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个月,王女士的身体就出现了明显不适,经医院诊断出患有宫颈癌。邱先生在得知妻子生病后,除了先期为其给付了几万元费用后,之后便再没有对其进行照顾。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驳回了原告邱先生的诉讼请求。
邱先生与王女士于8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两人确定恋爱关系。10月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结婚后一个月,王女士的身体就出现了明显不适,经医院诊断出患有宫颈癌,随即入院进行手术治疗。
邱先生后来得知,王女士在结婚前就出现身体不适。邱先生在得知妻子生病后,除了先期为其给付了几万元费用后,之后便再没有对其进行照顾。现邱先生以妻子婚前故意隐瞒病史,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庭审过程中邱先生离婚态度坚决,而王女士向法庭表示与邱先生两人属于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双方婚姻基础较好。故王女士不同意离婚。双方因分歧较大,故调解不成。
安源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丈夫的邱先生应帮助王女士树立生活信心与疾病抗争,争取早日康复。只要双方今后在出现矛盾时互谅互让,力争沟通、协调解决,夫妻关系是能够搞好的,加之王女士也不同意离婚,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法院认为双方以不离婚为宜,故驳回了邱先生的诉讼请求。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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