仅对不起自己和家人,同时也对不起肚子里的孩子。
而整个事情最无辜的就是李小姐肚子里的宝宝,无论生下与否,都注定悲剧一生。
我曾经看过一个女孩的女孩的旅行日志,她4年穷游20多个国家,同时也和24个男人发生过关系,这些异性其中有已婚的,也有未婚但又女朋友的,而女孩有同时交往多人,也有结束一段关系立刻投入另一段关系的,看后令人瞠目结舌。
而对此女孩却大喊自己做这一切都是源于爱情。
可是在我眼里,这就是对爱情这个词汇的亵渎,她不自爱也根本不懂爱情。
自爱并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早在童年时期,我们的父母就在引导我们拥有这种品质,特别是女孩子,有的女孩子学得好,就懂得自尊自爱,可是有的女孩子没学好,不断的伤害自己而不自知。
古典《老子》说: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自爱是一种成为人的品质,本质是爱自己,而且其实是通过爱自己来爱生活,爱这个世界,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可是现在常常有很多人不懂的自爱,把身体当作赚钱的资本,把名誉看成随意丢弃的东西,以拥有三四个男朋友为荣,把现在的快乐建立在未来的痛苦之上。
有人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其实我不认同这种观点,爱自己是一切爱的源泉,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知道爱的话,那么爱别人,或者谈爱情就都是妄言。
正如弗洛姆在《为自己的人》一书中说:
人道主义伦理学的最高价值不是舍己,不是自私,而是自爱;不是否认个体,而是肯定真正的人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